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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從皇帝到平民 都視西方女子為洪水猛獸 這是咋回事兒

乾隆年間,荷蘭商人洛連經常乘坐重達六百噸的「海馬號」大帆船,漂洋過海到中國做生意,把茶葉、瓷器等物品帶回歐洲,這些東西成了上流社會的奢侈品,洛連賺得盆滿缽滿。

乾隆十五年(1750年),洛連的妻子詹妮和女兒想到神秘的中國看一看,於是就乘坐商船「海馬號」,在海上顛簸了十個月,終於抵達了廣州的黃埔港。

詹妮和女兒在船舷之上,遙望珠江兩岸風景,興奮不已。

當地海關稽查人員立刻封堵,並將洛連攜帶家眷入港的消息上報廣州官員:「紅毛船一條向廣州駛來,船名『海馬號』,一等船,貨主及家眷共四人,醫師和牧師五人,船工廚子下人一百零五人,火炮三十門,炮彈六百個。」

當地官員得知消息,如臨大敵,他們畏懼的不是火炮,而是洛連的妻子詹妮和女兒。洋女人為啥把清朝官員嚇得如此緊張兮兮呢?

原來,清朝官員擔心洋女人穿著裸露,行為放蕩,動不動就拉著男人手,時不時當眾親吻,在港口容易引發騷亂,有傷風化。再者,西方人講究女士優先,這令清朝官員十分反感。

《番鬼在廣州》一書的作者——英國人亨特記錄了當時中國人看見西方女人時的情形:「到九點半鐘,我們陪婦女們到外面街上去參觀街道。

這時商店都已關門休息了,但是幾個過路的中國人見了她們,忽喊起來:『番鬼婆!』於是每一家的大門立時打開,有燈籠照出來,在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我們已經完全被包圍,於是她們不得不趕緊退卻。」

乾隆十年(1745年),沿海各地陸續制定了一些禁止外國商人攜帶女眷到中國的禁令。

這種禁令今天聽起來非常可笑,也很荒唐,但在數百年前,清廷視洋女人為洪水猛獸,唯恐壞了男尊女卑的千年規矩。

洛連也許是不知道有禁令這回事兒,也或許是他想像不到攜帶女眷的嚴重後果。

關長李永標、商會會長嚴濟舟、擔保人潘振承找到荷蘭商館秘書約翰,召開緊急會議,勸阻洛連妻女上岸。同時調集吏胥、關丁等近百人抵達黃埔港,嚴陣以待。

乾隆十六年(1751年7月8日),「海馬號」抵達獅子洋。看到岸上一百多人矗立,詹妮和兩個女兒還滿心歡喜,以為是迎接她們的人群,揮舞圍巾向人群示意。

約翰和潘振承劃著小船靠近貨船,把中方的要求通知了洛連,洛連感到十分沮喪,忍不住哭了起來:「我的妻子女兒在風浪中漂泊十個月,終於來到了她們嚮往已久的中國,卻不許她們上岸,太令人失望了!」

潘振承一臉苦笑,安慰洛連,這是大清國的規矩,沒辦法。洛連情急之下大聲吼起來:「天啊,這樣我太對不起妻子女兒了!」於是請求潘振承向地方官員求情,通融一下。

詹妮和兩個女兒得知不讓她們上岸,也開始淚水漣漣,哭泣不已。一家人跪在潘振承面前,即便是鐵石心腸也會變得柔軟起來。

潘振承擦拭淚痕,把一家人扶起來,答應向官府彙報一下。當日夜間,洛連一家冒雨下船登岸,通過私人關係,洛連把妻女安置在外商聚居的瑞豐洋行。

在關長李永標等人的斡旋之下,廣州官方決定低調處理:「夷人攜帶番婦同行,例當驅逐,但為表示聖朝懷柔之至意,敕令荷蘭人將家眷帶到澳門居住。」

此後,外籍人來華,把家眷安置在澳門成了朝廷的慣例。乾隆為此特下詔:「嗣後有夷船到澳,先令委員查明有無婦女在船……徇隱不報,任其攜帶婦來省,行商故違接待,取悅夷人,除將委員嚴參,行商重處外,定將夷人船貨一併驅回本國,以為違禁令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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