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世,就要活到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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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境
遠方的寂靜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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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江徐
1.
有一位年輕的讀者發消息說:長大了好辛苦啊。每天五點起床,凌晨才睡,拿著實習工資。我快堅持不下去了……
我很想說,沒事,姐是「快堅持不下去了」的過來人。
他是杭州小伙,家裡是拆遷戶,分到二套房子。大學剛剛畢業,作為獨生子,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都在早出晚歸,拚命幹活,他決定出去闖一闖,藉此證明給父母、親友包括自己看:自己並不是啃老族,靠自己奮鬥也可以打拚出一番天地。
學的是建築,於是去了工地,做監理。幹了幾個月的活,長時間的工作量,體力上的辛勞,加上需要費腦與各種「人精」周旋,讓他感到身心疲憊,打起了退堂鼓。
趁年輕,摔得起,是應該走出去。不論賺錢與否,也別說輸贏,積累些社會經驗非常必要。只是,向別人證明自己「我可以」,以此作為奮鬥動力,很虛空,也靠不住。
為了不讓自己活成一條鹹魚,人需要理想,然後用它激勵自己去奮鬥、向前走。若非如此,家裡有錢,就會坐吃等死;家裡沒錢,就會茫然無措。
理想一定與自己喜歡的事情有關。誰要是連自己喜歡什麼都說不上,問題就大了。
這位小伙說自己喜歡咖啡藝術,想開一爿咖啡店。也曾想過留一套房子安置父母,賣掉另一套作為資金,家人始終不同意。
說到這裡,我才注意到他的頭像是咖啡豆。上面寫著范仲淹一句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又點開朋友圈,看的他微信簽名寫的是汪國真的名句: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相冊封面卻寫有這樣六個字:隨緣,隨喜,隨性。
一邊積極,一邊消極。一邊勵志,一邊佛系。
如果不是非常明確自己究竟想過怎樣一種生活,人總會在矛盾中舉棋不定。
我給他講了自己的想法:既然喜歡咖啡藝術,雖然現在缺乏自己能夠做主運作的資金,你可以去咖啡店打工,當學徒,為將來獨立開店積累經驗,關鍵的是,這樣你每天在跟自己喜歡的東西打交道。
後來他說,我知道怎麼選擇道路了,半年後再聊一波吧。
半個月已過去,我從朋友圈動態知道,他仍舊在工地辛苦又痛苦地「證明自己」。只是交了個女友,苦中摻了幾分甜。
2.
這是一個你追我趕、人人努力的時代。
小孩努力讀書,男人努力賺錢,女人除了努力賺錢還得努力減肥努力防火防盜防小三。
人為什麼要努力?
為了趕超別人,為了替父母爭口氣,為了證明給瞧不起自己的人看,為了買房買車,為了過更體面的生活……
這些,是大家理直氣壯的努力的理由。就像這位杭州小伙——為了向周圍的人證明,自己可以。於是去做自己並不感興趣的事,又怎會不痛苦?身體上的辛勞並不折磨人,真正折磨人的是內心的抗拒。
為了證明自己,這是很多人努力的動機。
有人為此苦心孤詣,有人為此卧薪嘗膽,也有人淺嘗輒止。除了命,還要看個人是否具備沉得住的心氣,以及是否豁得出的魄力。
杜月笙從一無所有的小混混,混成在上海灘呼風喚雨的江湖老大,就由他的心氣與魄力作為堅實基礎。
杜月笙出生很苦,3歲喪母,5歲喪父,8歲那年繼母拋下他不知所蹤。就連親娘舅也冷落他。從此淪落街頭,野蠻生長。
15歲那年,杜月笙決定離開浦東鄉下,去往上海灘闖蕩一番。
在渡口,他跪在送行的外婆面前發誓:「外婆,高橋家鄉人人看不起我,我將來回來,一定一身光鮮,一家風光!我要起家業,開祠堂!不然,我發誓永遠不踏進這塊土地!」
這是《杜月笙大傳》中的一段話。有人說,歷史是小說家寫的。杜月笙當時是否真的這麼信誓旦旦地表達志向,已經不得而知。
因為有勇有謀,又擅於抓住機會,杜月笙從混跡街頭的流氓,一步步逆襲,最終成中國第一幫主,風光無限。
44歲那年,他榮歸故里,拆巨資建杜氏祠堂,創辦圖書館和學塾,造福鄉鄰。
杜月笙在曾經看不他的人面前揚眉吐氣,成功證明了自己。
之前白眼待他的娘舅,從此以杜月笙這個外甥為榮,被好吃好喝地贍養著。
世人只看到他顯耀的威望,有幾人知道他肩負的壓力。
傳奇只屬於命運的寵兒,而碌碌庸眾,要麼,在自我證明這條路上半途而廢;要麼,即便經過艱難跋涉,也未必能夠實現目標,反倒粘滾一身世俗氣息。
3.
人活著到底為了什麼?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為這為那,不管為的什麼,身在塵俗,好像都免不了與名利掛鉤。
俞敏洪曾經做過一次演講,也提到這個話題。他認為,一個人,不能把這個問題搞明白,一輩子都不著邊際;一旦心中明了,也就活到了點上,活到了點上,才會擁有幸福指數很高的人生。
關於如何活到這點,他總結了三條要素:
做一份讓自己真心真意喜歡的事情,並且這個事情能帶來經濟收入;
對於名利、財富沒有過分興趣,更願意將精力用於追求內心的充實;
不論到哪,不論選擇何種生活方式,有一個與你深愛的人相伴同行。
俞敏洪有一位朋友,很有經商頭腦,在俞敏洪看來,如果他從事房地產,一定會非常成功。
但他並沒有這麼做,而是在賺得第一桶金後退隱商海,去往大草原,在那建了一座小度假村,用於維持日常花銷。因為相比商場上的無情搏擊,他還是喜歡「喂馬,劈柴,週遊世界」的詩意生活。只是聽從內心召喚,選擇一種生活方式。
後來,他找了位情趣相投的妻子,兩人遠離喧囂塵俗,在草原上炊煙裊裊,策馬奔騰,過著逍遙自在的日子。
這就是活到了點上。
打一份工,做一件事,如果不是出於喜歡,或者純粹為了向別人證明自己的能力,過程必然沒有快樂可言。
人生短暫,轉眼即逝,將有限的時間用於自己喜歡的人事,才算明智之選。
如果你藜口莧腸,嚮往鄉野風光,那就歸園田居;如果你艷羨古人的採菊東籬下,悠然歸南山,也可以扔掉手機,歸隱山林;如果你貪戀錦衣玉食,習慣了繁華熱鬧,那就留在都市裡打拚。
關鍵在於,所選的,必須是你發自內心喜歡的,同時能夠維持生存。
很喜歡王小波的一句話: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
不特別功利地活著,隨心所欲,做有趣的事,愛有情的人,便是活到了點上。
江 徐,
80後老少女,自由寫作者。煮字療飢,借筆畫心。新書《李清照:酒意詩情誰與共》銷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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