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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哥新婚自殺保定男子成「冤大頭」

6月28日,保定市徐水區的楊先生,向《燕南趙北》反映了他所遭遇的煩心事:別人分期貸款買車,現在卻要他還貸。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據楊先生介紹,他是保定市徐水區人,今年27歲。妻子張女士是甘肅省人,遠嫁到保定市。婚後,甘肅的大舅哥張先生,來到保定市徐水區工作生活。2016年初,大舅哥經人介紹,與徐水區女子郝某結識,並很快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期間,大舅哥及家人出資6萬餘元,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買了一輛越野車。當時,家人將現金交給了郝某去買車。由於大舅哥的戶口在甘肅,無法在保定買車上牌,於是就將該車的購買人和所有人登記在了楊先生名下。

楊先生大舅哥所購婚車的同款車(網路圖片)

然而世事難料。2016年4月14日,楊先生的大舅哥與郝某舉行了婚禮儀式。4月21日,兩人到民政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了結婚證。4月23日,大舅哥給楊先生打了一通絕望的電話,而後喝農藥自殺,經搶救無效身亡。大舅哥自殺後,郝某將分期貸款購買的那輛越野車開走,並帶走了行駛證、購車合同等手續。車雖然開走了,但貸款仍然在楊先生名下。起初,楊先生的岳父家幫著還了3個月貸款,楊先生接著還了2個月貸款。楊先生覺得,車別人開著,自己卻要還貸款,明顯不公平,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郝某歸還登記註冊在他名下的車輛。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實際去汽貿公司購車者是郝某,且有媒人證明車是結婚彩禮的一部分。故雖然楊先生是該車的登記車主,但不享有所有權,判決駁回了楊先生的訴訟請求。

車登記在楊先生名下

法院判決後,楊先生認為,既然車的所有權不屬於自己,那麼該車剩餘的貸款,也不應由自己來還,而應由車輛實際所有人郝某償還。於是,楊先生從那時起就沒有再繼續還車貸。然而讓楊先生鬱悶的是,郝某卻拒絕還車貸,並提出讓楊先生以5萬餘元的價格回購該車。楊先生不願意當「冤大頭」,事情就這樣一直拖著。因為車貸在楊先生名下,拖欠償還的車貸越積越多,銀行將楊先生劃入失信黑名單,並凍結了楊先生的信用卡、銀行卡等,給楊先生的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他感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承擔這種後果很冤枉,也不知道這件事情發展下去,該如何解決是好?

法院判決楊先生是登記車主,不享有所有權

保定律師馬雲剛認為,一方面,該車購買時登記在楊先生名下,因此楊先生有按時歸還貸款的義務。另一方面,法院已經認定了車輛系彩禮的一部分,實際所有人為郝女士,那麼郝女士理應承擔所剩餘的車貸。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楊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車輛轉移登記至郝女士名下,同時由郝女士歸還他所代為償還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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