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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考古發現看遼代契丹族的飲酒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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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李立新

摘要:遼代契丹族的飲酒習俗很多,有禮儀飲酒、喜慶飲酒、祭祀飲酒、獎罰飲酒等,契丹族對酒的生產與管理有著獨特的方式,契丹族的飲酒用品同草原游牧生活息息相關,考古發掘的遼代墓葬中發現隨葬有各類酒器,遼代壁畫中多描繪有飲酒的場面,遼代酒文化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關鍵詞:契丹族;飲酒;考古

契丹族是生活在廣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逐寒暑,隨水草而放牧」,遼朝和宋朝同時並存,在很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彼此影響,契丹族和中原漢族長期雜居相處,相互滲透。契丹族對酒有一種特別的偏好,契丹人好酒,飲酒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習俗。本文從三個方面對此加以闡述。1、契丹族的各種活動離不開飲酒;2、酒的生產與管理;3、酒的種類與酒器。

1契丹族各種活動離不開飲酒

契丹族有許多名目繁雜的禮儀,契丹族作為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無法解釋許多自然現象,對自然界產生崇拜和畏懼,有了對自然崇拜禮儀,也有帶有政治色彩禮儀、歲時節日禮儀等,這些禮儀是契丹族固有的,也是吸收漢族的禮儀形成的,無論是祭祀活動、喜慶宴請、迎接賓客、還是時令節日,都要有酒助興,酒被用作接待賓朋的佳品,滲透到社會生活中的許多方面。

1.1禮儀飲酒

契丹皇帝在舉行禮儀時多有飲酒習俗,契丹族的「再生儀」是按照十二生肖舉行本命年的活動,又叫復誕禮。《遼史 . 國語解》中關於「再生禮」的解釋為「國俗,每十二年一次,行始生之禮,名曰再生。惟帝與太后、太子及夷離堇得行之。又名復誕」。再生儀始創於遙輦阻午可汗時期,目的是使人重溫出生時的情景,同時也反映了契丹人對生育的重視,契丹族的再生禮再現了皇帝降生的全過程,對於生命的降生十二年輪迴一次。「生男矣,太巫蒙皇帝首,群臣稱賀,再拜,產婦嫗受酒與執酒婦以進,太巫、群臣進襁褓等物,皇帝拜先帝御容,遂宴請群臣。」⑴契丹族的秋冬避寒、春夏避暑的習俗產生契丹族特有的捺缽文化。捺缽不僅是避寒消暑的遊獵活動,更賦予其政治文化內容,討論國家大事、接待外國使臣多在捺缽過程中完成。契丹皇帝在四時捺缽時,要舉行盛大宴會。「契丹皇帝在每年正月上旬,天鵝未至前,卓帳冰上,鑿冰取魚,皇帝得頭鵝,薦廟,群臣各獻酒果,舉樂。更加酬酢,致賀語,皆插鵝毛於首以為樂。賜從人酒。」[1】374鉤得頭魚,即在頭魚宴上置酒設宴,慶祝作樂。

在射柳祀雨的「瑟瑟儀」中,因天氣乾旱少雨,故選擇吉日行儀祈雨,皇帝和眾臣射柳,向射中者敬酒,在植樹活動中,巫師要以酒醴祭於所種植的樹木前,祈求天旱降雨。在舉行柴冊儀中,契丹皇帝更衣,拜諸皇帝御容。遂宴群臣。在拜日禮儀中,在日食時,朝廷準備酒饌,眾臣祝賀皇帝,慶祝活動要到次日才能結束。穆宗應歷十七年「司天台奏月當食不虧,上以為祥,歡飲達旦」 。(1)85

1.2祭祀飲酒

酒在契丹人祭祀活動中佔有重要地位,酒在祭祀祖先、祭拜天地儀式中起到溝通作用。在「爇節儀」中,契丹皇帝死後,「築土為台,置大盤於上,祭酒食撒於其中。」[1]838契丹族喪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祭祀死者靈魂儀式中的「燒飯」 習俗。「燒飯」是指人們將死者埋藏後為了緬懷死者,在葬後每當朔、望、節辰、忌日焚燒酒食,舉行祭祀儀式,在「燒飯」儀式中酒是必須的,酒是生者對死者傳遞感情的媒介,通過將酒焚燒的形式祭奠故去的親人。契丹人「以其屍置於山樹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因酹酒而祝」。

信奉薩滿教的契丹人,對天地、山神滿懷敬畏。認為天地有靈,能主宰人間萬事,能預兆吉凶。戰爭勝利祭祀天地,統治階級平叛勝利,以為是得助於上天而祭告天地,同樣用酒助興。穆宗應歷二年(公元952年)「詔以先平察割日,用白黑羊、玄酒祭。」(1)70祭山是契丹人一種古老而原始的宗教信仰習俗,在祭山儀中,黑山和木葉山是契丹人的兩大神山,每年按時節祭祀,契丹人將黑山視為人死後靈魂歸屬地,人無貴賤,死後皆歸黑山神管轄,非常敬畏,非祭祀不敢進山,每到冬至,殺馬宰羊取血和酒,焚燒紙制人馬,祭奠黑山;木葉山是耶律阿保機的埋葬地,祭木葉山是表示對祖先的崇敬和懷念。

1.3節日飲酒

契丹人的歲時節日吸收了漢族習俗,更融進本民族的特點。體現在契丹人的節日習俗上,多與宗教信仰和遊獵生活有關。

元旦,朝廷要在這一天舉行朝賀儀,皇帝「賜宴群臣」。契丹族畏懼鬼魂,有元旦驚鬼的習俗「正旦,國俗以糯飯和白羊髓為餅,丸之若拳,每帳設四十九枚。戊夜,各於帳內窗中擲丸於外。數偶,動樂,飲宴。數奇,命巫十有二人鳴鈴,執箭,繞帳歌歡,謂之驚鬼,居七日乃出。」[1]877

「三月三日為上巳,國俗,刻木為免,分朋走馬射之,先中者勝,負朋下馬列跪進酒,勝朋馬上飲之。」[1]878契丹人的上巳節多是騎射宴飲娛樂內容。 「臘,十二月辰日。前期一日,詔司獵官選獵地,其日,皇帝、皇后焚香拜日,設圍;敵烈麻都以酒二尊,盤食奉進;皇太子、親王率眾官進酒;皇帝始獲兔,群辰進酒上壽,各賜以酒。至中食之次,親王、大臣各進所獲。及酒訖,賜群臣飲」。[1]845在狩獵日這一天要多次進酒。

重陽節,「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為負,罰重九宴。賜蕃漢臣僚飲菊花酒。又研茱萸酒,灑門戶以禮讓。」[1]879九日俗稱陽日,重九又稱重陽,這一天的習俗是賞菊、登高、 插茱萸用以避災。射虎與飲菊花酒的習俗是契丹人和漢人習俗的融合。

1.4喜慶飲酒

契丹人的婚嫁儀式隆重,有規模盛大的酒宴。契丹皇后的迎娶儀式中,「擇吉日。至日,後族眾集。詰旦,皇帝遣使及媒者,以牲酒饔餼至門。少頃,拜,進酒於皇后,次及後之父母、宗族、兄弟。酒後,再拜。皇后升車,父母飲後酒,伯叔父母、兄弟飲後酒如初。將至宮門,賜皇后酒,皇族迎者、後族送者遇賜酒,終宴」[1]863縱觀整個儀式酒是必須的。

契丹人對生育重視,舉行宴請,契丹人用飲酒祝賀添人進口,慶祝新生命誕生,彼此間有了感情的溝通。生育男孩,戎主穿紅色衣裳,在前帳內演奏契丹音樂,與契丹臣僚飲酒;生女孩,戎主著皂衣,動漢樂,與漢族臣僚飲酒。」

1.5獎罰及迎賓飲酒

契丹皇帝用賜酒的方式表示功過,遼穆宗十七年春,「林牙蕭干,郎君耶律賢適討烏古還,帝執其手,賜卮酒,雅里斯、楚思、霞里三人賜離酒以辱之」。遼宋交戰,北宋戰敗投降,契丹和北宋訂立澶淵之盟,「帝喜,宴群臣於昭慶殿。」[1]227澶淵之盟的訂立,從此結束了宋遼戰亂,在曲宴宋使儀中,遼朝頻繁接待北宋使者「國主舉大杯,謂余曰:能道此,余為卿飲,復舉之,國主大笑,遂為酬觴。」

2酒的生產與管理

契丹統治階級重視農業生產。對發展農業採取支持、鼓勵、保護的政策和措施,促進農業的繁榮與發展,為國家創造了財富,為手工業提供了廣泛的原料,增強了遼朝的經濟實力。

遼朝的崛起源於農業做後盾。對於草原游牧地區,以所獲漢人置漢城,種植五穀,平定叛亂,弭兵輕賦,妥善安置所獲漢人,為游牧地區農業生產輸入有經驗有技藝的人,他們帶來先進的工具和優良的作物品種,使游牧地區的農業生產得到發展,遼朝經濟實力提高。天顯元年,上京地區遷入渤海人充實草原地區人口,使上京的農業得到發展。統和年間,遼聖宗命督勸諸軍屯田墾種,糧食獲得收成,解決軍糧供給,為漠北地區農業發展打下基礎。

會同元年,太宗耶律德光佔領燕雲十六州,中原地區物產富饒,人口稠密,在漢族文化影響下,契丹人懂得並熟悉農業生產,從漁獵採集的游牧生活變為以農業為主的定居生活,改善農田水利,因地制宜耕作,生活水平提高,國力加強,農業發展,經濟繁榮,國強民富,。景宗「保寧八年十二月丁未,漢以宋軍復至、掠軍儲來告,且乞賜糧為助。九年三月,耶律沙、敵烈獻援漢之役所獲宋俘。詔以粟二十萬斛助漢,」[1]99在遼朝統治者保護和提倡下,各族人民辛勤勞作發展農業,國家積儲大量糧食。

契丹人種植作物種類豐富,多為適合北方種植的品種,糧食作物有粟、黍、稷、大麥、小麥,借鑒中原農業技術,結合北方氣候特點形成獨特的農作物栽培技術,糧食豐收,據《遼史 . 食貨志》記載,「遼之農谷,至是為盛」。契丹人種植的瓜果品種齊全,有西瓜、梨、葡萄、櫻桃等。作為釀造葡萄酒、菊花酒的作物盛產,考古工作者在河北省宣化遼張文藻墓內,發現保持完整的梨子、葡萄等。[2]為釀酒業提供了原料來源。

統治階級利用軍隊力量,征伐掠奪,從中原地區擄搶漢人及渤海人,不乏有制酒的能人,中原地區生產及造酒技術傳入契丹地區。遼王朝制酒業得到長遠發展。

遼代釀酒業分兩種,有官釀,契丹皇都上京有造酒的官方場所―――麴院,專供給皇帝、官員造酒。宮廷設酒人,管理用酒,服侍皇帝飲酒。1955年阜蒙縣扎蘭營子鄉,發現釀酒作坊,出土遼代釀酒用的雞腿壇13個,經復原,遺址為頭下軍州貴族釀酒作坊,可釀酒170公斤,所產酒為菊花酒,是專供契丹貴族飲用的御酒。遼朝除了官釀外,多為私釀,產生為飲酒服務的行業,即酒肆,遍布各州縣,遼穆宗曾「觀燈於市,賜酒家銀絹,以銀百兩市酒,命群臣亦市酒,縱飲三夕」。在交通要道遍布很多小酒店—食邸,閉塞的村莊也有小酒食店,方便過往客人。宋朝使臣蘇頌出使遼國「食邸門前,掛木刻朱旗」就是一種小酒店。

3酒的種類與酒器

契丹貴族飲用的酒有千秋萬歲酒、茱萸酒,菊花酒,史料記載,耶律隆緒和其母在統和三年拜謁完乾陵、顯陵後,於重陽節與群臣登高駱駝山,賜群臣菊花酒;又在統和四年「次黑河,以重九日登高於高水南阜,祭天。賜群臣命婦菊花酒」。葡萄酒,是各國使臣晉見契丹皇帝的禮酒。黑酒,是專供祭祀用酒。高粱白酒,是契丹人飲用的普通酒。

酒器種類有仿中原瓷器形狀製作的生活用具,有注壺、盤口瓶、長頸瓶、背壺等。1972年在庫倫旗1號墓出土一件白釉葫蘆形執壺,「造型端正,胎質精白、釉色細潤晶亮」(3);有草原民族文化特點的器物,如雞冠壺、鳳首瓶、雞腿壇等,契丹人的飲酒用具同草原遊獵生活息息相關,便於攜帶貯存。契丹人也有本民族特點的酒器,用牛皮製成的儲酒器,據葉子齊《草木子》記載:「契丹殺小牛,自脊上開一孔,遂旋取去內頭骨肉,外皮皆完,揉軟,用以盛乳酪酒湩」。契丹人飲酒用的其它器皿有「瓠」,是一種大型的酒器。還有瓦制盛酒器「瓻」 ,穆宗應歷十八年「造大酒器,刻為鹿文,名曰鹿瓻,貯酒以祭天」。契丹人使用的飲酒用具還有杯、樽、觴、觥、卮、爵等,有瑪瑙制酒器。

壁畫反映出契丹人飲酒場面。翁牛特旗解放營子壁畫,墓主人臨幾而坐,旁邊有僕從侍宴。遼上京留守蕭氏夫人墓出土兩塊浮雕畫像石,其中一塊畫像石的圖案是女僕正在侍奉宴飲。《卓歇圖》畫卷最後描寫契丹貴族狩獵歸來宴飲場面,一契丹貴族捧杯喝酒,一侍女持壺斟酒。內蒙古敖漢旗康營子遼墓壁畫中,一人席地坐,手捧酒注,短方桌上置葫蘆形酒注,旁有葵式碗和扎斗,正為主人備酒。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遼墓壁畫中,三個契丹人席地而坐,前有方桌上置兩個酒杯,桌的右邊放著酒瓶。(4)

阜新宜農宜牧的自然環境和豐富的資源成為契丹人游牧、漁獵、定居的場所,阜新在遼朝屬上京道管轄,是契丹人聚居地,有人口30多萬,漢人佔24萬,漢人和契丹人雜居相處,推動阜新地區農業發展。 契丹的皇族和外戚南遷到阜新定居,皇族中的耶律氏、後族中的蕭氏,阜新成為他們的領地,興州建城,死後歸葬,根據考古工作者的發掘,現已發現遼代墓葬百餘處,契丹貴族生前飲酒,死後隨葬酒器。

3.1清河門西山村遼墓(5)

1949年,清河門西山村發現四座遼墓群,其中四號墓嵩德宮銅銚墓發現遺物中隨葬有兩件瑪瑙酒器。

瑪瑙花式碗:1件,橢圓形,蓮花六瓣花式口,圈足,光素沒有紋飾,器體厚。碾琢不夠精細,造型美觀。

瑪瑙小杯:1件,器壁厚。

該墓群是契丹蕭氏後族墓葬。

3.2阜新海力板遼墓(6)

1987年,阜蒙縣舊廟鄉海力板村發現遼代墓葬,出土一套3件注壺、托盤、高足杯組成的定窯白瓷酒器,4件雞冠壺。

注壺:1件,管狀口,廣肩,圈足,短流,執把為蓮莖,瓷胎白凈細膩堅硬,通體施釉,釉色雪白凝重,透明度及光潔感好。

托盤:1件,直口,淺腹,圈足,通體施釉。

高足杯:1件,敞口,深腹,足外撇,有刮削旋轉痕,施釉未至圈足底,遺有淚痕。

矮身雞冠壺:2件,管狀口,橫提梁,上腹扁平,下部鼓脹,呈皮囊狀,在管狀注口的基部繞以印有圓圈紋的稜線,一條凸稜線,在器腹兩側呈皮帶條裝飾,連接到弓形橫樑末端。

單孔扁身式:2件,管狀口,舌狀單孔。上部扁平,下部鼓脹,呈皮囊狀。

該墓主人是遼代後族蕭氏後裔。

3.3朝陽溝遼墓(7)

1999年5月,在彰武縣葦子溝鄉朝陽溝村發現,有雞腿壇、雞冠壺等。

綠釉雞冠壺:2件,單孔扁身式,通體施綠釉,厚薄較勻,有細小開片。上腹扁平,下腹圓鼓,呈皮囊狀。

雞腿壇:1件,侈口,短頸,廣肩、長圓腹、通體修長。

該墓是蕭氏後族的家族墓地。

1967年阜蒙縣紅帽子遼塔基地宮出土文物中發現二件瑪瑙酒器。

龍紋瑪瑙盅:1件,圓體,無口沿,下腹內斂,直圈足,外壁陰刻花紋,龍張口露齒,身體扭轉翻騰,追吞一花球狀物,雕刻細膩傳神。

蓮瓣紋瑪瑙盅:1件,圓體,口沿外侈,腹較深,小圈足外卷,外壁上部陰刻縱向水波紋,下部浮雕兩層交錯排列蓮瓣紋,器壁薄,從內側可透視外壁的花紋。

結語

契丹族是我國古代北方地區的游牧民族,具有草原民族特有的豪爽粗獷的性格特徵;契丹族是一個驍勇善戰,意志堅強,功績卓著,具有偉大的開拓精神的英雄民族,譜寫了輝煌的歷史,創造了燦爛的文化,契丹族的飲酒文化是遼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契丹族留下的珍貴歷史文化遺產。

參考文獻:

[1](元)脫脫等撰,遼史卷53禮志六,北京:中華書局,1974,880.

[2]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宣化遼墓;(上),文物出版社2001,122。

[3]吉林省博物館:吉林哲里木盟庫倫旗1號遼墓發掘報告,文物,1973年第8期,105.

[4]張國慶著,遼代社會史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203。

[5]李文信:清河門西山村遼墓發掘報告,文物參考資料2卷9期,1951,168.

[6]李宇峰:阜新海力板遼墓,遼海文物學刊,1991年1期,128.

[7]李宇峰著,李宇峰考古文集,中國社會出版社,2006,143

編輯:朱蕾 鄭丹 劉梓 編審: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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