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有膽猥褻,就要學會承擔後果。她是善良,但不會任由你欺負

有膽猥褻,就要學會承擔後果。她是善良,但不會任由你欺負

6月20日,經過5個多小時的苦苦掙扎,19歲女孩李奕奕從甘肅省慶陽市麗景百貨大樓墜下,自殺身亡。

生前,她曾遭班主任吳永厚猥褻。

事發五天後,甘肅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做了通報說明:

昨晚,波叔把女孩生前寫的《控訴狀》細細讀了幾遍。

兩年來, 她承受著來自這個世界的滿滿惡意:

生病期間被信任的老師猥褻,事發後學校消極處理,心理輔導師的不專業導致的二次傷害,吃瓜群眾的指指點點,檢察院的不起訴判決……

她只求有一個公道,最終卻不再相信這個世界。

很多小菠菜在後台留言,希望波叔說一說看法。想到菠菜園裡與她同齡的人不少,波叔覺得有必要把整個事件的是非、利弊說清楚。

錯就是錯

猥褻事件發生在2016年9月5日,吳永厚在探病時,「突然伸手模我臉,開始對我動手動腳,他瘋了般撲過來抱住我不鬆開,我渾身無力,我很害怕,然後他抱住開始親我的臉吻我嘴巴咬我耳朵,手一直在我背後亂摸,想撕掉我衣服,我嚇懵了」。後來另外一位老師開門進來,吳才停下來。

這一基本事實,在後來的警方調查已得到認定。

吳永厚猥褻行為成立,他的做法是錯的,違法的。

為什麼波叔一再強調錯的是誰,因為國內太多類似案件,到最後連受害者自己都覺得是自己做錯了。

一個人,做錯了事情,就要承擔後果,包括民事責任、名譽損失、經濟賠償、道德批判等等。

有句雞湯說,成人社會裡不講是非,只談利弊。

屁咧。

是因為成年人早就知道是非界限在哪裡,觸碰了就無法更改,只有利弊得失可以去討價還價。

所以事發後的吳永厚,明知自己做錯事,卻不想承擔這個後果,才會說「一時糊塗」,希望給條生路,不希望學生告訴家長。

這便是典型的「直接跳過認錯環節,進入利弊談判階段」的成人遊戲規則。

如何討價還價呢?

1.權威壓制

不讓學生告訴家長,意圖繼續用「師生身份」來處理此事。因為學生年齡小、閱歷淺,容易忽悠和恐嚇。一旦上升到家長層面,就是成人之間、老師和家長之間的平等對話,討價還價的空間就少了很多。

2. 充分利用對方的善良,和自己的「賣慘」

你是一個善良的孩子,老師只是一時糊塗沒忍住,再說也沒發生什麼,平時待你也很好,沒必要為此丟了飯碗不是?

3. 影響範圍越小越好。最好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當女孩提出要換班主任的時候,學校堅決不答應。但同意私下給她道歉或者你轉學走吧。

為什麼?因為一旦換了班主任,這事就會鬧得滿城風雨,人盡皆知,你覺得還會有哪一個班級敢接受這種壞人?

包括自殺事後,當地教育局拚命耍鍋給抑鬱症,強調女孩自殺是因為抑鬱症,而在猥褻事件發生前她就已經存在抑鬱了。

這邏輯也是沒誰了,敢情這猥褻還跟對方是不是抑鬱症有關?

小菠菜們請記住,壞人不會因為你的善良、你的軟弱而對你仁慈半分。

無論旁人怎麼說,做事先判是非,再論利弊,沒有錯。

李奕奕是猥褻的受害者,吳永厚是加害者,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實。

任何時候,受害者要一個公道都沒錯。而讓壞人受到懲罰,就是對好人的鼓勵和安慰。

延遲的正義

波叔,你說得如此義正詞嚴,可現實依舊有很多「被伸張的正義」啊。

是的。

現實情況是,很多得來的「公道」在當事人眼裡是「不公道」的。

在這起猥褻事件中,儘管警方已認定——

吳永厚有摸被害人後背、脫衣服、咬耳朵,用嘴接觸被害人額頭、面部、嘴部;

案發次日,被害人被醫院診斷為創傷後應急障礙(抑鬱症);

發布不起訴決定書之前,被害人兩次自殺未遂。

檢察院依然認定:吳永厚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無直接證據證實被害人患有抑鬱症與吳永厚的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

為什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有猥褻罪和一般猥褻行為區分。

《刑法》第237條規定,猥褻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但,並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最後,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檢察院判定的屬於一般猥褻行為,而非猥褻罪。

當自己討要的「公道」不符合預期時,該怎麼辦?

每一個事物都是我們用生命換取的,要麼當即兌換,要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兌換。

這一種便屬於後者,那麼,請允許它延遲一點到來。

2016年,美國德州有一位27歲女警Hannah逮捕了一個猥褻犯Chaisson。

8歲那年,Hannah和Chaisson 同住在一起,卻慘遭對方性侵,長達四年。當時年幼的她不知道如何反抗,也不敢告訴別人,童年的陰霾一直伴隨著她。Hannah暗自發誓長大後要成為一名警察,為更多的人伸張正義,不要像自己一樣無助。

後來,Hannah順利從警官訓練學校畢業併入職,為了給自己童年的陰霾作一個了結,她將自己的童年遭遇告訴了上司,決定要親自讓對方招供。

接著,她約了Chaisson在公園見面。她把錄音器塞在內衣里,配上了槍,並有同事在附近埋伏協助。

Chaisson在半小時內6次坦承犯案,他覺得不是自己的錯,還認為是Hannah的錯,

你應該管好你自己。我明明是躺在沙發上,但是你的眼神給了我暗示。

我並沒有強迫你!

這份錄音材料最後出現在指控Chaisson的法庭上,而Chaisson的犯罪記錄中顯示他曾經也因為性侵一位8歲兒童而被拘禁過。

最後,Chaisson因猥褻兒童罪入獄,被判終身監禁,至少要服刑42年後才可申請假釋。

面對不幸和問題,沒有人會一直保持盲目樂觀,因為活著不易。

但波叔還是主張,用積極代替消極。學會暫時放下憂慮和災難,去重建幸福生活,這是一種了不起的能力。

把過去留在過去,不要試圖去改變過去。

安慰受傷的心靈

也有很多人說,這個猥褻行為確實沒有特別嚴重,兩年後還是沒走出來,主要還是心理問題。就像在控訴書里,學校的心理諮詢老師甚至認為孩子「小題大做」,心靈脆弱。

屁咧。

記得Lady gaga有首歌詞是這樣唱的:

Till it happens to you,you don"t konw how it feels.

自己沒親身經歷過,不要去妄自猜測對當事人來講,那是怎樣的毀滅性打擊。

當面對一個受害者的傾訴時,你該怎麼做?

請一定要相信她的話,不要質疑她或嘲笑她。質疑、調查取證的工作交給警察。

明白無誤地告訴她,發生這種事不是她的錯,把事情說出來是正確的做法。

堅決不讓受害者與加害者獨處一室、面對面對質。

第一時間通知家長、信任的人,報警處理。

記憶是無法抹去的,我們要做的是趕走記憶中的噩夢,讓對方意識到,壞人再也不會傷害她。

最後,對於那些圍觀起鬨者,波叔無話可說。僅送兩幅圖: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波叔很忙 的精彩文章:

行醫23年,他謀殺260多人,仍然有人替他說好話
遊戲成癮被列為「精神病」?尚未批准,請理性

TAG:波叔很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