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女生跳樓遭起鬨 誰來監管看客?
荊楚網消息(記者盧霜 實習生武弘雯)近日,甘肅慶陽一名19歲女生輕生遭圍觀起鬨引髮網民熱議和關注,儘管後續慶陽救墜亡女生的民警表示,當時該女生處在8樓高,根本聽不見樓下的議論聲,但還是引發了輿論對「吃人血饅頭」等起鬨現象的持續關注和批評。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我們習慣了對政府部門進行全方位監督,但誰來監管起鬨的看客?
一、事件概述
6月20日,李某奕在甘肅慶陽市西峰區南大街麗晶百貨大樓8樓跳樓自殺。據媒體報道,其輕生的直接導火索是,6月中旬,李某奕發現了檢察院對其班主任吳某厚的不起訴決定書,特別生氣。
此前的2016年9月5日,李某奕突然胃疼被老師送到公寓休息。當晚20時許,班主任吳某厚進入公寓詢問李某奕病情時,用嘴親吻其臉部、額頭、嘴部等部位。第二天,李某奕找到學校心理輔導室進行諮詢,但學校僅讓班主任吳某某向她道歉。
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報案,5月吳某厚被公安局以猥褻行為處以十日的行政拘留。李某奕的父親認為公安局處罰不當,到西峰區人民檢察院申訴,區檢察院調閱案卷後認為吳某厚的行為涉嫌犯罪,書面通知公安局立案偵查。今年3月,區檢察院經過審查調查後,作出不起訴決定。
6月20日中午,李某奕來到了麗晶公寓8樓。隨後民警、消防多個部門前往救援。19時15分許,救援未能成功,李某奕墜樓死亡。事發時,樓下大量群眾圍觀,部分圍觀群眾甚至慫恿女孩快跳,有人起鬨,要她「趕緊跳」「怎麼還不跳」,有人還在歡呼甚至鼓掌,更有人拿著手機在快手現場直播,還有發朋友圈或炫耀或抱怨。
6月25日晚,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慶陽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所提供的情況說明顯示,經調查,李某奕於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後兩次因抑鬱症服用過量阿普唑侖等鎮定類藥物自殺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時許,李某奕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五樓欲跳樓自殺,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時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鬱藥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6月25日,慶陽市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曾對吳某某猥褻李某奕的事情作出過調查處理,當時對吳某某行政降級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紀律處理,並協調當事人吳某某對受害人做出經濟賠償。李某奕父親李明表示,當時學校給過他一個35萬的賠償協議,但是協議里要求他放棄其他訴訟權利,被他拒絕了。
目前,一些起鬨者及發布視頻者已被拘留,警方目前還在繼續摸排。根據最新回應,事發後的2017年7月,慶陽市教育局對吳永厚進行行政處分,由技術7級(高級教師)降為技術8級(中級教師),並調離教師崗位。之後吳某厚在該校做化學實驗員,負責管理化學實驗的儀器設備,基本不和學生接觸。再之後,吳某厚請假休息,回校時在總務處工作。今年6月20日,李某奕墜亡後,吳某厚沒有再上班。該校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發布了「10條禁令」,其中之一就是禁止教師和異性學生單獨相處。
二、輿論觀點
性騷擾侵害學生問題需要得到重視。不僅僅是中小學,在神聖的象牙塔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性騷擾。多少受害者不敢作聲,又有多少披著人皮的色中惡魔隱藏在教師隊伍中?難道性騷擾果真是無解的難題嗎?(央視網)
對生命的漠視是不能被原諒。在許多影響性案件中,網民的圍觀、民意的表達、觀點的傳播、動員的形成,不僅直接推動著許多事件的最終解決,還隱約萌生出某種公共參與精神。可惜,美好的願望在現實中被摔得粉碎。路人冷漠的集體表現可以有一萬種解釋,但漠視一個原本可以被挽救的生命在圍觀中逐漸隕落,卻是無論如何不能原諒的事情。(俠客島)
社會、學校、家長責任的缺位可能是一種「助推」。在被老師猥褻之後,原本開朗的李某奕出現抑鬱的癥狀,後被北京安定醫院確診為創傷後應激障礙,並且曾多次嘗試自殺,那麼,由此又涉及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對於李某奕的心理狀況,其父母和就讀學校是否關注到,又是否採取了積極的應對措施?相信若能及早施策,或許能夠阻止悲劇發生。(央視網)
圍觀者起鬨歡呼豈止冷血。作為「圍觀者」應該基於如此決絕去死的年輕生命保持起碼的同情,敬畏生命的不易。而不至於如此輕率地生出「她怎麼還不跳啊」的「困惑」,為其不快點跳下去而急不可耐。網友一邊倒得瞧不起那些圍觀李某奕跳樓的人,認為他們是無情的、冷漠的、麻木的。(新華網)
互聯網成為惡意的集中營。面對這種惡意的大集合,面對每個人都只管發泄而不顧後果的輿論環境,內心脆弱者又怎麼能扛得過去?雖然,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慶陽那些圍觀者同時也是網路暴力的施行者,但是就已經曝光的朋友圈內容看,他們至少也是類似的人。(澎湃新聞)
三、輿情點評
網路時代看客起鬨現象的存在,一方面助推了輕生等極端行為發生,同時由於其消蝕了社會是非觀念和責任感,侵蝕著輿情處置的整體網路環境,給相關事件的輿情處置帶來了額外的不確定性風險。
針對起鬨現象,一旦被引發關注,必然會引發媒體和網民的抨擊和譴責。在此過程,由於當前法律對於起鬨現象判罰觸及較少,如有媒體分析,目前對於看客慫恿的法律後果,僅依據在刑法理論中「教唆」來判定,若看客只是「慫恿」已有自殺決心的人自殺,一般只是強化自殺者的決意,很少能認定為犯罪。只有當自殺者屬缺乏認知能力的精神病人,才會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
而在熱點事件中,法律的空白或者輕罰,容易成為事件爭議的焦點本身,從而最終將輿論矛頭引向有關部門不作為等層面,給事件帶來次生輿情。如慶陽女生輕生事件中,正是由於輿論對於圍觀起鬨現象的關注,才加劇了事件本身的輿情熱度。起鬨現象,一方面圍觀慫恿者很難全部得到嚴懲,但另一方面,大規模慫恿他人去自殺,或網路跟評肆意侮辱自殺者,卻也容易造成直接剝奪他人生命的後果。對此,應立法針對類似行為進行界定,依法承擔應有責任。同時,在類似事件中,警方應表明態度,回應社會關切。
在類似起鬨圍觀的事件中,由於看客們有著複雜的網路時代印記,一方面看客追求自身言論的標新立異,試圖獲得更多的關注。另一方面,由於習慣了網路各類新奇信息的刺激,他們形成了一種慣性的潛意識,那便是一切事物都有可能是出於某種博取眼球和流量的動機。
且看客們通常有一種跳出現實的剝離感,僅僅只是把它當成一個網路熱點事件的存在一般進行圍觀,乃至開心和狂歡,他們一方面受追求流量經濟心理影響,另一方面建立起了獨特的心理機制,可以不讓自己受到他人苦難的困擾。
看客通常充滿了「惡意」,首先是感受不到受害者的痛苦,如面對跳河者、跳樓者,嬉笑圍觀;其次便是面對傷害惡行,惡意猜測所謂背後黑幕,如見義勇為者被歹徒打擊報復時,圍觀者熱衷於揭露所謂背後黑幕,跳樓者被說成是想作、做戲、博取眼球。而當事件由線下轉至線上,由於網路沉默螺旋的效應和與現實的強烈剝離感,網路看客的惡意會被無形中放大。如媒體報道,2014年一位四川青年小曾在微博直播自殺,引來了數萬條轉發和評論,期間小曾表示「老子不死了行不行」,但網路上出現了不少「不行」「你賠我流量」「你必須死」等留言。
綜上,楚天輿情數據研究院·學訓寶教育輿情研究分院認為,針對類似現象加強輿論引導顯得尤為必要。一方面,有關方面應提高對看客現象對現實負面損害的重視,同時在輿論引導中,注意明確對類似現象的立場,適時亮劍,這樣無疑有利於網民的是非觀念重構。同時,也有利於對普通網民個體的線下行為形成潛移默化影響,在事件發生之時,能夠剔除網路時代印記的影響,在網路熱點事件的圍觀中,也能敢於辨識類似起鬨行為,認識到其危害,敢於發聲,打破沉默的螺旋定律。
責編: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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