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訓》——不欺鬼神,不欺自己
改過之法第二:要發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難欺,吾雖過在隱微,而天地鬼神,實鑒臨之,重則降之百殃,輕則損其現福,吾何可以不懼?
譯文:改過的第二個方法,是要發敬畏心。要知道天地鬼神,都在我們的頭上。鬼神和我們不一樣,它們什麼都看得到,就像鏡子那樣的照著我,把我的過失罪惡照得清清楚楚。過失重的,就有種種的災禍,降到我的身上來;就算過失輕的,也要減損我現在的福報,我怎麼能夠不怕呢?
人應有敬畏心
了凡指出,改過之法第二條是「發畏心」,也就是人在內心要對一些事物保持敬畏。不要人生在世天不怕地不怕,什麼事情都由著自己的意願來。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心裡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在了凡的時代,科技不發達,因此了凡強調要對鬼神保持敬畏。他認為做人做事作惡了,不要以為別人不知道,天地鬼神可知道得一清二楚。如今科技發達了,我們知道世界不存在鬼神,但是我們依然要保持敬畏心。
我們要敬畏法律,要以法律的準則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違法犯罪的行為不應該有。法網與古時的「鬼神實鑒」一樣,一個人犯了什麼罪行,法律規定得清清楚楚,怎麼可以逃脫呢?
我們要敬畏自然規律,做人做事不能和自然規律對著來。譬如做企業,有污水廢氣要排放,我們首先就要想到這合乎環保原則嗎,這會對大自然造成破壞嗎?即使環保部門一時監察不到,然而我還是要按環保標準來做,這就是合乎自然規律、合乎天道。
學稻文化隔壁的湖南致良知豪華汽車服務公司就是這樣做的。他們公司的維修、鈑噴、洗車全都是按環保原則來進行,即使環保部門沒有硬性要求,他們還是一如既往地堅持。
不欺騙自己,誠心改過
了凡指出,鬼神難欺。鬼神並不存在,那麼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欺騙自己。
明明做錯了的事,就不應欺心地說「我沒過錯」;明明對不起別人,就不應說「時事所迫」;明明還有努力的空間,就不要說「我已經儘力了」。
其實做任何事,我們心中都有一個準則,或高或低,因人而異。每天都去反省一下,自己所做的事是否合乎內心的標準。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心裡要明明白白,不要連自己自己都欺騙。
當然,曾經的過錯,也不要一直自責。從內心改起,一切都可以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犯錯不可怕,就是怕沒有改過的勇氣。
一息尚存,彌天之惡,猶可改悔;過不論久近,惟以改為貴。
慎之、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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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編輯:休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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