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速生桉不好,煙墩某村村民拔了他人100多畝按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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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018年7月3日凌晨,靈山警方組織警力深入煙墩鎮六鳳村委龍屈排村、塘肚山村對一起破壞生產經營案涉案人員開展集中抓捕行動,成功抓獲涉案人員8名。
2018年6月6日,煙墩鎮六鳳村委的寧某連、寧某相等人以「影響飲水源安全」為由,組織本村人員強行拔除該村換嶺上100多畝權屬他人的按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0多元。接報後,縣公安局經前期調查,將該案立為破壞生產經營案進行偵查。
案發現場
被拔除的桉樹
7月3日凌晨4時許,縣公安局組織警力深入煙墩鎮六鳳村委龍屈排村、塘肚山村,分多個抓捕小組對涉案人員實施抓捕,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寧某連、寧某相等8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戰前部署
集結待命
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
刑法解釋:第二百七十六條
【破壞生產經營罪定義、量刑】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靈山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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