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摔手機」事件,和解通報變表揚信?網友質疑:誰是弱勢群體
「大媽摔手機」事件和解,但這份通報,不僅成為了一份表揚信,其善意也遭到網友質疑:誰是弱勢群體?
昨天6月26日,「大媽摔手機」事件進行了通報。通報稱,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基於人道主義和保護弱勢群體的慎重考量,對該事件當事方及細節不作公開披露決定。
這樣善意的通報,再次引起網友的關注。
相隨:請問景方,誰是弱勢群體?有事說事,何必這樣捂著蓋著,道理不明,折法不清怎麼做折法者?
待機守時 :沒。。沒。。沒了?自我表揚完倒是透露個結果啊。
婷留:我就問下:說明當中的人道主義指的是哪方面?第二,大媽和姑娘誰是該事件中的弱勢群體?
亮: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或者相關治安處罰?
moment:啥意思,沒看明白
馮俊一:人道主義和弱勢群體不應該成為道德敗壞的溫床。
張保科:應該公示最好!能更好的起到教育和普法作用!
^_^ 細節可以不說,大致結果得有個說法吧,不然怎麼讓人信服啊?
Binz:沒看懂,怎麼感覺是「表揚信」
在眾多網友中,只有少數人認為這樣處理好。體面阿:點贊,這事處理得好!
這件事本來很平常,寧波一大媽撿到一姑娘手機。姑娘買了禮品並願意出500元酬勞,希望可以拿回手機。
網路配圖
之所以會引起眾怒,是因為大媽並不買賬,要求2000元報酬方可歸還。見姑娘報警,大媽則直接將手機摔碎。
被摔壞的手機
而警方說這是民事糾紛,建議法院起訴。
因為向法院起訴,必須要知道對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無奈之下,小姑娘只能將事件發到微博。
網友除了譴責這位貪心的大媽,不體諒一個剛工作的小姑娘,沒有人情味之外,更關注這件事本身的法律問題:
1、撿到失物,索要2000元,是否涉嫌敲詐?
2、摔壞對方的手機,是否涉嫌損壞他人財產?
3、對這件事的行為認定?
4、今後碰到這樣的事情,如何維權?
現在這樣的通報,既沒有對這件事的行為進行認定?也沒有公布具體的調解結果,是賠對方手機,還是賠手機維修費?
也沒有說明雙方對這件事的態度和認識?怎麼讓人信服?對社會又如何產生積極的效果?
最關鍵的是,通報變成莫名其妙的表揚信,讓網友無語。
真希望這樣的善意通報,別把好心變成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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