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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憲法阻止了美國通過戰爭擴張?

原標題:黃鐘:憲法阻止了美國通過戰爭擴張?


作者:黃鐘


來源:愛思想網



編者按

千百年來,世界萬國一直處於興亡分合的變動之中。學者黃鐘的新作《帝國崛起病》一書通過分析美國、英國、日本和德國四個典型大國從建國到二十世紀的發展歷程後,找到了大國興衰與權利制約間的定律:各種政體的國家都可以興起,也都可能衰落。但是,至今興盛不衰的,只有共和政體。本文為節選章節,著重分析了美國憲法在美國崛起歷史中的重要影響,以饗讀者。


黃鐘,湘人,傾心於中外興衰成敗之史與古今控權之道,著有《遊手好閒地思想》《寫在政治的邊上》。


霸權的競逐,從未消停。千百年來,世界萬國一直處於興亡分合的變動之中。


自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沒有不曾跟他國動刀動槍的軍事大國,也沒有任何一個軍事大國不曾有過熱望擴張的狂人。只是有的大國看起來如日中天,卻在跌入戰爭的泥潭後無法自拔,終致滅頂之災;而有的大國雖一再卷進戰事,卻從未耗盡國力,無論得失,皆能全身而退,大國之威依舊。循其政體,持盈保泰之道自可略見一斑。


一、"我們的歷史就是擴張的歷史"


西奧多·羅斯福有言:"我們的歷史就是擴張的歷史。"確實,美利堅合眾國是一個不斷擴張的共和國,而且美國憲法對未來的擴張也沒有畫句號。依照美國憲法,新州經國會准許可以加入聯邦。


二百多年來,美國的邊疆不斷移動。在1790年,美國只有大約129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到1860年,版圖就擴大到約482萬平方公里。如今,合眾國面積達936萬平方公里。獨立時,美利堅合眾國只有十三個州。從1791年美國國會正式接納佛蒙特為第十四州,到1959年8月夏威夷成為美國第五十個州,美國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這還不包括中途島、關島、波多黎各等等其他形式的持有地。用美國歷史學家布爾斯廷的話來說,美國的國家歷史"是一部添附的歷史"。


這"添附"的方式,有巧取豪奪,有掏錢購買,有自願入伙,可謂不一而足。


美國花錢買來的疆土不少。1803年4月30日,美國從拿破崙手裡購買路易斯安那,當時使美國領土面積增加了一倍。這次買賣只花了1500萬美元,平均每英畝還不到兩分錢。1853年12月30日,美國駐墨西哥公使詹姆斯·加茲登和墨西哥簽約,以1000萬美元從墨西哥購買基拉河以南29640平方英里的土地。1867年3月30日美國從俄國購買阿拉斯加和阿留申群島。這次只花了720萬美元。


*美國領土的擴張


不過,並不是美國政府想買就都買得成。一是美國想買還得人家願賣。1848年,美國國務卿布坎南曾指示美國駐馬德里公使提出,願出一億美元購買古巴。可是西班牙外交大臣對美國公使說,"這是遠非任何大臣所敢接受的提議;他相信這個國家的想法是在看到把它轉交給任何人之前寧願看到這個島沉入海里。"美國碰了一鼻子的灰,買賣沒有做成。


二是光有別國願意賣,美國總統願意買也不成,還必須通得過國會這一關。因為無論是撥款還是批准條約,都有待國會同意。1867年10月,美國國務卿西華德和丹麥簽訂條約,以750萬美元購買丹麥的聖托馬斯島和聖約翰島。這是維爾京群島中的兩個島嶼。可是參議院否決了這個條約。交易失敗。


如果不考慮印第安人因素的話,獨立後的美國,和平擴張獲得的疆域,多於武力攫取得來的土地。不過,美國疆域的拓展,炮艦軍刀也立下了汗馬功勞。共和政體並不意味著消弭戰爭。


對於這一點,合眾國的開國者就意識到了。在為批准聯邦憲法鼓與呼的文章里,漢密爾頓說過,共和國之間不見得更少些戰爭:"斯巴達、雅典、羅馬、迦太基都是共和國;其中雅典和迦太基兩國是商業性質的國家。然而它們進行戰爭的次數,不論是進攻戰或防禦戰,都不亞於它們同時代的鄰近君主國。斯巴達不比一個管理良好的軍營好多少;而羅馬對於殘殺和征服是從不滿足的。"


那麼,在實踐中,共和國是不是比君主國更不好戰呢?漢密爾頓雄辯地質疑道:"前者和後者難道不都是人們管理的嗎?厭惡、偏愛、競爭,以及獲取不義之物的願望,不是對國家和對皇帝同樣發生影響嗎?人民議會不是常常受到憤怒、怨恨、嫉妒、貪婪和其他不正當的強烈傾向的驅使嗎?……"他還舉了英國作為例證:"在大不列顛政府中,人民的代表組成全國立法機關的一部分。多少年來商業是該國的主要職業。然而,很少有國家在戰爭次數方面超過該國;而且它所進行的戰爭,在許多場合下是由人民引起的。"至少在漢密爾頓看來,無論是共和國,還是商業,都不能保證這些國家更厭惡戰爭,更能夠遏制戰爭。


實際上,美國就是另外一個例證。


二、"喂,讓路"


美國尚在為獨立浴血奮戰之際,就有人在夢想建立一個幅員遼闊的共和國。1780年12月15日,傑斐遜在給喬治·羅傑斯·克拉克的信里第一次提到"自由帝國"。他曾經指望最後佔領古巴,甚至整個北美大陸。1801年11月24日,已是美國總統的傑斐遜在致弗吉尼亞州州長詹姆斯·門羅的信里說:"不論我們當前的利益如何把我們限制在我們的疆界以內,不可能不瞻望遙遠的未來,那時我們的人口增加,將擴展到這些疆界以外,並且包括整個北美大陸,如果不包括南美大陸的話……"不過,在傑斐遜八年的總統任內,沒有因為垂涎他國某塊土地而大動干戈。


卸任後,傑斐遜也一再跟繼任的總統談論過美國的擴張。1809年,傑斐遜向麥迪遜總統提出,拿破崙可能會願意讓美國佔領古巴,再加上加拿大,"我們就有了一個從開天闢地以來從未曾有過的自由帝國;……以前也從沒有過一部憲法能像我們的憲法那樣十分適合廣大的帝國和自治的。"1823年10月24日,他又在給門羅總統的信里寫道:"我坦率地說,我一直把古巴看成是應該被合併到我們聯邦中來的最值得關注的島嶼。這個島嶼,再加上佛羅里達岬,可以使我們控制墨西哥灣和接壤的國家及地峽,以及所有那些河水流入墨西哥灣的國家,因而會補足我們政治福利的措施。"不過,麥迪遜和門羅這兩任總統誰也沒有向古巴下過死手。

直到墨西哥戰爭,美國才第一次在別國的土地上正式作戰。



*反映美墨戰爭的油畫


1844年的民主黨競選綱領提出:"在儘可能早的時期內再度佔領俄勒岡並重新吞併得克薩斯是美國偉大的戰略。"民主黨人波爾克也把自己的當選總統一事,解釋成美國人民授權他去取得俄勒岡和得克薩斯,以及加利福尼亞和新墨西哥。


當時,擴張主義的聲音甚囂塵上,並且這種鼓噪之中,夾雜著一種理想主義的思想,即"把美國的擴張與美國所承擔的作為政治民主楷模的使命聯繫在一起",認為命運賦予美國的使命,是"要把它的民主制度擴展到整個北美大陸"。1845年,紐約的一位主編寫道:美國"向外擴張,佔領整個大陸是顯然天命;這一大陸,上帝已經賜給了我們,讓我們來把託付給我們的對自由和聯邦自治進行的偉大實驗加以發展。"新澤西的一位政治家的叫嚷更加露骨:"喂,讓路,給青年美國這初生的牛犢讓路,它還沒有得到足夠的土地。"


1846年1月,波爾克總統派泰勒將軍率軍前往格朗德河,在那裡建立了布朗要塞。5月11日,波爾克在給國會的咨文中指責墨西哥政府"在經過一系列長期持續的威脅性行為後,悍然侵犯我國領土,致使我國同胞的鮮血流灑在我們自己的土地上"。5月13日,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宣布美國和墨西哥"現已處於戰爭狀態"。這項決議在參議院的表決結果是40:2,在眾議院是174票贊成,14票反對。接著國會撥1000萬美元戰費,授權招募5萬名志願兵。次年9月14日,美國軍隊打進了墨西哥城,升起了星條旗。


這場戰爭美國斬獲甚豐。按照1848年2月2日簽訂的《瓜達盧佩-伊達爾戈和約》,美國破費1500萬美元,以格蘭德河為界,獲得了墨西哥割讓的得克薩斯、新墨西哥和上加利福尼亞(連同聖迭戈)。這回,美國到手的土地多達50多萬平方英里,可是美國還有擴張主義者意猶未盡,責問為什麼不奪取整個墨西哥!時任國務卿詹姆斯·布坎南公開說:"天命昭示我們保有和開化墨西哥。"可是波爾克不像布坎南那麼狂熱。他把和約提交給了參議院。1848年3月10日,參議院以38票贊成,14票反對,批准了和約。


及至1853年,富蘭克林·皮爾斯在總統就職演說里宣布,獲得俄勒岡、加利福尼亞和新墨西哥並沒有完成美國的顯然天命。人們能夠從他的講話里聞到一股火藥的味道:"……我的政府的政策不會受任何對擴張持膽怯態度的悲觀論調所左右。其實,作為一個國家,不必隱瞞我們在這個地球上的地位和我們的態度,如果不是為了維護未來的世界和平和商業交往的權利,就不必提出保護我們的管轄權、司法權的極為重要的要求。"雖然話說得那麼絕,可是這位總統為美國開疆拓土的方式卻不是戰爭,而是通過花錢購買。內戰期間,美國的擴張暫時消停了下來。內戰後,美國迅速崛起。


美國從1873年到1913年,經濟年平均增長率為5%。鐵路里程從1865到1898年,增長了567%,煤產量增長800%。石油產量從1865年的300萬桶,增長到了1898年的5500萬多桶;美國人口也從1865年到1900年翻了一番。1885年,美國超過英國,成為佔世界製造業份額最大的國家;一年後,又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鋼鐵生產國。


崛起的美國,咄咄逼人。

在1898年的美西戰爭中,美國大獲全勝。從4月25日國會向西班牙宣戰,到8月12日宣布停戰,歷時四個月的戰爭中,美軍死於疾病和曝晒的人數高達4600,而陣亡人數還不到四百。這一年,美國吞併夏威夷,兼并波多黎各,佔領古巴、菲律賓,還有關島、威克島、薩摩亞群島。美國擴張主義的情緒高漲。出征古巴時贏得軍事榮譽的英雄西奧多·羅斯福在1899年說:"當一個國家害怕擴張和避開擴張的時候,這是由於他們的偉大已經終結。我們尚處於精力強壯的青春旺盛期,尚處於我們那光榮的男性氣概的起點,難道要與那些衰邁的民族為伍,在虛弱與怯懦中找到一個位置嗎?不!一千個不!"


三、"半途中遇到了憲法這頭獅子"


美國並非就沒有過滿腦子擴張念頭的狂人。


1867年5月10日,美國國務卿西華德賦詩說:我們的帝國將寬廣無垠,就像涌動的大海無邊無際。


一個月後,他又在康涅狄格州的議員前面鼓吹他的擴張夢想:"現在,在美國人民面前,有一個亘古至今從未降臨到其他國家的最光輝的前景……一個從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太平洋完整而穩定的共和國,直抵中國和日本海岸,從南方的墨西哥灣到北冰洋……只要你們給予我們支持……我將使這個畫卷再加擴展,讓你們看到美國的國旗飄揚在東方的普利茅斯岩石之上,同時將它在西方的金門展開,從熱帶建有城堡的塔樓一直延伸到北極。"這股子狂熱勁哪比亞歷山大、希特勒小?雖然西華德的演說博得了熱烈的掌聲,但在任期之內,他沒有能圓自己的夢想。


畢竟,擴張不是聯邦行政分支一家說了算。誰也不能繞開國會和民意搞擴張。如果國會不批准,領土擴張就搞不成。1869年1月13日,國會眾議院以126票對36票,否決了外交委員會主席班克斯提出的授權總統把聖多明各和海地置為保護領地的決議;1869年2月1日,國會眾議院又以100票對63票,否決了旨在將聖多明各合併到聯邦內的提議。


據美國學者扎卡利亞的說法,從1865年到1889年,在22個擴張機會中,美國只抓住了其中的6個。比如,格蘭特想把聖多明各弄到手,但是他的私人秘書帶回來的合併多明尼加的條約,卻過不了國會這一關,被參議院以28票對28票給否決了。


1887年,馬漢寫過這樣一段俏皮話,一段鞭辟入裡的俏皮話:"任何時候通過吞併或其他方式擴張美國空間的計劃,都在半途中遇到了憲法這頭獅子。"在憲法這頭雄獅面前,沒有人可以凌駕其上肆意妄為,也沒有人能做到讓美國人民跟自己"萬眾一心,同心同德"。


美國歷史上,在任何重大公共問題上存在不同的聲音,都不稀奇。


1776年7月2日,大陸會議代表喬治·里德和約翰·迪金森投票反對公布《獨立宣言》。1941年,在珍珠港遭到日本襲擊的第二天,羅斯福總統在國會發表演講,要求向日本宣戰。這回該是同仇敵愾一致向外了吧?可是眾議院里還是有一個和平主義議員反對。美國捲入的戰爭不少,沒有哪場戰爭缺少過反戰之聲。


*珍珠港俯視圖


1846年5月,當波爾克總統告訴國會:"墨西哥已越過美國邊界,侵入我國領土,使美國人的鮮血灑在美國的土地上。"國會眾議院以174票通過決議:"由於墨西哥共和國的行為,該國政府與美國之間已處於戰爭狀態。"有14位眾議員、2位參議員沒有站在主戰的多數一邊。


戰爭雖然受到多數民眾的支持,但反戰的聲音一直不絕於耳。韋伯斯特、道格拉斯、科溫、林肯等人都是著名的反戰人士。1847年,林肯在列剋星敦聽到亨利·克萊嚴厲批評波爾克發動戰爭:"這不是防禦性戰爭,而是一次不必要的和侵略性的戰爭。要保衛家家戶戶、城堡和聖壇的不是我國,而是墨西哥。"一家報紙發表的言論,就更不客氣了:"我們只希望如果非要流血,就流美國人的血,只希望我們將聽到的下一個消息是斯科特將軍和他的軍隊落到墨西哥人手裡……我們不希望他和他的部隊遭受傷亡,但期盼他們被徹底擊敗和丟盡臉面。"


1847年12月7日的咨文里,波爾克又稱墨西哥政府"首先發動攻擊,使我國公民的鮮血流在我國土地上,從而使兩國捲入戰爭"。作為國會眾議院議員,林肯在1847年12月22日提出關於"開戰地點"的議案,要求總統回答美國公民鮮血流灑的那個確切地點等。1848年1月12日,林肯在國會眾議院就墨西哥戰爭發表的演講中,聲稱"對墨西哥戰爭是由總統不必要地和違憲地發起的",指責波爾克"最近的咨文中關於戰爭的整個部分,多像發燒病人的夢中囈語"!


自然而然,林肯的反戰態度也會引起不少人的反感。威廉·赫恩登是1843年起和林肯一起辦律師事務所的老朋友,看到強烈反對林肯的民眾情緒和公眾輿論,就在1848年1月19日寫信給林肯,提醒他不要輕視民眾的情緒。在2月1日的回信中,林肯寫道:"我投的那一票確認,總統發動這場戰爭是不必要的,也是違反憲法的;我敢以生命打賭,你如果處在我的地位,一定也會像我一樣投票。明知道是謊言的東西你會投票贊成嗎?我知道你是不會的。你會溜出議院逃避投票嗎?我想你是不會的。"


在有的人看來,林肯他們的反對似乎沒有意義,因為他們這些人並沒有能夠阻止波爾克總統的戰爭;更有人可能會覺得林肯他們這樣做,是不顧全大局,甚至是吃裡扒外。與墨西哥的仗還在打,國會眾議院就表決認為戰爭的發起違憲,來自俄亥俄的議員湯姆斯·科溫甚至慷慨陳辭:"如果我是一個墨西哥人,我會問你,"難道你的國家沒有地方來埋你們的死屍?如果你到我這裡來,我將用沾滿鮮血的手來歡迎你,歡迎你來到我們好客的墳場。"聽了這話,簡直會讓人懷疑他到底是美國公民還是墨西哥公民!


不過,墨西哥卻因為美國的這種吵吵嚷嚷的"萬眾不一心"吃了大虧。開始,墨西哥許多頭面人物覺得美國在政治上和軍事上不堪一擊。支撐這種判斷的一個理由,就是認為戰爭會引起美國社會分裂。因為有四個主要政治團體對墨西哥戰爭持批評態度。你瞧,林肯、科溫這幫子人反戰的聲音多激烈?外人一看,吵得那麼凶,亂鬨哄的,不出麻煩才怪呢!可是這些狀況並沒有幫墨西哥贏得戰場上的勝利。殊不知,反戰運動早已成為美國的一個傳統--在獨立戰爭中有親英分子,在跟法國的准戰爭中,有傑斐遜那樣的共和黨分子,在1812年對英戰爭中有聯邦黨分子。被美國的這種"亂相"迷惑了眼睛的,墨西哥不是頭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四、"即使氣粗一點也不要緊"


1965年8月,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莫利·塞弗和兩名越南攝影記者拍攝了"火燒錦尼村"的鏡頭。


*《火燒錦尼村》的短片截圖


站在燃燒的茅屋前,塞弗說:"這就是越南戰爭的全部真相。越共早已逃跑……這次戰鬥打傷了三名婦女,打死了一名嬰兒,打傷了一名海軍陸戰隊,逮了四名老人當俘虜。"塞弗拍的片子已經夠刺激了,可索爾茨伯里的報道比這還要轟動。1968年12月,《紐約時報》開始發表索爾茨伯里從河內發來的消息。林登·約翰遜聲稱美軍只轟炸北越的軍事目標,可索爾茨伯里卻報道平民和民居也成了犧牲品。


第二年10月,前美聯社記者赫什又揭露了梅萊村慘劇。美軍1968年3月在這個越南村子裡屠殺了數以百計的平民。報道是通過一個不知名的通訊社給賣出去的。為此,赫什還獲得了1970年的普利策國際新聞報道獎。


看了這樣的報道,說不定你都會納悶,這個塞弗、索爾茨伯里和赫什,他們到底是美國人還是越南人?他們的屁股坐到哪裡去了呢?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可這些報道,不正是把美軍乾的那點醜事嚷嚷得世人皆知了么?誰見過有什麼國家的軍隊在戰爭中能夠保證絕不會傷及一個平民?即使真有有什麼問題,難道就不能關起門來向白宮好好反映,非得公開報道,讓全世界人都看美國的笑話么?美國的經濟、科技等事業蒸蒸日上,那麼多的正面不去報道,為什麼兩眼只盯著毛病不放呢?……怎麼沒有哪個政府機構出來阻止他們的作品公開播放、發表?難道他們的作品就沒有人認為是在"歪曲""醜化""抹黑"美國的形象么?還別說,真有對這樣的報道看不順眼的大人物。



*莫利·塞弗在越南戰爭期間的照片


林登·約翰遜任總統時,陸軍上將泰勒當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駐西貢的大使。他就認為美國新聞記者對越南戰爭的報道出了方向性的問題。在他看來,這些報道造成了這樣一種印象:"美國人和南越人應承擔一切愚蠢和殘暴的責任,我們一方進行的戰爭是不義的戰爭,而敵人則應得到具有正確思想的人們的同情。"這不等於說美國新聞記者客觀上是吃裡扒外在幫越共的忙么?


好在泰勒還沒有說記者的報道是胡編亂造,而威斯特摩蘭比他走得更遠。


威斯特摩蘭當過駐越美軍司令,自1968年7月起,又當了四年的陸軍參謀長。在他看來,"在南越,某些新聞記者確實是"來到軍營,和懶骨頭們一起鬼混,收羅流言蜚語,並把它們當作事實公之於眾""。

可是泰勒也好,威斯特摩蘭也罷,官職再怎麼大,軍銜再怎麼高,他們也無權一聲招呼就讓美國的報紙刊登什麼或不刊登什麼。甭說他們,就是林登·約翰遜總統,也只能高調宣稱,"每一個美國人,不論是老年人還是青年人,都必須享有表示不同意見的權利。即便是少數人,也決不應禁止他們說話。提出意見和表示異議都是民主制度維持生命的呼吸,即使氣粗一點也不要緊。"


不過話又說回來,"流言蜚語"畢竟不是什麼好玩意兒,哪能讓"流言蜚語"堂而皇之地在報刊上不斷出現呢?問題是,什麼是"流言蜚語"?誰來判斷?怎麼判斷?落到具體的事情上,不免會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倘若那些新聞記者都跟威斯特摩蘭完全一樣的話,就不會發表讓這位將軍惱火的"流言蜚語"了。事實上,那些記者發表自己的新聞,根本就不會承認自己是在捕風捉影。豈止在確定什麼是"流言蜚語"上如此,就是確定是否泄露國家機密,是否危害公共安全等等,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1971年6月13日,星期日,《紐約時報》頭版出現一個並不醒目的標題:《越南問題檔案:五角大樓研究報告--回顧美國三十年來不斷加深的捲入》。內頁卻是整整6版爆炸性的內容。6月14日,星期一,《紐約時報》接著發表了五角大樓文件的第二部分。司法部長米切爾給報社打電話,建議不要再登了,並警告說,要是再這麼干,政府就提起訴訟。可《紐約時報》不但繼續刊登了文件的第三部分,而且還在頭版報道了司法部長的威脅。


在助理司法部長羅伯特·馬迪安的領導下,一幫政府律師在星期二來到紐約聯邦法院,請求對報社編輯發出禁令。一個剛上任5天的法官發布了臨時限制令,《紐約時報》也順從地停止了刊登。不過從這也可以看出,行政機構不能自行禁止報紙刊登那些它所不滿意的文章。也正因為這樣,才有可能按下葫蘆起了瓢。《紐約時報》暫停了刊登,而《華盛頓郵報》又開始了報道。一看這形勢,《紐約時報》哪甘落後,又恢復了連載,《波士頓環球報》也加入到了這個行列,並且美聯社也開始在全世界傳播"五角大樓文件"。司法部最後也沒有打贏這場官司。在宣布《紐約時報》有權發表"五角大樓文件"時,法官默里·格法因說:"一國的安危不僅繫於城池的得失,它跟涉及自由的種種制度也有關聯。當政的人如果真心想維護高度言論自由和維護人民要求透明度的權利,那麼,對於新聞界的吵吵嚷嚷,不聽招呼,愛管閑事,就只能忍著點兒。"


既然法院判了,這口氣聯邦政府咽得下也得咽,咽不下也得咽。它既不能找《紐約時報》們秋後算賬,也不能給它們穿小鞋。畢竟報刊的存在不取決於政府的好惡,報刊不需要看政府的臉色。


不過,司法部獲得了臨時限制令這件事,既不是件小事,也不是一個好兆頭。因為它意味著政府試圖事先對出版物進行控制。自從美國聯邦憲法生效以來,這還是頭一回碰到這樣的事。當然,這並不是說絕對就不能有事前審查,而是說,即使允許進行事前約束,那也是有相當嚴格的限制的,比如涉及軍事行動。事前審查是一種例外,而不是一種原則。通常情況下,一個公民寫什麼,發表什麼,政府管不著。不能說得知赫什在寫什麼文章,聯邦政府不喜歡,就讓聯邦調查局的人上門把他的打字機、資料等等都一股腦兒給抄走。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有事前審查把關,不就可以在源頭上杜絕那些涉及個人隱私等內容的東西公開流傳么?有一道事前審查的堤防,一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兒,不就被防患於未然了嗎?再加上另一道事後處罰的堤防,不就更能夠有效地遏制各種有害的玩意公開發表傳播?美國人那麼在乎事前審查,難道它和事後審查有什麼不同么?


如果設置了事前審查,那麼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就會大打折扣,甚至蛻變成只能講州政府或聯邦政府允許講的話的"自由"。不能只看到因為沒有事前審查,結果有"問題"的言論或報道出了爐,給國家安全或個人權利造成了損害,就期望有一種堵住一切"問題"的衝動。畢竟,一家報紙或一個人發表了什麼言論,並不是一點"後顧之憂"也沒有,倘若構成了誹謗或泄密,那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這種事後的處罰,會使大多數的人在發表、傳播某種言論的時候,有所顧忌。換言之,一個人在表達之前就會自我約束,或者說"自我審查"。否則要是真有問題,被人家告到法院,會吃不了兜著走。


如果說聯邦政府或州政府有權通過對出版社或媒體罰款、吊銷許可證、取消或限制相關人員的從業資格、沒收手稿等手段,阻止一本書的出版或一篇文章的發表,那就等於手裡擁有了一項可以濫用的權力。如果美國聯邦政府有事前審查權,所謂的五角大樓文件還能刊登出來么?


畢竟,無論是以低級庸俗、泄露商業或國家機密,還是以其他什麼理由,抽象的理由聽起來不都冠冕堂皇?可問題是,如果某個人的文章、書籍或影像因為事前審查而胎死腹中,那麼,他的這些東西是不是真的低級趣味,是不是真的會危害國家,公眾就無從知曉了。事前審查等於是聯邦政府既是指控別人的文章有害的原告,又是裁決被指控者文章不能出版傳播的裁判。這時,公眾因為無從知道被禁止發布的言論到底是什麼,因此就無從知道聯邦政府做出禁止發布的決定是不是在濫用權力。

倘若沒有事前審查,實行的事後追究制度,聯邦政府認為托馬斯或查理的文章問題嚴重,它可以上法院起訴他,但是,這時候文章已經為社會所知曉。那麼,文章是不是有害,作者是不是應該受到處罰,公眾心裡有桿秤了。大夥都有評理的機會,對於聯邦政府的權力是一種重要的制約力量。如果哪個官員是以低級趣味為由,實際上是在打擊批評聯邦政府的言論,那麼公眾就能夠辨別出他是在濫用權力了。


五、"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的敗仗"


美軍將士在越南戰場拋頭顱灑熱血,美國國內卻是七嘴八舌。反戰的形式五花八門,有遊行示威的,有自焚的,有拒絕當兵的……



*1965年12月,美國的反越戰示威遊行


經濟學家加爾布雷思在回憶錄里這樣寫道:"歷史上還沒有哪個大國,在一場戰爭尚在進行的時候,就對那場戰爭的必要性、正義性或打贏戰爭的可能性提出質疑。那些敦促在越南採取軍事行動的人原以為一旦樂隊開始演奏,美國人民就會步調一致。"


實際上,一開始,美國人對越南戰爭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些人主張全面進攻,甚至必要時使用核武器,而另一些人則主張結束轟炸,讓越南人自己解決他們的問題。每一種主張都有表達的自由。


即使政府已經決策了,誰也無權讓議員和普通公民不要再對政府的決策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儘管約翰遜總統斥責鴿派參議員是"膽小鬼",說他們"隨時準備反對他們的領袖,反對他們的國家,反對我們自己的戰士",可如此這般的罵是罵不出個輿論一律來的。憋著一肚子火的總統先生,既不能派聯邦調查局的人把他們關押或軟禁了起來,也不能下指示讓所有的報紙電台不要報道他們的言行。


況且,總統斥責別人,別人也不是沒有嘴。1972年4月26日,尼克松總統說越南共產黨"尚存的惟一希望是在美國國會裡和在美國人民中間贏得勝利,而這個勝利他們既不能在南越人民中間,也不能在南越戰場上贏得"。副總統阿格紐則指責反對者"惡毒攻擊"美國,並且在1972年4月譴責緬因州參議員馬斯基"突出地對祖國缺乏熱誠"。這年的五月,財政部長康納利說民主党參議員們是"把黨派放在國家之上"。而反對者反唇相譏,說他是在引用和"朕即國家"同樣危險的獨裁原則。


參議員富布賴特批評起約翰遜和尼克松來並不客氣。他的言論直截了當:"作為一個開端,我們乾脆不必再講"失敗和恥辱"那種浮誇的廢話了。對錯誤的清算既不是一種失敗,也不是一種恥辱;它是一種適應現實的合理而老實的辦法,有能力做到這一點是可以引以為自豪的。當約翰遜總統時常聲言他不想當第一個打敗仗的美國總統時,當尼克松總統警告人們"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的敗仗"會導致人們對"美國領導權的信心的垮台"時,他們這樣講不是為了民族的利益,而是為了民族的自私和他們自己在歷史上的地位。"

自1965年3月6日美國海軍陸戰隊的3500名士兵在南越的峴港登陸,到越南戰爭結束,美國陣亡4.7萬人,1萬人死於戰區中的事故和疾病,154萬人負傷,為這場戰爭至少花費了1500億美元。但是,美國沒有在越南戰爭中一條道走到黑。沒有哪個政要因為自己咽不下這口氣,就能夠一意孤行地繼續進行戰爭。在美國的制度環境里,就是希特勒再世,他也沒有辦法強迫國民只能跟他一起戰鬥到底。麥克納馬拉這位越南戰爭的參與者,在回憶錄里總結教訓時說:"……越南告訴了我們打一場有限戰爭是多麼困難,它使美國長時間地遭受重大傷亡,但事實也證明,有限戰爭比無限戰爭更可取。……如果我們的有限目標在付出可接受的風險和代價後無法達到,那麼,我們的領袖和人民必須有決心放棄已付出的代價,立刻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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