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十九歲,就對這個世界絕望了嗎?事件背後,圍觀起鬨者都該負責
「這兩年,我一直陪女兒四處求醫,找學校和教育局要說法。」李某奕父親介紹,女兒隨後被診斷為抑鬱症,曾服藥物、用床單撕成條打結等行為試圖自殺。曾多次往返學校,沒待幾天就要回家。李父曾堅持要學校公開道歉,學校卻提出可賠償35萬,要求放棄訴訟。
甘肅十九歲女孩跳樓事件引發眾多關注,6月20日,李某奕在慶陽市西峰區南大街麗晶百貨大樓8樓跳樓自殺。
現場消防員竭盡全力,卻無法挽回她那顆赴死的心。
在此之前,她已經有過數次自殺未遂的經歷,這一次她是鐵了心要離開這個她看不懂的世界。在她自殺前,唯一對她伸出援手的只有消防員,而她真正需要的幫助顯然並不來源於他們。
消防員在她跳樓後痛哭流涕,他認為這是他的失職。事實當然並非如此,因為消防員雖然可以挽救人,但卻無法挽回一顆對世界徹底絕望的心。
事件起因
2016年9月5日,女孩在學校突發胃病,補課老師帶其看病後,讓她在公寓樓休息。當天晚上9點,她的班主任吳某前去看望小李,令後者沒有想到的是,班主任竟然強行猥褻了自己。若不是補課老師臨時回來取東西,她可能會遭到進一步的侵犯。
被猥褻的經歷對她的刺激非常大,她將自己的經歷傾訴給另一位老師聽,結果該老師在聽說實施猥褻的是吳某後,以學校情況困難、班主任位置無法被替換為由,希望她不要為難學校。
該老師給她的建議是轉學,但她不同意,因為她不明白為什麼做錯事的是班主任,而要離開的卻是她。該老師又說可以讓吳某給她道歉,小李不同意。
在沒有徵得她同意的情況下,該老師依然選擇讓吳某單獨去和她道歉。小李在看到班主任時,整個人非常痛苦,而吳某則希望她能夠對此事不再計較,並提到如果她把此事告訴家長,他可能會丟掉工作。
小李認為班主任的說辭給她一種感覺,就好像她如果去維護自己的利益,反倒成了一個坑害班主任的惡人。
事件後
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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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報警
第一次服安眠藥被救回來後,她選擇了報警。她說:「我只求,能還我一個公道。」
但檢察院最終判定班主任行為輕微,無法界定班主任的猥褻行為與她的抑鬱症之間,是否有直接因果關係,而做出不起訴的判決。
她所求的公道,沒有求到。
法律規定,猥褻兒童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這裡的兒童,是指14周歲以下的孩子。
而輕生的女孩已經17歲了,班主任猥褻她,只得到輕輕的「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當天,她在父親的陪同下去醫院做檢查,結果被醫生診斷為抑鬱症。她的精神狀態非常糟糕,無法正常上課,在與學校溝通後,學校決定更換班主任。
回到學校
當她回到課堂時,她驚訝地發現吳某雖然走了,但新來的班主任卻是吳某的學生,他自然會令他想到吳某。
更可怕的是:
「在曾經朝夕相處的同學眼裡,我成了得了怪病的人,每每回到班裡看到的都是質疑、嫌棄的眼光,而我那班主任卻成了可憐的生了病的人。善良的人遭人非議討不到一個說法,醜惡的人卻逍遙自在得到關心和問候。為什麼?」
她對學校的處理方式感到絕望,在一封控訴狀上寫道:
「在我自認為乾淨的地方,我受到自己最尊敬的老師的傷害,連我一直依賴深信不疑的學校都糊弄我。在這個世界上,我還敢再相信什麼?」
她多次因為無法繼續上課而回到家中,又多次因為想要學習而返回學校。她說在事發後的那半年裡,她從未有一天可以安心地入睡,每天都不分晝夜地痛苦著。
看不到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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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控訴狀里寫道: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發神經尋死,自己努力為自己找活下的理由更讓人覺得痛苦。」
「我還未真正步入社會,我最尊敬的老師和我最依賴的學校已毀了我對這個世界的信任,毀了我對未來的嚮往,使我變成一個膽小如鼠,敏感多疑,悲觀消極的我自己都厭惡的樣子。半年左右,我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快樂。我只求,能還我一個公道。」
圍觀起鬨
樓下的圍觀群眾卻在不停地慫恿讓她趕快跳!因為看完她跳樓還要去接孩子,因為等了那麼久不跳都對不起這麼多人圍觀.....
有人在快手上直播
有人在朋友圈罵她跳得太慢了,
「為了等你跳下來,我在樓頂曬了一個小時太陽!」
晚上7點多,女孩掙脫消防員的手,跳了下來,觀眾一片歡呼叫好
還在朋友圈直播這個「喜訊」!
警方介紹稱,已有兩名圍觀群眾因妨礙救援被行政拘留,24日又確定6名,事件正進一步調查中。
那些起鬨的人都是怎麼想的,如果不是心中有坎跨不過去她怎麼會如此絕望!她都這麼絕望了你們還不放過他,你們就是死亡推手,心裡會安心嗎?
圖文整理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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