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見「我沒有看見那個『見』」楞嚴經淺釋精選
佛學
07-01
如來十番顯見之六——顯見不雜
宣化上人《大佛頂首楞嚴經淺釋》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假設你說:「你也看見這個東西了,我也看見這個東西了,大家都見。」好,這個就算「你看見我這個見」了!既然你能看見我這個「見」,那麼我雖睜著眼睛,但是我沒有看這東西,而你還是看這東西,那你也應該知道我沒有看見。可是我沒有看見那個「見」,你怎麼看不見呢?這個「見」你看不見的!
這還是問阿難:你說的道理就是這樣的──你說這個物是個見,那麼你也看見這個東西,我也看見這個東西,你就說這是看見我這個「見」了!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啊?那麼我沒有看,你也應該看見「我沒有看」這個見。這你能看見嗎?你看得見嗎?沒有看見。那你還是沒有看見我這個「見」。
這是舉出來一種比喻,這個地方是不是好像很不容易把它表示出來?不過你要是明白這個理了,那也就很容易懂的。若沒有明白這個理,講來講去,就把人講糊塗了!講得人:「啊,到底說的是什麼?怎麼這麼多『見』?見的什麼『見』?」所以我最歡喜這個《楞嚴經》,它這個理論說得太妙了,比那個妙高山還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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