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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逃婚,16歲妹妹為給個交代竟替嫁生子?

姐姐逃婚,16歲妹妹為給個交代竟替嫁生子!如今她想解脫卻被法院駁回。

2018年4月,女子張某到秦州區人民法院起訴,希望能結束自己荒唐的婚姻生活。她表示,自己的丈夫何某原是自己二姐的男朋友,兩人訂婚後確定了婚期,但其二姐卻在婚禮前無故逃婚。看到沒過門的媳婦兒不見了蹤影,何某幾次上門吵鬧,為了平息家庭矛盾,給何某一個交代,當時年僅16歲的張某同意了自己替其二姐與何某結婚。在張某同意替嫁的第二天,兩人就匆匆忙忙舉行了婚禮,並開始共同生活,兩年後兩人生下女兒,2015年,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但因婚姻基礎薄弱加上聚少離多,張某表示自己想要解脫,於是前往法院進行起訴,要求離婚!最終,法庭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希望他們先進行協商,能冷靜理智處理婚姻問題,而不是將婚姻當做兒戲。

(圖片來源網路)

1.錯誤是永遠不能以另外的錯誤來彌補的,否則只能越陷越深。

2.成全別人,噁心自己。

3.犧牲了自己的幸福,16歲,哪懂感情的事情。

4.一開始就是兒戲。

5.跟我前幾天看了一個新聞節目情節一樣啊,雙胞胎姐妹,好像是妹妹跑了,然後姐姐代替她嫁過去了,然後妹妹出去拼搏發財了,在那個節目上求原諒。

6.說好的婚姻自由呢?以後民政局的結婚登記處也應該跟法院學學,遇到領證的先對其列舉婚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麻煩,讓倆人先冷靜一下,徹底想明白了再來領證,畢竟婚姻不是兒戲。

7.這個不該同意離婚嗎?這有什麼不好好考慮的……這結婚的幾年本身就不合理,應該是女方長大了,懂事了,知道這不合適不合理了啊……

8.額…開始錯了…後面怎麼可能會對?

9.我以為這種事情只有書上和電視劇里才有。

10.離婚,為啥就這麼難。把原本不幸福的兩個人硬湊合在一起,會造成多少人的苦難。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希望再也不用等待,把自己有限的人生用在等待離婚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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