萍鄉一父親給孩子「走後門」找工作又送煙酒又匯錢,結果被坑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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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017年6月,家住湘東的黃某(化名)謊稱自己是某單位人事部的主任,以能夠將被王某(化名)的女兒、兒媳招進單位工作但需要打點為由,先後騙得王某11000元現金及5條硬中華牌香煙。
(網路配圖)
之後,黃某還騙得王某的兒媳12500元現金和1條硬中華香煙和2瓶紅酒,共計騙得被害人現金23500元。案發後,被告人黃某家屬已賠償二被害人22500元。
(網路配圖)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現金人民幣共計235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黃某具有如實供述,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等從輕情節,遂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來源:平安湘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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