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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原城市與聚落的變遷

中原都城的傳承與創新

兩漢時期,一些繁華的都市和商業多分布於黃河流域,以洛陽、長安為中心。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社會動蕩,戰爭頻繁,中原地區屢遭戰亂,一些昔日的中心城市或迭遭摧殘,興廢無常,或長期荒廢,埋沒無聞,但也有一些較小的城鎮由於政治、軍事、地理等方面的原因,發展成為新興的中心城市。曹魏建立五都之制,是中國古代都城史上的一個創舉,其中鄴城的城市布局對後世影響較大。

東漢末年,鑒於洛陽殘破,無法寄居,曹操採納董昭的建議,奉漢獻帝遷都許縣,致使許縣的政治地位迅速提高。曹丕建魏後,以「魏基昌於許」而改名為許昌。遷都許縣之後,曹操對許縣城區進行了大規模的開發與建設。及至曹丕廢漢稱帝,遷都洛陽,仍將許昌作為五都之一,先後多次行幸許昌。但是,隨著洛陽宮殿的逐步恢復,作為東漢都城的洛陽己經恢復了元氣,許昌的政治使命歸為完結,其政治地位也隨之日益低落。

除許昌之外,曹魏鄴城也是新興的都城。鄴城位於今河南、河北兩省交界處,原是秦的一個小縣,漢代為魏郡治所。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佔鄴城,次年平冀州,為冀州牧,仍駐鄴,遂有據以為都之意。而後,漢獻帝雖都許,而天下政治中心卻在鄴,鄴城成了實際上的東漢都城。

曹魏鄴都經過多年營建,規劃合理,整齊劃一,在中國古代都城史上具有重要意義。一是首次出現中軸線的對稱布局。二是在宮城西北部築有銅雀、金虎、冰井三台。三台成為全城的制高點,可以俯瞰全城和附近情勢,具有象徵政治威勢和軍事堡壘的雙重作用。三是鄴都城內官署密布,顯宦雲集,人口眾多,加之交通便利,商業十分繁榮。

自古以來,洛陽號稱「居天下之中」,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東漢時,洛陽作為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長達160年。漢末董卓之亂,洛陽遭到焚毀。曹魏政權建立後,雖將長安、許昌、鄴城與洛陽並列為「五都」,但還是放棄了曹操時代不斷經營的許昌與鄴城,定都洛陽。洛陽作為黃河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再次受到肯定。此後西晉受禪於魏,仍以洛陽為國都,及至永嘉之亂,晉室南遷,曹魏、西晉以洛陽為都共90餘年。

曹魏定都洛陽後,在東漢洛陽城的原址上進行重建。曹魏洛陽城雖依漢制,但對城垣及都城格局也做了重要改進。魏明帝新築金墉城,就是仿效鄴城銅雀、金虎、冰井三台所築。金墉城地勢高亢,形同軍事堡壘,從這裡可以俯瞰全城。金墉城內高台、城牆、馬面、護城河等完備防護體系的形成,則標誌著它的進步與成熟。西晉末年,又於金墉城北築一小城,稱作「洛陽壘」。

晉末永嘉之亂,洛陽再遭摧殘,衰敗不堪達一百多年。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決定遷都洛陽,開始營建新城。這是洛陽自晉末荒廢之後,經過180餘年後再次成為國都。北魏洛陽城汲取了以往中原都城布局及其建築的優點,同時也吸取了鮮卑政權都城盛樂、平城的成功經驗,在中國城市發展史上實現了歷史性的變革。

本文作者張旭華

首先,北魏洛陽城由宮城、內城、外郭城三重城垣組成。宮城、內城基本上是在魏晉洛陽故城舊址上重建。宮城位於內城偏北部的中央位置,全部宮廷建築集於其中,它打破了漢魏洛陽城南北宮並存的格局,顯示出宮城是全城設計的核心。

其次,北魏洛陽城的里坊建設,在中國城市發展史上是一大創造,為後世都城建設所因襲。北魏建都平城的時候,就建有外郭城,設有大小不同的坊。後來北魏洛陽外郭的建設,還是沿用這種布局,只是里坊規劃得更加整齊劃一。這些做法仿效了北魏平城時的經驗,是森嚴的等級制度的產物,對隋唐城市的格局產生了很大影響。

再次,北魏洛陽城廢棄了東漢時期南北二宮的結構,只保留了北宮,把原來北宮南門外的正南大街——銅駝街延長,直到南城牆的宣陽門,並把原來建築在南宮東南的中央重要官署,分別建到銅駝街的東西兩側,於是在洛陽城南部形成中軸布局,構成了從宮門以前兩側整齊排列的官署,以銅駝街為中軸線的空間結構。

最後,北魏洛陽「市」與「里」相結合的「大市」制度,對後代市制有重要影響。北魏洛陽有三市,西郭有大市,東郭有小市,南郭有四通市。這種「市」和周圍的「里」相結合的「大市」制度,是北魏的創舉。這種在「市」的周圍分設與市有密切關係的「里」,並有特定里名的制度,對後來唐代都城的市制有很大的影響。

由聚落到鄉村的演變途徑

魏晉南北朝時期,與中原城市布局發生重要變化的同時,鄉村聚落形態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一種以「村」為代表的新型聚落形態遍佈於中原大地,成為除了城鎮之外在鄉村中最清晰可辨的實體,和鄉村社會中最普遍的景觀。

聚落是指人類結群定居的場所,在鄉村社會中,鄉村聚落不僅是指鄉村人民共同居住、生產、生活的空間,同時還包括在這一空間中生活的鄉村民眾群體,以及在特定生產方式下的人群組織類型。人們在選擇「聚落」場所時,首先考慮的是生產的需要,選擇的是適於耕作生產的「肥美」之地。就漢代來看,中原地區的村民主要是在稱為「聚」的場所進行生產和生活的,這些「聚」是自然形成的鄉村聚落。由聚到村,是魏晉南北朝時期聚落形態發生的一次重大變化。聚落、屯田和塢壁都是村的來源,而且經過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社會整合,最後皆歸之於村的形態。

一般說來,在社會正常發展情況下,隨著生產的發展,人口的增多,聚落的形態也會隨之發生變化。正因為如此,到東漢末年已開始出現「村」字,而且一些「村」就出現在中原地區。但是,到了東漢末年,由於社會動蕩,戰爭頻繁,中原地區屢遭摧殘,為了躲避戰亂,老百姓背井離鄉,四處流移,致使正常狀態下的鄉村聚落演變過程戛然而止。面對社會動亂,官府如何安置流民,村民如何自保自固,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曹魏時期,針對中原地區避難遷徙的流民,官府採取了兩條措施:一是由地方官招撫流民還鄉定居,恢復生產。二是曹魏政權用軍事組織形式把流民編製起來,使其佃種國有土地,在一「屯」之內從事生產和安排生活,此即「民屯」制度。中原地區是曹魏民屯最為集中的地區。在魏末、晉初廢民屯為郡縣之後,特別是在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頒布占田制,允許原來的屯田民可以佔有一定數量的土地,變成郡縣領民之後,這些民屯有可能轉化為一個個村落。

漢魏十六國時期,面對中原戰亂和少數民族政權大量內徙,一些地方豪強和鄉村居民還紛紛修築塢壁以自保,成為村落形成的又一重要途徑。魏晉時期的塢壁,除了具有軍事色彩和防禦設施外,還具有糾合、聚集宗族、鄉民進行生產、自治的功能。建立塢壁的下級組織,成為一個典型的集政治性、軍事性和經濟性於一體的自衛自固團體。隨著時局的變化,塢壁及其邑里在和平年代也漸漸演化為村。

在社會發展的和平年代,由聚到村是村落形成的主要途徑,如果沒有戰爭和動亂的影響,散布在中原地區的大小聚落也會緩慢地發展成為村落共同體,這是中國古代聚落形態發展的歷史趨勢。但是,一當遭遇戰爭和動亂,這種正常的發展趨勢就會被阻斷,並且以一種新的聚落形式出現,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的「村屯」「村塢」「村堡」就反映了這一新的聚落形式。當然,魏晉南北朝時期,南朝與北朝鄉村聚落的發展水平也是不平衡的。如與江南地區相比,中原地區的鄉村聚落及其發展水平還不成熟。北朝村落體現的主要是自然聚落屬性,而南朝村落則己開始具備自然聚落與法定鄉村組織單位的雙重意義。這一過程到唐代最後完成。

THE END

本文載《歷史與社會文摘》2018年第2期;

作者單位:鄭州大學歷史學院;

摘自《東嶽論叢》2018年第3期,原文約10000字。

史學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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