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來修長城|長城小站
原標題:假如我來修長城|長城小站
搬磚人 攝影:童心無忌
首先,我們得知道,我國的文物保護經歷了近70年的歷程,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出台了大量的文物保護專項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已經構建了比較完善的法規體系。
關鍵是我們無論管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都必須時時學習,瞭然於胸,全面掌握,並在實踐中貫徹實施。
為避免大家查找目錄麻煩,我在這裡羅列一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3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2013年)
- 《長城保護條例》(國務院,2006年)
-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化部,2003年)
-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文化部,2006年)
- 《關於進一步加強長城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旅遊局,2003年)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製要求》(國家文物局,2003年)
- 《長城保護工程(2005-2014)總體工作方案》(國家文物局,2005年)
- 《田野考古工作規程》(國家文物局,2009年)
-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要求(試行)》(國家文物局,2013年)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立項報告規範文本(試行)》(國家文物局,2013年)
- 《中國文物古迹保護準則》(中國古迹遺址保護協會,2000年)
- 《長城維修工作指導意見》(國家文物局2014年)
- 《長城四有工作指導意見》(國家文物局,2014年)
- 《長城執法巡查辦法》(國家文物局,2016年)
- 《長城保護員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2016年)
此外長城沿線各省份政府或者人大也出台了各自的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比如《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包頭市長保護條例》、《山丹縣長城保護管理辦法》。
我相信這麼多的文件應該能管得了長城保護與修繕吧。
其次,我覺得有必要再次重申一下長城保護工程的基本原則:
1、長城本體搶險加固、消除長城本體安全隱患是長城保護維修工作的首要任務。在開展保護維修工作計劃編製和保護維修工程立項時,應分清輕重緩急,優先考慮:文物價值高,本體或環境現狀惡劣,因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或在歷史上因自然或人為因素已形成開口或缺口並亟需開展保護維修工作的長城。
2、長城保護維修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類干預措施的實施範圍和工程量,妥善保護長城遺存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滄桑古樸的歷史風貌,使長城的突出普遍價值得以延續和傳承。除非是結構安全需要,否則不得進行長城主體結構及相關設施的復原或重建。
對於歷史上已經局部損毀、坍塌或已經全部毀壞的長城遺址,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復建或進行大規模修復。
3、長城保護維修必須保持長城的原形制、原結構,優先使用原材料、原工藝。只有傳統工藝作法無法達到長城本體安全的技術要求時,才可考慮採用新技術和新材料,且必須在設計方案編製階段完成室內實驗和現場試驗,實(試)驗結論及評價報告應隨保護維修工程設計方案上報並經審批後方能實施。
不得採用水泥及未經室內實驗和現場試驗證明可靠、安全、有效及可再實施性的化學材料或工藝進行長城結構加固或表面防風化加固處理,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隱患。
4、長城保護維修應與環境治理相結合。在開展本體保護維修工作中,應對影響擬實施保護維修的長城本體或載體安全的地質、水文等環境因素進行勘察、評估,並依據現狀勘察評估結果,在編製專項工程設計方案優先解決直接影響長城安全的重大環境影響問題。
——《長城維修工作指導意見》
第三,我想有必要把文物保護工程的分類再說一下,根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及長城自身特點,長城保護維修工程可分為保養維護工程、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載體加固工程和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五種類型,而這五種類型是分別對應著不同的技術措施,如果混淆了工程性質,工程措施也會有問題。
1、保養維護工程是指針對長城本體輕微損害所作的日常性、季節性的養護性工程。
2、搶險加固工程是指長城本體面臨突發嚴重危險時,由於時間、技術、經費等條件限制,不能進行徹底修繕而對長城採取具有可逆性的臨時搶險加固措施的工程。
3、修繕工程是指為確保長城本體安全所必需的結構加固處理和維修,包括結合結構加固而進行的局部修復工程。
4、保護性設施工程是指為保護長城而附加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涉及以下情況,應考慮局部、小範圍實施保護性設施工程:
- 載體保護工程系指為保護長城本體穩定而對直接關係到長城本體安全的下部岩土體及周邊環境實施的加固維護工程、防洪工程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對於歷史上局部損毀、坍塌或已經全部毀壞成為遺址並處於穩定狀態的長城,原則上以實施保養維護工程為主,不得實施搶險加固工程或修繕工程。對於符合保護性設施工程界定條件的情況,可局部實施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以保護長城免遭人為或自然因素進一步破壞。
具體的界定,可以參見《長城維修工作指導意見》。
一處長城維修工地 攝影:單玉瑛
國家文物局《中國長城保護報告》也明確提出了「長城維修理念共識」:
- 對於地面仍有建築的長城點段嚴格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進行修繕,保持其原形制、原結構,保證長城結構安全,最大限度保存歷史信息,妥善保存歷史風貌。
- 對於地面已經坍塌或消失的長城遺址實施原狀保護,通過局部修整歸安和日常養護避免殘損加劇,不得在原址重建或進行大規模修復。
- 對於價值突出,或與重大歷史事件有密切聯繫,具有展示潛力的長城點段在嚴格保護其原形制、原結構基礎上,結合展示服務的需求,可適度進行局部修復展示。
- 加強監測,控制安全隱患必要時設置針對性保護設施,避免自然災害的直接破壞。
- 文物保護目的是保持民族文化特性,保護人類共同創造的文化遺產,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教育和科學技術等手段,協調處理各種關係,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制止和防止人為的與自然力對文物的破壞和損害,達到保護文物的目的。
前面「紙上談兵」地講了那麼多,其實主要是要突出一個目的:文物保護不是工程項目,而是研究項目。文物保護保的就是其價值,在動手之前更多地動腦,去思考和研究其歷史、形制,認真地做好勘察、測繪,在遵守文物保護原則的前提下,制定有針對性保護措施。
黃克忠先生曾撰文:《不能再走文物保護工程的老路》,提到「文物保護工程不能簡單地用工程項目去涵蓋。」「文物保護技術是一個綜合多學科(包括人文科學在內)的完整學科體系。內容包括文物的價值評估、保存、保護以及與防治有關的傳統與現代的材料性能,操作工藝和各種勘查、探測、檢測等內容。儘管文物保護與工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但它與基本建設工程的目的、內容、程序有很大的差別。」
很多長城維修前和維修後的效果對比,大體示意如此
圖片來源:網路 騰訊圖片
假如我來修長城,我會嚴格按照審批過的方案施工,要求設計人員駐場,選擇靠譜的監理......也會選擇尊重專家的意見,但在邀請專家進行諮詢的時候,我不會因為一個人在業內名氣大,就去聽他的意見。我會首先確認,邀請的專家是否在國家文物局的專家庫名單里,和有關部門確認他的意見是否能夠代表官方意見。
最後,我會積極主動和上級文物部門、黨委政府和社會做好解釋溝通。社會的不理解,很大程度上是文物部門宣傳的不夠。近年來,這方面的教訓比比皆是。政府不理解,就會決策失誤;媒體不理解,就會誤導輿論;社會不理解,就會傷害文物事業。積極作為和最小干預並不矛盾。文物部門力量有限,但近年來做出的成績已經超出了自身的能力。正是這些被各種人質疑、替各種勢力背著黑鍋的文物幹部的艱苦奮鬥,中國的文物保護事業,才勉強維持在今天的水平。我會通過各種渠道,讓社會明白這一點。
歡迎留言,歡迎您就本話題繼續投稿!
文字:牆上的死耗子
圖片:童心無忌 國家文物局 單玉瑛 騰訊圖片 網路
責任編輯:火箭人


※六月牛人牛隊丨潛水、爬火山、露營、重裝穿越,這些牛隊已經出發了,你呢?
※」每個孩子都是正版,照著別人去複製,孩子就變成山寨版。「
TAG:林賽一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