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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社造謠住特惠病房、室友曝其隱私,權志龍這次招誰了?

這幾天除了101和世界盃,應該就是權志龍的風波值得品一品了。

不得不說,權志龍服兵役期間有點不太平,先是腳踝受傷,又被曝入住特惠病房,還要被同僚窺探隱私。難道就因為藝人是公眾人物,他們沒有人權了嗎?

今天就想來跟大家講一講,權志龍入伍後的那些「悲慘遭遇」,放到任何一個人的身上,那都是要分分鐘要喊兄弟來茬架的!

先來說說6月27日晚上的熱搜「GD觀察日記」,第一反應還以為是韓國出了什麼新的綜藝。

點進去一看,竟然是和GD權志龍一同服兵役的士兵,為了討好自己的女朋友,把權志龍的身高、體重、刺青、痣的位置,甚至是內褲尺寸,心理狀態等等,全都以圖文的形式詳細地記載了下來,來滿足女友的好奇,就跟觀察動物園的動物一樣。

這種感覺簡直讓人雞皮疙瘩掉一地,就像不管你做什麼,都有兩隻眼睛在盯著你,你不自知,就更別提想辦法抵抗了。

身為一個士兵,用這樣的手段來對待自己同生共死的戰友,且不說不配為一名軍人,這根本就是違法的吧?

而且,女方還將這份「觀察日記」曬到了網上,這可不就是變相地曬人「luo照」?!

對於這件事我們辦公室有一位小編非常氣憤,不是出於追星的維護,是因為她之前也當過兵,所以她很清楚,在部隊之中,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要和大家一起行動。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戰友就是你最親密的人,來自最親密之人的背叛,往往更令人心碎。

除了在部隊里被戰友曝光隱私之外,外面的世界也從來沒有放鬆過對權志龍的「關注」,其中最猛追不舍的就是「韓國卓偉」D社了,D社的戀情基本一爆一個準。

宋慧喬和宋仲基,還有李敏鎬和朴敏英、裴秀智的戀情,D社都拿到了第一手圖片。直到2014年元旦,剛開年D社就曝光了少女時代允兒和李勝基的戀情,從此以後D社基本成為韓國明星避之不及的存在。

網友也戲稱誰的料D社都有,只是說不說的問題。

不過不少網友都覺得D社的精力太旺盛了,對權志龍可謂是窮追猛打,就算到了部隊這樣森嚴的地方,他也能想辦法撒點料。

即使在追星文化如此盛行的韓國,他這樣的做法也引發了全民的不滿,甚至還有網友申請「廢止D社」的國民請願。D社能引起如此大的風波,倒也是一種神奇的本事。

6月25日,D社獨家爆料稱,權志龍6月19日因腳踝疼痛進入韓國軍楊州醫院,休假10天9晚,將於28日退院。住院病房為設施齊全的上校病房,內部有空調、冰箱和電視。權志龍因此被質疑特惠住院,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不過D社是怎麼能夠對權志龍的行動如此了如指掌呢?連住什麼病房,請了幾天假都知道?

有傳聞,疑似是在醫務室執勤的士兵將GD個人信息流露出去了。最可怕是,連權志龍所住病房的房號都曝光了,這是不是有點太「豬隊友」了?

這件事不僅對權志龍的形象有很大的影響,對韓國軍方的威信更是一種挑戰。對此韓國軍方也很快給出了回應,說絕不存在特惠,而且楊州醫院並不存在「上校病房」,權志龍目前住的是1人病房。

而權志龍所屬的經紀公司YG,也發表聲明,對於D社的質疑一一作出回應。大概澄清了一下四點:

1、不存在特惠行為和上校病房。

2、權志龍腳上惡化,因此接受了手術和復健治療。

3、權志龍所住的並非特殊病房,只是普通士兵1人間。

4、權志龍返還了休假來進行康復治療。

雖然YG發布了聲明,但是D社完全不買賬,還逐條發出了質疑。D社認為:

1、從掌握的資料來看,權志龍使用的就是限上校以上軍官使用的特別病房。

2、醫院只有三樓和六樓有一人病房,三樓就是目前權志龍使用的高級軍官病房,而六樓的一人間是特殊情況下使用的隔離病房。

3、權志龍都請33天假了,如果是一般士兵不可能做到。

對此韓國軍方也再次回應,國防部的立場與昨日(25日)傳達的立場是相同的。醫院並不存在大校病房,1人病房就是全部。今後如果有追加立場,會再做發布。

不過韓國軍人人權中心倒是發表了聲明,說權志龍因康復治療入院是正常普遍的過程,而且他使用的是普通沒有TV的小單人病房,之前也有士兵和副士官使用過該病房。

到目前為止,D社針對此事還沒有後續的動作。

不過D社也不是第一次針對權志龍了,在他還沒有入伍之前,D社就曾揣測權志龍不服兵役,就算服兵役也是公益兵之類的,可事實證明權志龍去的是特別艱苦的部隊。

權志龍入伍之後,又說權志龍30歲才入伍云云。也不知道怎麼的,D社就是跟權志龍杠上了。

雖然「特惠」一類的事,在韓國一直都是備受關注的話題,但是事情發展到這裡,事件的雙方也進行了數次交鋒。

但是似乎沒有人注到,在「特惠住院」這件事之外,權志龍的隱私被毫無保留地曝光在大眾的視野之下,也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但是大部分民眾還是比較愛護權志龍的,韓國網友們在青瓦台請願欄上,提出了「讓GD的軍隊生活和普通人一樣」的請願。不僅如此,因為D社的這次不負責任的報道,還有很多粉絲申請「廢止D社」。

請願是否能夠成功暫且不提,但是可以十分明確的一點是,不能因為藝人的事業需要曝光在鏡頭之下,就侵犯他們的生活。

難道就因為他們是藝人,大眾就可以肆無忌憚地侵犯他人隱私?要知道藝人在鏡頭之外,也不過就是一個普通人而已。

尊重藝人,首先要尊重藝人為人的權利。最後說一句,這種曝光個人隱私的「豬隊友」,也是讓人氣到無fua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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