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圖 九(埋兒奉母)
哲理
06-29
引子:
中華民族將孝道視為傳統美德,《弟子規》上有言,「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學習和了解孝道,不是說一定要我們像古人那樣,為了父母生存而把自己的孩子埋掉,就一定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將寒冰融化而獲得鯉魚,而是讓我們學習古人至親至孝的品德。傳統文化有精華,但也有糟粕。傳統文化不可亂學,尤其是不能一股腦兒、毫無批判地奉行「拿來主義」。
原文
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釋義
郭巨,家境貧困,妻子生一男孩,已經三歲,郭巨的母親自己總捨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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