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人太慘了,「出門」都要交稅!
這是兩枚南宋銀鋌,初初一看沒什麼問題,但我們把左邊那枚放大後——
上面的戳記刻著「出門稅」三個字。
天哪,南宋人居然連出個門都要交稅嗎?
其實,此「出門」非彼「出門」,是指商人帶著貨物行走,路過各個關卡要交稅。
關於門稅,最早的記載始於周朝。
掌握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
——《周禮·地官·司關》
其中所說的「征廛[chán]」,指「征」與「廛」兩項稅收。前者指過往的商品稅,後者是指如果商品在關口停留的倉儲稅。
據《宋會要輯稿·官職》記載:「凡商賈之賦,小賈即門征之,大賈則輸於務貨。」
這種在全國各地徵收門稅的辦法,一直沿用到南宋滅亡。
出門稅即為過稅。
從字面上理解,是南宋朝廷向行商收取的稅項之一。它類似於近代的貨物稅——商賈運銷商品貨物從甲地到乙地,途經大大小小的城門、關卡、哨所,官府派員駐紮,向出入境過客收取商品貨物稅。
凡帶「出門稅」字樣的銀錠,一般為官方銀錠。
南宋「胡四助聚 出門稅」二十五兩銀鋌,2017年誠軒秋拍以46000元成交
宋朝開國之初,即制定了商稅則例,商稅分過稅和住稅兩種,過稅稅率為商人販運貨物的2%,住稅稅率為商人在住地出售貨物貨價的3%,商稅較輕,因而促進了商業和貿易的發展。
但後期工商雜稅日益沉重,名目越加繁多。
兩宋時期多用銅錢,南宋夾用紙幣——會子。百姓一般都是用銅錢的,白銀只作大數目的支付,但是租稅折納,官府卻往往收銀子。
南宋初期「真聶二 助教 出門稅 重伍拾兩」銀鋌切半,2017年誠軒秋拍以57500元成交
南宋連年征戰,政府因不堪軍費重負,把本由商人按章完納的貨物稅、營業稅、所得稅等,漸漸演變成了出門旅行、通關過境時,人人都得向官府交納的「買路錢」,成了地方官吏生財的一個渠道。
《清明上河圖》中描繪的城門與稅務所,苛捐雜稅亂象與社會腐敗,在北宋就已先端倪
稽徵稅卡過密,人民負擔過重,抑制了出門過客的正常社會交往和商務活動,加重了路人的經濟負擔,弄得南宋邊民怨聲載道。
如此「出門稅」銀鋌,揭示了南宋時期苛捐雜稅繁亂和腐敗的社會現象。
南宋「出門稅」的銀錠出土地集中在河南、江蘇、安徽、湖北、陝西等地,主要分布在南宋與金的邊界地區,應當與宋金邊境貿易有著很大的聯繫。淮河兩岸,貿易興盛,行商異地販貨較多。此地的人們也受出門稅的影響最大。
素材來源:李曉萍著《塵封千年國家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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