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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獨資新能源車企正式獲准,特斯拉準備好了嗎?

備受矚目的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正式出爐。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28日晚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下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被取消。這意味著,外商獨資新能源車企准入正式獲批。

發改委網站截圖

2013年首次提「放開整車股比限制」

為保護民族汽車工業,1994年我國發布的《汽車產業政策》中提出,生產汽車、摩托車整車和發動機產品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中方所佔股份比例不得低於50%。

直到2013年,商務部提出「未來將進一步放開汽車等一般製造業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這是多年後第一次政府層面指出,可能會放開整車股比限制。

此後在多個場合,國家各部委均指出,將在未來逐步放開整車股比限制。

去年6月,發改委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放開外商在華建立生產純電動汽車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數量的限制,以及汽車動力電池的外商投資股比限制。

隨後的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表示將進一步減少外資准入限制。

今年4月,發改委發布消息,擬定汽車股比開放時間表: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後,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同時取消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而這些都在2018版負面清單中得到了確認。

媒體報道認為,相較於大眾等傳統汽車廠商,取消股比限制對於沒有傳統產能、合資夥伴束縛的外資新興新能源車企,諸如特斯拉來說,可謂「天上掉餡餅」。

中國建廠將年產「成千上萬輛」

特斯拉在中國建廠始終塵埃未定,其最終能否在華獨資建廠一直深受外界關注。

不過,在6月5日的股東大會上,特斯拉全球銷售主管任宇翔(Robin Ren)透露,準備在上海新建的工廠,將成為該企業在美國之外的第一座工廠,不久將披露有關中國合作夥伴和新工廠的更多細節。

觀察者網此前也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已於5月10日獲上海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核發的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為1億元,由TESLA MOTORS HK LIMITED(特斯拉汽車香港有限公司)100%控股。

對此,《北京晨報》援引汽車行業分析師鍾師的話稱:「上海公司的成立無疑是一個具有先導性、打前站的公司。是為特斯拉將來的建廠做準備。」

他表示:「建廠模式不定的話,一切免談。如果選擇獨資,在自貿區開闢這個獨資工廠以前是國內沒有過的先例,將會涉及很多政策。」

在去年11月的第三財季報告會上,馬斯克曾披露,特斯拉預計會在未來3年內開始在中國生產電動汽車,「特斯拉會在中國建廠,2020年開始生產,年產量可以達到『成千上萬』輛」。

22個領域重大開放舉措

除上述內容外,2018年版負面清單長度由63條減至48條,在銀行、汽車、鐵路幹線網、電網、加油站等22個領域推出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新華社刊文評論道:清單更小,開放更大;限制更少,紅利更多。

首先,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幹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外資限制。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其次,基本放開製造業。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幹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最後,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准入。農業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採、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主要特點介紹道:

一是全方位推進開放。一、二、三產業全面放寬市場准入,涉及金融、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專業服務、製造、基礎設施、能源、資源、農業等各領域,共22項開放措施;

二是大幅精簡負面清單。2018年版負面清單保留48條特別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63條減少了15條。清單條目少了,相應地將進一步縮小外商投資審批範圍;

三是對部分領域開放作出整體安排。

2018年版負面清單,列出了汽車、金融領域對外開放路線圖時間表,逐步加大開放力度,給予相關行業一定過渡期,增強開放的可預期性。

該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國際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特別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

他說道,「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我們以更大力度推進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推進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

以下為《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修訂說明: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是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行的修訂,並單獨發布。2018年版負面清單,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清單長度由63條減至48條,共在22個領域推出開放措施:

1.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採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開採的外資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煉、分離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鎢冶煉的外資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設計、製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幹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航行器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9.武器彈藥製造不列入負面清單。

10.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鐵路幹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國際船舶代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19.2018年將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0.2018年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1.取消測繪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此外,2018年版負面清單採用了表格形式,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進行了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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