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解放軍身上不能有紋身,美軍卻可以?原因讓人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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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我們知道。解放軍徵兵要求都比較嚴格,要求士兵身上不能有明顯的傷疤,面部頸部的紋身或疤痕直徑不得超過2厘米,身體其他裸露部位不得超過3厘米。許多人都會因為這一條件不合格而被刷下來。那為何軍營中不得有紋身呢?
相信經常關注軍事或喜歡看美劇的朋友就會發現,很多美軍身上都會有一些紋身,並且大部分都是大面積的紋身。為何美軍就可以紋身而中國禁止呢?
其實這還是與兩國的文化有關,美國十分推崇個人英雄主義,而我國是非常講究集體合作的國家。在現代社會中,紋身是彰顯個性的一種方式,如果這樣進入部隊,定會影響軍隊的整體風氣。
在我國,一直認為紋身都是一些混混或黑社會之屬,大部分人對紋身還是抱著一種抵觸情緒。再加上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如果這樣做,也是對父母的不尊重。
解放軍代表我們國家的形象,是正義的化身,也是人民的依靠,斷然不能出現這種不良現象。雖然紋身已成為一種社會潮流,但在軍隊中還是嚴令禁止。對於此事,你有何看法呢?
※他為2500萬美元投靠美軍,出賣薩達姆,如今竟這般結局
※美軍四面樹敵慘遭伏擊,特戰隊傷亡過半,對手你絕對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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