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知識大全、化妝品的定義、作用、分類與特點
原標題:化妝品知識大全、化妝品的定義、作用、分類與特點
化妝品具有日用消費品的特質,能滿足人們美好生活的需求,它能給使用者帶來愉悅、滿足和歸屬感,它還推動著經濟發展,傳承民族,國家和品牌的文化。
本文介紹化妝品的定義、作用、分類與特點,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化妝品。
一、化妝品定義
本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1989年)所稱的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從定義可見,化妝品屬性為日用化學工業產品,用法是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使用部位指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用途是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
因此,像驅蚊花露水、抑菌洗手液、祛疤疤痕膏、香薰精油、復方薄荷腦軟膏、採用口服/注射等方式具美容效果的產品等宣稱特殊功能、使用方法與化妝品不符的,均視為超出化妝品定義,不屬於化妝品。但通過塗抹按摩等方式,用於滋潤肌膚的精油,是屬於化妝品的。
二、化妝品的作用
化妝品一般具有以下功能:
1、清潔作用:起到清潔和修正人體氣味、保養、保持良好狀態的功能;
2、護理類化妝品:保養、修飾、保持良好狀態的功能;
3、美容/修飾作用:美化、修飾、芳香、改變外觀、呈現良好狀態的功能等 。
化妝品還具有一些特殊功能:
有助於毛髮生長、減少脫髮和斷髮;改變頭髮顏色作用;改變頭髮彎曲度,並維持相對穩定;減少、消除體毛作用;乳房、健美;消除腋臭;吸收紫外線、減輕因日晒引起皮膚損傷;美白增白、減輕皮膚表皮色素沉著等。
三、化妝品的分類
(一)按管理分類
我國現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將化妝品分為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兩類進行管理。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用於育發、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的化妝品。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除特殊用途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
(二)按功能和使用部位分類
據《化妝品分類》(GB/T 18670-2017),按照化妝品的不同功能和使用部位進行分類;對於多功能或多使用部位的化妝品,則以主要功能或使用部位劃分類別,包括:洗髮、護髮、美髮、養發等發用類化妝品;膏、霜、乳液、洗面奶等潔膚護膚化妝品;胭脂、粉類、指(趾)甲、口唇等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香水、芳香劑等芳香類化妝品。
(三)按生產工藝和成品狀態分類
2015年發布的《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範》(食葯總局2015年第265號)中,以生產工藝和成品狀態為主要劃分依據,將化妝品劃分為一般液態單元、膏霜乳液單元、粉單元、氣霧劑及有機溶劑單元、蠟基單元、牙膏單元和其他單元。這種分類方式下不同單元的化妝品對應不同的生產設備、工藝條件、規格標準和分析試驗方法等等,是實施化妝品生產許可的基礎。
(四)按使用人群分類
按使用人群來區分,當前法規上有區分的僅有兒童化妝品及其他化妝品兩種。因此,「孕婦專用」 、「男士專用」 只是商家的一種宣傳噱頭。
四、化妝品的商品特點
化妝品具有以下特點:
1、安全性:能長期使用、適用範圍廣泛。
2、有效性:大部分化妝品都能直接達到使用的效果。
3、穩定性:產品性質能夠保持相對穩定
4、自主性:可供選擇眾多,消費者可以根據需求選擇。
5、時尚性:時尚型的個人快速消費品。也有奢侈品的功能,能用於提高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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