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欠款無力償還,照樣生活多姿多彩,只因他明白這幾點
現在這社會,很多人都不想當打工者,都喜歡自主做個生意,不管生意再小,自己好歹也是個老闆。但整體經濟下,做實體門市倒閉的人越來越多,欠銀行錢款也自然就增多了。有個朋友因為生意倒閉,最後欠款22萬,看他最後怎麼轉危為安!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特別是銀行,大多為國有股份制,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監管,強大的法律後盾,一旦欠款,後果嚴重!但明確的講,22萬左右你還是有一些辦法可以與銀行協商的!
首先一點,對此問題不能採取逃避的態度,特別是失聯,更換號碼,也不見後果嚴重!而應積極的面對!
第二要實事求是!切不可對銀行說謊言!
不要覺得這兩個前提條件無所謂,想協商解決銀行欠款,這兩點就是先決條件,你沒有達到先決條件,銀行不想也不會跟你進行協商!
在以上的基礎上,介紹一些協商的方法:
第一,申請延期還貸,與銀行協商展期。也就是將還款期限延長,留出充裕的時間,籌集款項,還清貸款!
第二,申請續貸,即以新貸款還舊的。這樣大家都有,新的時間來籌集資金。當然,這一條比較困難,但有條件能達到的話是最好用的。畢竟貸出來的還是銀行的錢,但是延長了我們的還款期限。
第三,提供擔保,申請貸款或延期!找個有實力說白就是有錢的幫你擔保,就是給你抄底。
第四,申請減免!大白話講,申請減輕或免除全部或部分,貸款,貸款利息或其它費用,以便還清欠款。
以上部分需要與銀行真誠的協商,並提供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或擔保人,抵押物等!這對雙方都是好事!
如果確無還款能力,比如生意失敗,等等,可以講明情況申請免除註銷,或掛賬!這需要銀行同意!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銀行將有可能起訴到相關司法部門,但此時司法部門也會以調解為先,雙方還有再次協商的機會。協商不成,裁決判下下達後,會進入到執行階段。如果確無財產的雙方還可以再次協商,協商不成,確無財產,也有可能被暫時中止執行。
但總的來講,積極的協商還款是,最好的渠道!當今國家正在進行誠信建設,加大了執行力度,有可能查封了,拍賣個人財產,並記入黑名單或限制消費等等!這將有可能對個人,甚至家庭子女,在今後的工作學習,生活,金融活動中,造成深遠的影響…因此,22萬數額不算特別巨大,盡量籌集,變賣財產還款,是最好選擇!一旦進入司法手續程序,連本帶利,罰款加費用,以及其他影響,遠非22萬所能彌補…
目前逾期,欠款,數量不斷上升,造成的影響也非常廣泛。因此在貸款時一定要考慮,後續的還款,以及應急情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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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投資1000億建立達摩院,現在又要建立羅漢堂,馬雲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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