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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學品」了解一下

2018年6月26日是第31個國際禁毒日。6月期間,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多種以「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為主題的全民禁毒宣傳工作。

國際禁毒日的由來

聯合國於1987年6月召開管麻醉藥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的會議,建議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年12月,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將每年的6月26日確定為國際禁毒日。

藥品和毒品的關係

禁毒,首先要識葯。

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易制毒化學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於製造毒品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等物質。如麻黃素、醋酸酐等。

根據國務院《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安部、商務部等國家六部委聯合發布公告,決定將NPP、4ANPP等5種物質列為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是《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所確定的麥角酸、麻黃素等物質。目前實施的是目錄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

醫療機構:持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買印鑒卡的,無須申請購買許可。

個人:不得購買第一類、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自用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

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購買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向所在地省、市食葯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用證明》

易制毒化學品的運輸

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需取得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或備案後,方可運輸。(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採用備案管理)運輸許可由運出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

拒絕毒品,慎用易制毒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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