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晶元在華遭「禁令」,BAT恐將面臨缺貨風險
美光是全球三大內存供應商之一,有接近50%的營收來自中國市場,然而這家美國晶元巨頭也收到了來自中國的禁令。
據媒體報道,7月3日,福州中級法院裁定對美國晶元巨頭美光(Micron)發出「訴中禁令」,美國部分快閃記憶體SSD和內存條DRAM將暫時遭禁止在中國銷售,而這是中國發展半導體一路被指稱「竊密」和「侵權」以來,首次成功重拳回擊。
此次訴訟的原告為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是除了武漢新芯和紫光集團以外,國產第三大存儲器生產商。根據晉華官網與台灣聯電各自發布的公告,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碟、內存條及相關晶元,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福建晉華指出,通過先進實驗室逐層剖析,發現美光的十餘款自有品牌產品涉嫌侵害晉華專利,包含數款DDR4筆記本等,以及MX500系列的2TB、1TB、500GB、250GB 2.5英寸的固態硬碟和相關侵權晶元,確定該等產品的技術方案落入晉華專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晉華主張,美光明知此前熱銷的MX 300固態硬碟存在侵權疑慮,仍繼續在目前熱銷的主流產品MX 500系列上延續使用侵犯晉華專利的技術方案。
不過,這並非最終判決,而美光方面表示尚未收到競爭對手台聯電早些時候提到的在中國大陸銷售晶元的禁令。但裁定結果一送達即可立刻執行。當事人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天內可申請複議,申請複議期間禁令將會繼續執行,但僅有一次申請複議的機會。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晉華首次投訴美光,雙方的專利糾紛已經由來已久。去年年初,美光就對福建晉華做出指控,稱其公司兩名前僱員離職後攜帶技術資料入職福建晉華,因此在台灣法院控告福建晉華侵犯公司機密,同時以「未善儘管理之責」將福建晉華的合作商台灣聯電同步列為被告。而今年年初,福建晉華和聯電則在福州中級法院反告美光旗下的快閃記憶體和內存產品侵犯其四項專利。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此次禁令為我國在高新技術的專利紛爭中扳回一城,但出於美光在我國的市場規模,這項禁令將對國內的互聯網企業造成不小的影響。目前,美光還是阿里巴巴、華為、騰訊、百度等中國互聯網企業的伺服器SSD模組供應商。據DeepTech深科技分析稱,若美光供應給這些大廠的存儲產品涉及侵權問題,則在中國數據中心伺服器存儲的最大供應貨源恐怕會陷入「急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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