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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最新外資准入負面清單

源文件:

www.ndrc.gov.cn/gzdt/201806/W020180628769699526665.pdf

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推出了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主要集中於3大領域。

服務業。在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在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幹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在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在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外資限制。在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製造業。在汽車領域,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在船舶領域,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在飛機領域,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幹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在農業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在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採、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目前各界對此次開放導致的負面影響深表擔憂,這裡提供另一種思路。

在本政策及毛衣戰之前,緊鑼密鼓的央企改革重組早已進行,可視為應對外來衝擊的有效方式之一,主要覆蓋金融、船舶、飛機等領域。 此外,一些民營車企也通過密集的收購整合提升自身生存話語權。

在飛機領域,不論是外資集成製造商還是本土集成製造商,其上游供應鏈早已全球化,因此開放外資准入難以對上游競爭格局產生實質影響。而下游主製造商的競爭格局存在政治屏障,本土製造商和外資製造商並非完全按照市場化競爭獲取訂單,前者有政治剛需保駕護航。

開放只是一種法律許可,外資最大的難題是適應特殊的經濟環境,谷歌可作為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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