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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為何把刑場選在「菜市口」

原標題:清朝為何把刑場選在「菜市口」



元明清三個朝代都定都在北京,在北京都設置了刑場,而三個朝代的刑場都帶個「市」字。市,就是指市集或市場,均是人流聚集、喧鬧繁華的地方。把刑場選在這種地方,就是想起到「殺一儆百」、「廣而告之」、「以儆效尤」的效果,對所有官民起到震懾作用。古代中國執行死刑後,有將死囚屍首暴露於街頭的習俗,所以古語有云「刑人於市,與眾棄市」,就簡稱為「棄市」,是指被執行死刑的另一種說法。

元朝時北京叫大都,當時的刑場叫「柴市」,位於今天北京東城區的交道口一帶。明朝將刑場搬到了西四牌樓,稱為「西市刑場」,就是今天北京的西四,雖然地標性建築「西四牌樓」早被拆掉,但人們還是習慣地稱那裡為西四。

菜市口在今天北京宣武門附近,因為宣武門在北京城西面,西方屬金,金主死,所以宣武門又叫「死門」。清代把法定刑場搬到了這裡,每年秋後問斬,都在此處執行。以前,宣武門箭樓弔橋的旁邊立有一座石碣,上面刻著「後悔遲」三個大字。執行死刑後,就在原地上撒上爐灰掩蓋血跡,商販們可繼續賣菜,所以它叫「菜市口」。老北京窮人死後一般都埋在陶然亭,那裡離菜市口很近,行刑後掩埋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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