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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這8項稅收新規開始實施了!

新規1

主題:新版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啟用

核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進行修訂,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規2

主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施行

核心:為了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規範稅收執法,優化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進一步規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

新規3

主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施行

核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稅的納稅人,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煙葉稅。煙葉稅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28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新規4

主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施行

核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船舶噸稅。噸稅由海關負責徵收。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5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新規5

主題:資源稅徵收管理進一步規範

核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船舶噸稅。噸稅由海關負責徵收。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5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新規6

主題: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施行

核心: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天使投資個人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補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新規7

主題: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可享個稅優惠

核心: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印發《關於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0號),明確向科技人員發放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應於發放之日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個人所得稅備案表》。

新規8

主題:對購置挂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

核心: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對挂車減徵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挂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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