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保羅想去湖人被NBA出面阻止,為什麼考辛斯加盟勇士就沒人管?
現役全聯盟第一中鋒考辛斯以一份1年530萬美元的中產合同加盟勇士隊,引起了輿論的一片嘩然,球迷們紛紛表示這樣下去比賽沒法打,不如直接給勇士隊發戒指吧,大家還能休息一個賽季。
講道理,只要你不是勇士球迷,聽到這則消息都會恨得牙痒痒。考辛斯本就是一名自由球員,他選擇自己喜歡的球隊這無可厚非,但就算是去抱大腿,也要有個限度吧?勇士隊就剩下一個530萬的中產條例了,考辛斯就只要價530萬美元,要是勇士隊只剩下300塊錢,考神會不會為他們義務打球呢?把全聯盟最好的球員都招攬到自己麾下,還不用為此再繳納奢侈稅,這才是讓球迷們覺得最不公平的地方。要知道小喬丹都以1年2400萬美元加盟獨行俠了,而勇士隊的利文斯頓今年工資也有830萬,考辛斯會比他們差多少?
說到這裡,小編不禁想起當年保羅想要去湖人隊找科比抱團,被聯盟叫停的事情。那是2011年夏天,黃蜂、湖人、火箭之間達成了一個三方協議,湖人隊得到保羅,而黃蜂隊得到奧多姆、斯科拉、凱文-馬丁、德拉季奇,交易方案被呈報至聯盟辦公室,卻被時任NBA總裁的大衛-斯特恩叫停了,他只給出了四個字的解釋:籃球原因。
這個籃球原因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就是妨礙了NBA的利益。因為當時的黃蜂隊是被NBA官方託管的,大概情況是這樣:黃蜂隊的老闆喬治-西恩想要出售球隊,但一時無人接手,他就提出讓聯盟來託管,NBA理事會通過了他的提議,並且拿出了3億美元的託管費。說得直白一點,喬治-西恩想賣球隊,找不到賣主,NBA就暫時把他的球隊買下來,然後等待金主出現,再賣一個好價錢,此時的聯盟實際上就是充當了一個中介的角色。
那麼原因就很清楚了:如果交易掉保羅,勢必會影響黃蜂隊的商業價值,那時候吃虧的是聯盟,所以他們當然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幾個月之後,新奧爾良橄欖球隊的老闆湯姆-班森出資3.38億美元收購了黃蜂隊,此時球隊的商業價值已經與聯盟無關了,所以保羅去快船的交易也就沒有人去阻止了。那麼問題來了,NBA當時有權利阻止保羅的交易嗎?有,因為那時的聯盟實際上是黃蜂隊的老闆,老闆拒絕交易球員,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好了我們說回考辛斯的事,為什麼考神去勇士就沒人管了呢?小編覺得主要有以下3點原因:第一,考辛斯是自由球員,他自己願意只拿這麼點錢,只要不違反勞資協議,NBA無權干涉;第二,無論勇士還是鵜鶘,他們都有自己的老闆,聯盟也無權參與他們的交易;第三,考辛斯去了勇士隊,勢必會增加NBA的話題性,也會促進勇士王朝的建立,從商業上講,這是好事情,為什麼要出面阻止呢?
只是苦了詹姆斯,老詹在東部蟄伏那麼多年,雖說沒拿下幾個總冠軍,但年年的總亞軍那是跑不掉的。今年好不容易下決定去到西部,卻很有可能連總亞軍都拿不到了,這找誰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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