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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史說史 當官與丟官

書接上回。

看著這麼個不務正業的二流子,老爹劉太公除了生氣就是上火:造孽呀,這小子怎麼一點都沒繼承我的優秀基因!

沒繼承您老的基因就對了,老爺子打死都不會想到,在他眼裡最沒出息、最不上道的敗家子,最後竟然當上了皇帝,開創了西漢王朝二百多年的基業。要知道,大漢朝不僅給中國,也給世界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沒天理是嗎?不過,事實並非如此,表面上不可理喻實際上卻也理所當然,這事回頭咱們還會細說。

俗話說青春就像衛生紙,看著挺多,三扯兩扯就沒了。一轉眼的功夫,劉三已經混到了三十多歲,還是光棍一根,一事無成。不過,此時的劉三好像終於有點開竅了——兄弟我浪子回頭,要干點正事了——合著這麼多年都是在扯蛋!

幹啥才是正事呢?第一選擇當然是從政。中國人講究學而優則仕。半文盲劉三學是白費了,仕倒可以考慮。於是,劉三老兄一咬牙,湊點錢活動了個小官,當官了!

此時(公元前223年),秦國滅亡了楚國;兩年後(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了全國,在包括劉三家鄉(原楚國沛縣)在內的全國範圍,建立起了大秦帝國的政治體制。不甘人後的浪蕩青年劉三借著這個機會,小小地巴結一下——走個後門送了點禮,竟然步入了仕途——擔任了大秦帝國泗水郡沛縣泗水亭亭長。

亭長算是個什麼官呢?這可得從頭談起。

秦朝在地方上,實行郡縣制。

郡是地方最高行政區劃,大體相當於現在的省。剛開始,大秦朝在全國設了36個郡,後來增加到了41個,郡的最高長官叫郡守,級別很高,相當於現在的省部級。

郡下設縣,數量多少不定。一般來說一個郡管幾個縣,多的十幾個,最多的甚至能達到二十幾個。縣的大小也不同,管萬戶以上的縣是大縣,長官叫縣令;萬戶以下的縣是小縣,長官叫縣長。縣令和縣長級別是不一樣的。大體上,縣令屬於廳局級,縣長屬於縣團級。

縣下設鄉(大體相當於現在的鄉鎮)。鄉有鄉吏,鄉吏的主要職責有四項:攤派徭役(包括力役和兵役)——管人、徵收田賦(土地稅)——管錢、查證本鄉被告案情——管案子、參與對國家倉庫糧食的保管——管儲備,基本上是啥事都管,啥權都有,由此可見,這也算得上是很重要的幹部。不過,這會還沒說到劉邦所在的那一級。

鄉下設里,里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大體相當於現在的村),里的頭目叫里典(後代稱里正、里魁,《水滸傳》中的托塔天王晁蓋就干過這活)。

郡、縣、鄉、里是秦朝地方的四級行政機構。這些都和劉三無關。

那麼,「亭」又算是個什麼東西呢?

秦漢時期的亭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機構,其等級大體在鄉之下、里之上。但是,「亭」並不是一級地方行政機構,它應該屬於另外一個系統。其主要職能是維持治安、抓捕盜賊。從這個角度看,「亭」大體上類似於治安區。

亭設亭長,亭長除了主要管理治安,還負責接待往來的官吏,捎帶為政府輸送、採購、傳遞(文書)等等。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說了這麼半天,大家明白了嗎,劉三當的那個亭長,就是這麼大的官——主要職責是管方圓十里的治安——大體相當於現在的鄉鎮派出所所長!

亭長官不大,但很基層很重要,什麼征糧、催款、捕盜、押送役徒,啥缺德事都得干,這倒算是劉邦的長項。不過,世事無常,正可謂人有走眼馬有失蹄。就因為一次缺德事幹得不夠缺德,劉三的仕途啪唧一下掉進了死胡同——好不容易弄上的官——生生給整丟了。

那是一次往驪山押送役徒(送去服勞役的勞動力)。

秦始皇在驪山(秦嶺的支脈,今陝西臨潼南)營造自己在那個世界的宮室。考慮到這地方才是他永遠的家(長生不老這一遠大理想還是不怎麼靠譜的),所以,一不小心就整出了規模。

準確點說,是很大的規模。

規模實在是太大了,大到大秦帝國的勞力都不夠用了。按照當時規定的徵用標準,每年需要精壯勞力最少72萬人,最多時達到80多萬人。您覺得不多是嗎?咱不妨簡單算個帳。

大秦朝全國人口大約有3000萬,採用最最簡單的演算法,其中婦女約佔一半,男人還剩1500萬;再除掉老人、小孩,青壯年還剩500萬;大秦朝的軍隊大約有200萬,滿打滿算,還剩300萬。這300萬里,還會有一些(肯定不在少數)不能服役的殘疾人;還有無需服役的各級官吏,剩下的……這麼算下來,剩下的已經沒有多少了!

而且,對於那些服役已經到期的,也不好抓住個土鱉往死里砸吧,該讓人家回家那也得放呀!

另外,還有一點,我是必須要告訴您的:驪山陵園一修就是39年(也有資料認為是37年或36年,反正哪種說法工期都不短;反正直到秦始皇死的那一天,陵墓也沒修完)。

怎麼樣,這麼算起來,夠狠了吧!

當然,人不夠用也得繼續修,總不能讓偉大的秦始皇先生住爛尾樓不是。

怎麼辦呢?怎麼辦,全國使勁劃拉人唄!

這麼一來,大秦朝的老百姓可就遭了秧;這麼一來,往驪山押送役徒可就不是什麼好差事了。你秦始皇沒完沒了地修,押送者和被押送者都算上,誰他媽地願意去!

一貫好吃懶做的劉三可倒了血霉,他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難度可想而知。

還真應了那句老話:怕啥來啥。

果不其然,還沒走出多遠(準確點說是連沛縣都沒出去),役徒就跑了一大半。看來,光榮、圓滿地完成皇帝大人的任務已經是不可能了。

按照大秦朝法律的規定,只要走失役徒就是掉腦袋的罪。整丟了一大半,長多少個腦袋都不夠用!算了,一不做二不休,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小酒喝到位的劉三大手一揮,索性把剩下的弟兄們一遭都放了。

去他媽的,愛咋咋地!

這次不成功的押送,不僅使劉三失去了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還逼著他亡命山林,成了朝廷通緝犯。此時,他的罪行已經不是走失役徒了,他是私放役徒。這可就是成心跟朝廷過不去了!

那一年,是公元前210年,劉三47歲。這個年齡已經是實實在在、童叟無欺的老頭子了,劉三的事業充其量算是剛剛起步。

現實中處於困境的朋友們,千萬別灰心喲!都說出名要趁早,能早點當然好,真要早不了也不用上火,看看人家劉邦,絕對屬於典型的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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