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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釋義精華

《金剛經》原文: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為什麼佛法在實相中不存在呢?因為一切法皆是無為法,遠離分別執著。諸位賢聖的安立,也只能是證悟無為法的智慧上有差別。」

在究竟實相中,實有的法不存在,無實的法也不存在,諸法本性遠離一切執著,遠離一切法相,這是聖者入定智慧抉擇的。《大幻化網》中也說:「之所以承認法界一味清凈平等,乃是由聖者的根本慧定所得之故。」同樣,一切諸法不存在,沒有實相,也是依靠聖者入定智慧而得出的結論。

此問題可以從兩方面理解:一是在聖者的根本慧定面前,一切都是無為法,除此以外,沒有一個真正的實相,也沒有有無執著;二是在聖者入定的時候,一切都是般若空性,遠離四邊戲論。世親論師說:「聖者入定時,滅除諸散亂,現前如來智智為無為法。」聖者在入定的時候,滅除一切有為法的散亂執著,無為法的本來智慧現前。反過來說,如果諸法的本性不是無為法,那必定是有為法,嘎瑪拉西拉說,若是有為法,則是剎那變化、不可靠的。因此,諸法的本性絕對是無為法,否則就會隨因緣而有變化,並非諸法的本來實相。

從所證的空性而言,究竟實相是無為法,沒有任何差別。但從能證的智慧來講,六祖云:「三乘根基,所接不同,見有深淺,故有差別。」由於眾生的根基不同,能證悟的空性慧也有深淺差別,比如聲聞證悟的就比較淺,菩薩證悟的比較深,而佛陀是最究竟、最圓滿的證悟。

總而言之,「差別」是從能證的智慧來講的,所證的空性不可能有差別,如果有的話,無為法就變成無常了。

這就是佛法的精神,它不像其他的宗教,否定自己以外的宗教,佛法是承認一切的宗教,一切的大師,乃至到了華嚴境界,連一切的魔王邪王都對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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