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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的夫妻,離婚三年的最好狀態:「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01.

離婚之後,你和前任是屬於一種什麼關係?是仇人,還是陌生人。

感情中有一种放手是放了自己。放了他人,也等於放了自己。

你可能很難想像,一對結婚二十多年的夫婦,離婚三年,卻「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路姐在臨近四十五歲的時候和丈夫離婚了。人到中年,兩個人都不想再生活在一塊,路姐反而讓自己給放了。

在亦舒筆下,中年人的婚姻是九死一生,屍骨無存。路姐卻不這麼認為,她認為女人不該用年齡和婚姻來定義自己的人生。

只有真正強大的女人,才能真的靠自己生存,心態很好,自然也不會受到離婚的影響。

和前夫二十年的婚姻中,兩個人成天的生活日常是吵吵吵。

尤其是要離婚的最後一年,那是實在忍不下去了。

這樣的婚姻狀態極其不正常,你把對方看作是仇人,你們來的相處方式也是一種極不正常的生活狀態。

「我們離婚吧。」吵完最後一架,路姐下定決心和丈夫離婚了。

「好,也該結束了。」

02.

真到要結束的時候,路姐他們反而是不吵了。

好奇怪,真的要分開的時候,兩個人是不吵不鬧的。也許他們兩個人在這樣的婚姻里都太過疲憊。

要分開了,路姐不吵不鬧,也不爭了。人家讓她多掙點撫養費,路姐反而覺得無所謂,她不想兩個人都要分開的時候還撕扯的太難看。

「都是成年人了,想分開就好好的分開,別讓彼此太難看,好聚好散。」這是路姐的原話。

很奇怪,當你對別人沒那麼強的在意,你好像在無形之中也放了自己。

離婚之後,孩子跟著路姐生活,一個月孩子會去他爸那住幾天。這些路姐都不生氣。

「人還是孩子的爸爸,想什麼時候看孩子,就什麼時候看孩子。我尊重孩子的選擇。我可不想離了婚,孩子把他爸當作一個仇人。這樣對孩子不好,我要讓他知道,即便我和他爸分開了,我和他爸還是他的父母。」

路姐說的沒錯,真要是不讓孩子認父親,哪能啊。血緣關係擺在那,父子關係是不爭的事實。

前夫有時候忘了打撫養費,路姐也不會催。有這個時間還不如讓自己多掙點錢,不跟爛人糾纏,放了就是放了。

03.

有這樣一種心理狀態,路姐在離婚之後反而過得很是輕鬆。

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掙錢上,她不再計較過去的誰對誰錯,她不會去記恨前夫,她更不會把成年人的過錯轉嫁到無辜的孩子身上。

離婚之後,最好的生活狀態:讓過去的過去,不再固執的計較和沉淪,你會異常的輕鬆。

我也見過不少的女人,在離婚之後仍然是個仇人,她們不讓孩子認前夫甚至記恨前夫,這都是沒有放下。

不妨讓自己真正的放下,不再去彼此折磨,讓過去的真的成為過去。

我們可以看一對娛樂圈夫妻,王菲和李亞鵬。他們來離婚後的狀態就挺好的,也不會傷害到孩子。

關於離婚,當你們解除婚姻關係,想讓自己從中逃出,也就真的放了自己。

離婚之後,最好的生活狀態: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不卑不怨,不爭不亢。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全職媽媽,帶孩子之餘「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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