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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同胞,同一輛車,同一年,因同一種行為被請進警隊,可結果卻不一樣

人們常說,吃一塹長一智,然而在現實社會上,總是有那麼一些人,不是自覺遵法守法,而是我行我素,甚至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不,近日中牟交警就查處了這樣一名司機,巧的是和他一母同胞的弟弟因醉駕被處理不到一年的時間,他卻因涉酒駕駛被查,並且他和弟弟駕駛的都是同一輛車。

日前,中牟交警湯建設、孟國魁等人,根據大隊的統一安排,在中牟縣萬洪路與223省道交叉口執勤,大約8時54分左右,指揮中心發出預警,一輛車牌是豫 B牌照的小型汽車沿萬洪路西向東行駛,該車有違法嫌疑,要求執勤民警攔截核查。

執勤民警將該車攔停後,經查該車主張某軍的駕駛證在2017年10月15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5年不得重考。

但現在該車的駕駛人並非是張某軍,而是其哥哥張某生,但在民警與駕駛人交談中發現駕駛人張某生的身上有酒味,民警隨即對張某生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其結果酒精含量為37㎎/100ml,屬於酒後駕駛。於是執勤民警將張某生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張某生系開封縣人,現年41歲,據張某生供述,他是頭天晚上在家自斟自飲喝了三兩多白酒,今天早上到萬邦辦事,在返回途中被交警逮住了。在辦案區,辦案民警恰好正是半年前辦理他兄弟張某軍醉駕的民警,當民警詢問張某生知不知道他犯了什麼錯,他說,知道,和我兄弟一樣,於是辦案民警笑著對他說,那還是不一樣,你兄弟犯的是醉酒駕駛,屬於刑事犯罪,你是酒後駕駛,沒有他的嚴重。於是,中牟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張某生作出了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

小編感言

一母同胞兩兄弟,天生就愛這東西。

閑暇無事弄幾口,不怕別人說是非。

為人貪杯本正常,如果駕車要思量。

酒駕醉駕高壓線,只要一碰就觸電。

開車出門莫貪酒,平平安安路上走。

歡天喜地把財發,家人盼你早回家。

每日提醒

28

星期四

2018年6月

限行時間:2018年1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時至19時。

限行區域:S223以西、萬三公路以東、鄭汴物流通道以南、

萬洪路以北所有道路(均不含本路)

今日:車牌尾號為4和9的車輛禁行其他車輛通行

明日:車牌尾號為5和0的車輛禁行其他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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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工資給漲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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