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問題減肥產品,女子獲得十倍賠償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應進行三倍賠償。而張女士最近卻因買到「問題」減肥食品,獲了高達十倍的賠償,這是為什麼呢?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應進行三倍賠償。而張女士最近卻因買到「問題」減肥食品,獲了高達十倍的賠償,這是為什麼呢?
張女士一直覺得自己體重超標。為保證身體健康,並擁有一個好身材,張女士今年3月份在網店購買了一盒「一粒瘦」膠囊。
除了網店宣傳的「正品強效型,抑制食慾專利新科技一粒瘦」,該店宣傳這一產品的廣告語「懶人專用,專業瘦身,男女通用,急速狂減」,「官方正品,99含量效果特別好」等也讓張女士頗為心動。
這種「一粒瘦」膠囊每盒30粒,每粒30元,同時買三贈一。於是,張女士向網店支付了900元貨款。
收到膠囊後,張女士卻發現不對勁。她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後,發現自己買到的「一粒瘦」既無批准文號,也無國家備案。
另外,「一粒瘦」也沒有標註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成分等等。張女士認為這是典型的偽劣產品,於是訴至秦淮法院,要求網店退款900元,並要求被告按購物款的十倍賠償9000元。
那麼,對於這起訴訟,法院是怎麼認定的呢?
法院認為,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成分、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號,應當標明生產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
如果是保健食品,更應當具有國家批准文號,依法進行備案。保健食品的標籤和說明書必須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並標明批准文號。
法院認定,張女士購買的減肥膠囊沒有國家批准文號,未依法進行備案,也沒有應該標明的信息,確系典型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據此,秦淮法院判決被告網店主楊某一次性返還原告張女士貨款900元,並支付十倍賠償款9000元,合計支付9900元。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應該獲得三倍賠償,那麼這起案件中卻是「以一賠十」呢?
法官解釋,因為張女士購買的不是一般的商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張女士遇到的情況符合法律規定,所以應當獲得十倍賠償。
法官提醒
注重自己的身體健康,提高生命質量,或追求美好身材沒有問題。但是,在購買保健食品,尤其通過網路購買保健食品時,應通過國家監管部門網站或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對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備案情況進行必要的查詢、確認。對其標籤情況進行必要的判斷、識別。發現不合法不合規的現象,保留證據,及時進行投訴、舉報、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揚子晚報網)


※英國北愛爾蘭發生H5N6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武漢白沙洲市場:蔬菜價格穩中有降 水產價格略漲
TAG:要點資訊一點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