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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埃米爾·塗爾乾的《自殺論》

受到一些社會新聞的影響,這兩日,我斷斷續續地重讀了埃米爾·塗爾乾的《自殺論》。這部書的出版距今超過百年,許多觀念頗為陳舊,但還是有不少有價值的觀點。全書共分三編,第一編討論自殺的非社會因素,如心理、疾病、種族、遺傳、自然環境等(這部分有很多非常扯蛋的論述)。第二編和第三編討論自殺的社會因素。第三編篇幅很短,似乎是第二編的延續。關於自殺的社會因素,塗爾干有一些有價值的觀點,例如國家通過樹立社會道德規範約束個人的慾望,所以在特定環境下會出現具有規模的利他主義的自殺行為。

塗爾干認為,自殺首先是一種個人的疾病。是病就得治。他總結了若干種引起自殺的病症:幻想型、抑鬱型、強迫型、衝動型。幻想型病人產生幻覺,如接到神靈的旨意,或遭受迫害。抑鬱型病人生活里任何事對他沒有吸引力,自殺是結束痛苦的方式。強迫型沒有明確的自殺動機,沒有理由,就是想死。衝動型病人被短暫的情緒掌控,作出傷害自己的行為,情緒過後就後悔不已。

塗爾干認為,不能把任何自殺者都視作瘋子,尤其是抑鬱型自殺,他們的精神狀態和正常人最為接近。幻想型、強迫型、衝動型都很容易被識別為病症,但抑鬱不容易被識別為病症。《自殺論》出版於1897年,距今121年,塗爾干能有如此認識,實在很了不起。至今在我身邊,很多人沒有意識到抑鬱是一種器質性疾病,需要專業的醫生進行藥物治療,以為開導兩句就能完事。書中並沒有出現「抑鬱症」這個詞,在他的年代,人們還沒有認識到這種疾病。塗爾乾的用詞是「憂鬱性自殺」、「神經衰弱」、「對孤獨的明顯愛好」、「普遍的絕望」,無疑他所說的這種情況就是今天我們熟知的「抑鬱症」。

塗爾乾和馬塞爾·莫斯總結了兩萬六千份自殺案例,發現非精神錯亂的自殺者非常多,自殺的傾向從童年到壯年逐步增強,壯年到老年逐步減弱。說明自殺傾向是後天獲得的。塗爾干說,他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人過了30歲自殺傾向就逐步減弱。我覺得這沒啥奇怪的,因為那些容易產生自殺傾向的人通過不懈努力和歲月的淘汰,紛紛在壯年時期實現了自殺目標。被自殺行為過濾剩下的老年人,自然以「希望好好活著的」居多。

塗爾干用了一章內容討論自殺和種族的關係,但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這一章視野太窄了。塗爾干受限於他所處的時代,他眼中的「種族」局限在歐洲東部和西部的不同人群,在日耳曼人、斯拉夫人、羅馬人和凱爾特人之間探尋自殺行為的淵源。塗爾干收集不到全球性的資料,樣本量太少。比如他看到每百萬波希米亞人有158名自殺者,瑞典有84名,就判斷說「波希米亞人自殺率很高」。我只能評論——呵呵。與其說這些自殺率之間的細微差別歸咎於「種族」,不如說是「隨機」。

塗爾乾的第二個發現:自殺也是一種社會疾病。一些國家或地區的自殺率明顯高於其他地區。自殺率和精神疾病的發病率不呈正相關。自殺行為會相互感染,許多個案中自殺行為會在家族和社區里蔓延。自殺率和戰爭、瘟疫、貧困、宗教都有關係。他總結了自殺率在歐洲地圖上的分布,發現維度低的地方自殺率不如高緯度地區,北緯50-55度的自殺率最高。在義大利,北方人的自殺者多於南方人。從季節來看,自殺者對多的季節是陽光明媚、氣候溫和的。最冷和最熱的時候人們的求生欲更強。

自殺和職業也有關,比如遠航水手,我猜測船上枯燥的生活、暈船、營養不良、人際關係單一都容易催生厭世情緒。不過塗爾乾的腦迴路有點奇怪,他認為遠航水手自殺率高的原因是海洋上熾熱而潮濕的風。法國軍隊從莫斯科撤退期間,許多軍人自殺。塗爾干也沒有把這些自殺歸因於軍人的榮譽感,而是說「嚴寒起到和炎熱相同的作用」。哎我說塗叔,你上一節還總結說溫和的氣候里人更容易自殺,這一章怎麼又自相矛盾了?

塗爾干還發現,白天自殺率高於夜晚。他認為白天「是一天中社會生活最沸騰的時候」,他用了大量數據表明白晝更有利於自殺。我覺得這幾頁都是廢話,就好比論證「躺著的人跑得不如站著的快」,你讓睡著的人跳個樓、上個吊試試,難道不先把他們喊醒?

塗爾干討論了利他主義的自殺(我國古代一些民族的「棄老」風俗就是一種利他主義的自殺行為)。還有君王死後臣民自殺殉葬的行為、國家戰敗後國民自殺殉國的行為、饑荒中老人和病人的集體自殺行為。對於個人來講,生活中不存在什麼必然會引起自殺的不幸。但宏觀地看一個人口眾多的社會,似乎每年都有穩定數量的人結束自己的生命。塗爾干把一個社會中固定的自殺傾向歸因於「每個社會都有它不會朝夕之間改變的氣質」,由於這種自殺傾向的根源在於這個文化的精神氣質,所以自殺不可避免——只要這個社會存續下去,人口基數保持一定規模,就會有人自殺。

自殺者會受到環境的熏陶,塗爾干假設每一個自殺者都有一名曾經的自殺者作為啟蒙者或導師,也就是說,自殺行為是「習得」的。每一名自殺者必定從某一例自殺案件中接受了以「自殺」為解決生命困境的可能性。每一次自殺都是前一次自殺的重複。一些利他主義的自殺行為(如殉國)會被文學作品、歷史敘述以及公民教育渲染成具有正面意義的事件,自殺者會被塑造成英雄,這些事件會對那些容易萌生自殺念頭的人潛移默化。

在世界主流的宗教中,利己主義的自殺行為都是違背宗教教義的。中世紀歐洲的宗教法庭通過各種虐屍的手段懲罰自殺者。對付普通罪犯的懲罰手段施加在自殺者身上是徒勞的。對於罪犯,最嚴酷的懲罰莫過於剝奪其生命。統治者只好懲戒自殺者的親屬,例如路易十四於1670年立法沒收自殺者親屬的財產,拆毀貴族的城堡。這些嚴酷的法律最終在1789年的大革命中被撤銷。

塗爾干並沒有對自殺行為進行道德評價,他把自殺作為一種普通的社會現象進行研究。多年前在圖書館曾讀過一本《自殺作為中國問題》寫得也不錯,作者吳飛,手頭沒有,以後有機會再重讀。

【參考】

1、埃米爾?迪爾凱姆. 自殺論[M]. 商務印書館, 2011.

2、吳飛. 自殺作為中國問題[M].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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