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作芝加哥打字機的湯姆遜衝鋒槍
湯姆遜衝鋒槍,也即M1921式衝鋒槍,之所以有芝加哥打字機綽號,源自此槍最早為黑幫勢力所使用,在美國內頒布禁酒的年代,黑幫勢力為搶街頭地盤,經常用湯姆遜衝鋒槍來火併。
由於此時的湯姆遜衝鋒槍採用了100發大容彈量彈鼓,火力持續能力很強,發射時發出「嗒嗒嗒」非常有節奏的聲響,所以被稱作為「芝加哥打字機」。
此外,又由於湯姆遜衝鋒槍拆下木托和彈鼓後,可以很方便地隱藏進小提琴盒裡,因此犯罪分子又將其稱為「芝加哥小提琴」,湯姆遜衝鋒槍在美國內至少有兩個綽號,可謂大名鼎鼎。
(美黑幫手中100發彈鼓的「芝加哥打字機」)
但由於此槍結構太過複雜,分量又特別沉重,價格又很昂貴,除了美國內警察有少量裝備外,軍隊一直拒絕採購並裝備此槍。
二戰爆發,由於英法聯軍缺乏衝鋒槍等步兵自動火器,就向美國大量採購此槍,美軍工就將湯姆遜衝鋒槍重新進行了改良,簡化了工藝流程,取消了槍管外部的散熱槽等,降低了生產成本,取消了50/100發彈鼓,設計了20/30發直彈匣,改進的湯姆遜衝鋒槍被命名為M1式衝鋒槍。
M1式衝鋒槍,只能使用20/30發直彈匣,不僅裝備英法軍隊,二戰時美軍也有採購,先期裝備連排班指揮官和軍士長等。
(二戰美軍20發彈匣的M1式衝鋒槍)
綽號芝加哥打字機湯姆遜衝鋒槍,真正上戰場的其實不是很多,大都是美國內民用和警用產品,因為美軍隊並未採購裝備,由於此槍射速高達每分鐘1500發,所以別看100發彈鼓容彈量很大,連發時僅4秒鐘就能打光彈鼓。
20年代初,有56支湯姆遜也即最早的M1921式衝鋒槍被賣到中國(整個二、三十年代美僅外銷了此槍3000支),裝備了孫中山的衛隊,這有歷史存照能證明。
在陳炯明發動兵變,炮轟總統府和粵秀樓時,孫中山衛隊配備的湯姆遜衝鋒槍在反叛亂中表現出色,憑藉強大的持續火力,殺開了一條血路,掩護孫中山和夫人登上了永豐艦順利脫險。
(孫中山衛隊配備100發彈鼓的M1921式衝鋒槍)
孫中山衛隊所配湯姆遜衝鋒槍,在危險關頭立了奇功,從側面印證了湯姆遜衝鋒槍的作戰威力,在近戰時,其火力強大,數十支100發彈鼓的湯姆遜衝鋒槍集中射擊,瞬間噴射出成千上萬發子彈,能輕易突破栓動步槍陣地,壓制住對手很少的僅20/30發彈匣的輕機槍。
由於湯姆遜衝鋒槍配備的是11.43毫米的彈丸,儘管是手槍彈,但從湯姆遜衝鋒槍射出,依然具備強大的殺傷力,在戰場上,對手只要挨上一發子彈,就有可能立即喪失戰鬥力。
綜上,被稱為芝加哥打字機的湯姆遜衝鋒槍,真正上戰場的其實並不多,上戰場的是其改進型M1式衝鋒槍,但由於配備了11.43毫米的彈丸,其殺傷力還是相當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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