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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林:夥計,我再也不用洗廁所了

那天,我的女兒在房子裡邊跑邊唱歌,而我剛剛跟隨曼城以創紀錄的100分拿到了英超聯賽冠軍,而她好像絲毫不在意這件事。

也難怪,她是個徹頭徹尾的利物浦球迷。

此刻,她正像她爸爸拉希姆.斯特林一樣跑著,挺胸弓背,手舞足蹈,搖搖晃晃,嘴巴里不停地唱著一首歌頌薩拉赫的讚歌。

夥計,你爸爸不要面子的啊?我早就不在利物浦踢球了啊。

這個小傢伙跟我小時候一模一樣,只有當她信任你的時候,她才會開口說話,這大概是紮根於我們家族的基因了吧。

我能夠信任你們嗎?我要開始講述我自己的故事了。你們可能在別的渠道知道了我的一些事,但是你們真的了解我嗎?

★★★

兩歲時,我的父親被謀殺,我的命運就此改變。不久之後,媽媽把我和姐姐留在了牙買加,隻身一人去英格蘭讀書,為了能給我們更好的生活。此後幾年,我們和外婆住在首都金斯頓,看著其他的孩子有媽媽陪伴,內心充滿了嫉妒。我那時候並不完全明白媽媽的用意,只知道在當時的年紀,我們像其他人一樣需要媽媽,儘管外婆對我們也非常好。

幸好我開始踢球了。

每當下雨,孩子們就衝到外面淋雨在泥塘里踢球,那幾乎是我對牙買加最好的回憶。除此之外,我會求著外婆給我錢好去買葡萄果仁的冰激凌。聽我說,這東西真的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你們都該去試一試,只可惜我在英格蘭從來沒見過。

★★★

5歲時,我們搬到了倫敦和媽媽一起生活。文化上的巨大差異以及貧窮讓我們在那段時間過的舉步維艱。媽媽儘可能地確保我們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但這並不是The Suite Life of Zack & Cody(《小查與寇弟的頂級生活》)里演的那樣。

那時候,媽媽為了支付她的學費,需要在一些旅館做清潔的工作來賺外快。我永遠不會忘記每天在五點準時起床,趕在上學之前,幫她在斯通布里奇的旅館洗廁所,我經常會為了誰洗廁所和姐姐發生爭執,「不!不!今天你來洗廁所,我換床單。」

唯一的好處是,每次打掃結束後,媽媽會讓我們去自動販售機隨意挑選我們愛吃的東西。我總是會挑Bounty bar(一種混合著可可的巧克力塊)作為早餐。

我們一家人,真的非常親密。我們不得不非常親密,因為我們擁有的只有「我們」。

★★★

我那時非常淘氣,上學時總望著鬧鐘想著放學,想像著自己在泥地里踢球,想像著自己就是羅納爾迪尼奧。於是,學校建議媽媽帶我轉學,去待在一個能得到更多關注的地方。後來我進了一間3個老師搭配6個學生的教室。說真的,那地方真是無處可藏。

那時候每天都是乘坐校車上學放學。有一天,當我看到其他的孩子成群結隊走路上學還有說有笑時,我突然感到一陣難過。我並沒有犯什麼錯,我只是太安靜了,我只是不願意聽除了媽媽以外的人的話。

一年後,我表現優異,又重新回到了「大學校」。那段時間,我遇到了克里夫.艾靈頓,他那時候在社區里為失去父親的孩子做開導。周末他會帶我們逛倫敦,看看生活里其他的東西,通常都不是我們生活里常見的,有時候我們會打斯諾克。他真的非常關心我們。有一天,他問我,「拉希姆,你喜歡做什麼?」

我回答,「我喜歡踢足球。」

他說,「我正好有一隻參加周日聯賽的球隊,你要不過來試試?」

★★★

那真的改變了我的人生。從此以後,我的生活里就只有足球,我完全為之著迷。10歲11歲的時候,我被倫敦幾隻大俱樂部看上了,富勒姆,阿森納都想要我。天哪,這可是阿森納,倫敦最大的球隊,我飛奔著告訴我的朋友們,「我要去阿森納了!」

我的媽媽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深諳都市生活的人(streetwise person),她冷靜地告訴我,「聽著,我覺得你不應該去阿森納,」我一臉迷惑,她接著說,「如果你去了那裡,可能有50個跟你一樣好的運動員,你在那裡可能就只是一個號碼。你需要去那些能夠讓你腳踏實地一點點進步的地方。」

她說服我去了同在倫敦的QPR,這大概是我做過的最棒的決定了。在這裡,我可一點都不能開小差。只不過,這對我們全家都很艱難。 我媽媽不允許我一個人去訓練,但她又要工作不能抽身來陪我。因而帶我去希斯羅訓練的重擔就交到了姐姐的手裡。

我們每天要倒三班公交車——就是那種有年代感的紅色雙層巴士,3點15離開訓練場,到家已經是晚上11點。姐姐每天呆在訓練場樓上的小餐館一直等我訓練結束,這是一個17歲的青少年對弟弟做的事,每一天都如此,而我從沒有聽她抱怨過,「我不想帶他去訓練。」

那時候,我並不能理解她做出了什麼犧牲,是她和媽媽成就了現在的我。

★★★

我家後院剛好對著新溫布利大球場,我一天天地看著它像山一樣在周圍的建築中聳起,當我在後院踢球並慶祝進球時,新溫布利大球場的拱門就會在我頭上投下一道陰影,這就好像我正在那裡踢球一樣。

我告訴自己,我能在那裡踢球。

15歲時,利物浦準備簽下我,那意味著我要坐三小時火車才能回家,那意味著我要離開媽媽和我最好的那些朋友。但我意識到利物浦可能是我專註足球生涯最好的去處,至少那裡的生活不會充斥著暴力。我說服了媽媽。

此後的兩年,每當我獲得一天的假期,我總是坐火車回倫敦看媽媽,然後再坐火車回利物浦,我和這個世界幾乎隔絕了,我在努力成為一個足球運動員。球隊安排我和一對70多歲的夫婦一起住,他們像對待親孫子一樣對待我。每天早上,他們都做好培根三明治給我。這真的是一段難忘的經歷。

那段時間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我立志拿到一份職業合同,好讓媽媽和姐姐不用承受那麼大的壓力。我這輩子最開心的事,是送了媽媽一套房子。她和姐姐為我犧牲了這麼多,現在我成功了,當然是要一起過好日子了。

在我成長的歷程中,有大概三四次,我在回家的公交車上收到媽媽的簡訊,告訴我新家的地址。對,我們又搬家了,因為交不起房租。這大概持續了兩年,當時我覺得並沒什麼,但現在我能理解媽媽當時經歷的各種掙扎。

★★★

讓我難過的是,有些媒體會說我喜歡絢麗的東西,喜歡鑽石,喜歡炫耀,還會在我給媽媽買房子這件事上評頭論足,說她的浴室怎麼怎麼樣。

那麼讓我告訴你,15年前我們還在斯通布里奇的旅館洗廁所,早飯是從自動販售機里買的。如果有誰值得幸福的話,那一定是我媽媽。她身無分文來到這個國家,靠著洗廁所換被單來賺取她的學費,而現在她已經是一家療養院的負責人了。

她的兒子,正代表英格蘭踢世界盃。

對,這個男孩是我,拉希姆.斯特林,這是一個淘氣男孩成長在英格蘭,從一無所有到實現夢想的故事。

來源:The Player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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