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麗江這兩名交通協警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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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時,市民和先生向麗江市廣播電視台麗江熱線反映:在福慧路往玉緣橋方向,兩名巡邏交警騎摩托車未戴頭盔。
和先生繼續發問:普通市民騎摩托車或電動車未戴頭盔會被處以扣分或罰款,那交警騎行不戴頭盔,算違法嗎?
市民和先生供圖
記者查詢後獲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第六十九條:駕駛摩托車巡邏時,應當戴制式頭盔。
網友議論:
@藏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監督有力,民眾叫好!
@納西媳婦:公職人員更應遵守法律法規,這樣起好示範帶頭作用,執法才會有人擁護。
@阿飛:身為執法人員,自己帶頭違法違規,破壞了法律和執法機構的公信力!
@曉昭君:是不是因為交警有緊急任務,所以忘記戴頭盔了!
@小生:市民騎摩托不戴頭盔就被罰款,可你們自己都不戴算啥子回事嘛!
@漁夫:這叫抓住現行違法,沒什麼好解釋的。建議有關部門正視問題,主動通報處理情況!
@江邊辣:在麗江很少見到執法民警帶著頭盔的,除非是集體做某路段的某項集體整治。我都不知道有必須帶頭盔這規定
古城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隊工作人員表示,經核實,上述圖中兩名騎行未戴頭盔交警確為該大隊交通協管員。大隊對此高度重視,立即作出以下處理:
1.兩名交通協管員未按規定佩戴制式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及《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規定處以罰款50元、扣2分;
2.按照大隊相關規章制度,對兩名協管員的行為進行崗位目標量化考核處罰,並在大隊範圍內通報批評,以示警示教育。
3.大隊將進一步加強管理,杜絕類似情況發生,歡迎廣大群眾監督。
麗江熱線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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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製/段成坤 終審/閔文新 楊國鈞 和紅軍
監製/余金山 和曉莉 趙宏川
主編/雷鳳嬌 副主編/林彤 楊澤燊
運營/王晨 和麗飛 李群英 付學琴 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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