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之旅小記
舊金山有直達巴黎的航班,飛行時間大約10小時。
從戴高樂機場打車進城的路上,就會經過法蘭西大球場,這個讓我初識巴黎的地方。然而二十年已經過去,如今偶遇,對它已經沒有什麼嚮往,僅剩下一絲懷念青春的惆悵。
在城裡走動,會覺得巴黎有點像羅馬,走著走著冷不丁就有一座美輪美奐的古建築冒出來,看不完,也看不夠。只不過,巴黎的建築更精緻,街道更乾淨。
羅馬凝重、古樸、雄渾而又聒噪、熱烈,有男性美;
巴黎則考究、工細、靈秀,具有女性般的矜持和冷傲。
(一)食
法國菜和法國甜點享譽世界,試試正宗的法國食物,也是我此行的一大目的。
對法國菜最大的好奇就在鵝肝和蝸牛了。蝸牛吃起來跟螺螄肉沒什麼兩樣。這是一道前菜,奶油味的炒蝸牛。
我剛到加州,加州就禁售了鵝肝,導致我一直沒機會嘗試。到了法國才知道,所謂鵝肝,現在也主要是以肥鴨肝代替。頓時,吸引力就少了太多。誰還沒吃過鹵鴨肝呀,不過肥一點而已。鴨肝主要是以鴨肝醬的方式存在,有的是純鴨肝泥,有的是鴨肝混合碎鴨肉做的凍。還有一種是鴨肉絲混合很多油脂,這三種醬都很常見。其中只有純鴨肝醬算得好吃不油膩,但也非常單調,吃兩口就很無趣。
作為前菜的鴨肝鴨肉凍:
嘗試了這種鴨胸肉,仍然是煎得中間帶血水的,對我來說是揮之不去的吃生肉的噁心感。
另外就是一些煎魚之類的菜式,味道中規中矩,鹹淡合宜,僅此而已。
餐後的甜點試過兩種焦糖布丁,都算好吃,但缺乏比較,說不出什麼來。
無事可做的幾天里,我特地去尋訪了幾家著名的糕點店。
首先是我最喜歡的閃電泡芙。在美國只見過加普通奶油或者黃油糖霜的閃電泡芙,並且都是做成三明治一樣開口的。巴黎的閃電泡芙要精緻許多,是完全封口的。一般來說,最常見的閃電泡芙有兩種,巧克力味和咖啡味。任何一家普通的麵包店,差不多都有這兩種味道的閃電泡芙。
這家很出名,有很多分店,我買了5種口味,除了黑巧克力有點苦以外,不是甜膩就是油膩,餅皮吃起來也感覺不新鮮。另外,金光閃閃的裝飾也降低食慾。總體上說,非常配不上它高昂的定價。
在一家普通的甜點店裡,我又買了一根椰子口味的的閃電泡芙,非常甜,乏善可陳。
讓人喜出望外的是一家開在鬧市區的小店,我在那裡買了一根最最普通的咖啡味閃電泡芙,卻成為這次閃電泡芙之旅的頂峰。表面的咖啡糖漿香甜而不沾牙,內餡也飽含咖啡的濃香,一絲絲苦味被清甜的奶凍包裹,口感好像冷藏過的炸鮮奶內部。泡芙皮鬆軟新鮮,咬在嘴裡層次分明,有很淡的鹹味,像最好吃的油條內部。一口咬去,三種不同的口感味道卻是如此相得益彰,甜而不膩,竟然停不下來。
再是一家小小的蛋糕店,也很出名,買了那裡最受推崇的水泥蛋糕和看上去不錯的什麼東西。
然而水泥蛋糕並沒有蛋糕,表面的灰色是薄糖殼,裡面全是奶油,底下的餅乾底像烤乾的紅糖,中間是一塊焦糖凝凍。巴黎的甜點大量運用這種材質,應該是澱粉調和水加熱後冷卻產生的半凝固狀態。對我而言,不管店家調的是什麼口味,這種凝凍的口感和味道都太過普通,不值得稱許。這一坨奶油的調味還算不錯的。
另一塊東西,一切開以後就有些疑惑:以為是蛋糕的部分是濕潤的,頗有些彈性。放到嘴裡稍加擠壓,一股帶有特殊葯香的糖水便從海綿般的「蛋糕」里湧出,甜到窒息,令我非常難受。這「蛋糕」是一種介於烤麩和蛋糕之間的東西,像蛋糕一樣鬆軟,又帶有烤麩一樣的彈性,如果不吸滿怪味的糖水,應該還可以一吃的。而中間那塊普普通通的香草奶油,也並不能解這甜的悶膩。最後,我們只好扔掉了它。
然後是一家著名的冰淇淋店。本來想去總店,但當天需要趕路去聖心堂,又發現半路上就有一家分店,於是就在分店買了。我去的當時,店裡一個客人也沒有,三個店員凄凄惶惶的站在門外張望。我的到來讓他們喜出望外,也引來了更多的客人。我要了椰子和香草的雙球甜筒,不出意外的又太甜,香味口感也乏善可陳,普通得讓我再確認了一次店名。過了幾天,第二次路過這家店的時候,看到排在門外的顧客長龍,才相信它的名氣。然而,名不副實。
另一家是巴黎遍地開花的連鎖冰淇淋店,專賣玫瑰花形狀的特色冰淇淋。可選任意種口味,由經過特訓的店員一勺一勺刮在甜筒上,組成玫瑰花形。如果選的顏色夠多,就會得到一朵五彩繽紛的「七色花」,倒是挺有趣的。同時還可以在「玫瑰」花心上點綴一片迷你馬卡龍,這樣,買一支甜筒,既吃到了多種口味的冰淇淋,又吃到了馬卡龍。
我們買了兩個,一個是椰子、香草、榛子、芒果和草莓加開心果馬卡龍,一個是榛子、椰子和咖啡。他們的榛子冰淇淋很不錯,香滑不膩;椰子冰淇淋甜度適中,細嫩的椰蓉口感與冰淇淋的質感搭配合宜;草莓冰淇淋則很有新鮮草莓的香味,也能吃到裡面的草莓肉。開心果馬卡龍並不太甜,香氣濃郁。到這裡才總算吃到了不錯的一款甜品。
為什麼我都不寫店名呢?一來沒有任何一家可能給我廣告費,或者滿意得讓我想要大力推薦;二來我就是按圖索驥尋訪的許多「名店」,結果一一失望,反而是隨意遇到的幾家餐館倒還不錯。人和人口味不一,號稱美食之都的巴黎已令來自四川的我失望。因此,我想說,去巴黎找美食,不要相信任何推薦,用自己的眼睛和心情去隨意發現吧!
(二)人
我們一開始住的地方遊客不多,得以觀察當地人的生活。
我欣賞巴黎人的穿著,尤其是女人,年輕的穿得隨意而時尚,年紀稍大的常常是連衣裙搭配小外套,再在脖子上系一條絲巾。審美品位從她們對衣物款式、色彩的選擇和搭配上體現出來,個個不俗。
這個城市從路邊的塗鴉到店裡的商品,從博物館的珍藏到賣畫的小攤,無不被濃厚的藝術氛圍籠罩。所謂沒見過豬跑還能沒吃過豬肉嗎,在這裡生活的人,哪怕不學藝術,也有相當不錯的藝術素養。
在巴黎很少看到胖人,也少有美國式肌肉男——他們的瘦是飲食有度,而不是運動的結果。猶記得第一頓飯,我們去了樓下的印度餐館,發現價格是美國的兩倍,而分量不到美國的一半,還以為是那家餐廳比較小氣,後來才知道,那就是巴黎的常態。
巴黎人的臉算是冷漠的,那是相對美國人而言。在我看來,他們也就是正常的面無表情,略帶一絲端著的矜持,可能因為都有點文化吧。逗小孩的也就是個別老人,這也十分自然。與他們相比,美國人時刻維持的微笑臉和看到孩子必須示愛的政治正確,真的太累了。
在繁忙的地鐵里,巴黎人也並不禮讓,大致是排隊守秩序的,但是推擠難免。也不會有人給抱小孩/推小孩的我讓座或者讓出通道,擠到小孩也是照擠不誤。唯一一次被讓座,還是一位中國老太太遊客看我抱著孩子,非要讓我不可。不過,每次我們要搬他的推車上下樓梯時,總有青年小伙想要幫忙。
黑人不少,衣著神色和其他人種並無二致,只一瞥便知他們在巴黎生活得遠比美國的黑人好。並沒有美國黑人瞪著眼睛垮著褲子彷彿全世界都欠他的樣子,而是自在悠然,衣著得體,一樣略帶矜持,明顯受過良好的教育。而亞洲人呢,我只能說,在我看來,好像最美的海外華人女性全都去了巴黎——不管是居民還是遊客,華人美女數量和質量都甩美國澳洲好多好多條街,顏值水平幾乎堪比武漢,真正賞心悅目。
雖然不看球賽,但世界盃這件事仍然被掛在商店門口的萬國旗上,繪在年輕人飽滿的面頰上,跳躍在餐館的音響里……像晴天里的影子,時刻提醒著我它的存在。我和兒子在一家普通的餐館吃午飯,竟然從音響里聽到了當年義大利國家隊合唱過的《Azzurro》,那種摻雜著懷念的激動和愉快真是難以形容。我告訴兩歲的兒子,那是你媽我最喜歡的歌曲之一。
在很多地方,尤其蓬皮杜中心周圍、聖心堂附近的山上、巴黎歌劇院大門口,都有專業或業餘的音樂愛好者在賣藝,或者說自娛自樂的成分更多。其中印象深刻者有三,第一是某個地鐵里一位彈琴的中年婦人,琴很像縮小版的阮,彈的是聖桑的《天鵝》。第二是聖心堂路邊一位只有右手的華人笛師,左手前臂只有一小段,輔助著右手一起按孔,吹奏泰坦尼克主題歌《我心永恆》非常動人。看了他的演奏,我再也沒臉再說自己手指細短無力按不到曲笛了,還是懶而已,意念夠強的話,排除萬難也要做到。第三是一個十幾人的鼓號樂隊,在巴黎歌劇院門口推銷自己的CD,吸引了很多遊客圍觀拍照。那時我在想,我們的富態樂隊要是去那裡演奏幾支曲牌,應該能讓觀者深受震撼的。
巴黎的年輕人最有特色的行為,是圍坐一圈聊天。到了傍晚,塞納河沿岸總是坐滿了人,既看風景,自身也構成極有趣的風景。
不管是三五人,還是一二十人;或在塞納河邊,或在萬神殿前;
一群年輕人席地而坐,圍成一圈,吸著煙,拿著各色酒瓶,時不時喝上一口,輕鬆愉快的聊天。偶爾也吃東西,但主要是聊天,聊天又必定少不了酒。
他們喝的不是啤酒,也不是紅酒,更不是烈酒,色澤都淡淡的,大瓶裝著直接喝,看上去味道也應該不濃。可惜我不懂酒,唯一看清楚的就是一種淡粉色玫瑰酒。
我穿過整個候機大廳,心裡想著法國人真是矜持,在機場也是衣冠楚楚,正襟危坐。想著走著,來到我們的候機廳時,忽感滿地是人,路途逼仄,難以下足。定神一看,不禁笑噴。地上橫七豎八躺著滾著的,毫無疑問是美國的年輕人。正如我在圖上所寫:美利堅民族的特色,被他們發揮得淋漓盡致。
最後附上對比圖,
候機廳里的法國人:
候機廳里的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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