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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人和「不自殺」的人

「活著」與「不自殺」所指並非行為,而是代表兩種精神意志。小說《活著》展現了這兩種精神意志所表現的生命意義形態。

人的「活著」並不等同於「不自殺」。「活著」的意義也不是「不自殺」的意義。這兩種精神意志在四個方面存在差異:生活觀念、時間態度、死亡意識以及自我保存。這四種差異導致了它們所顯現的意義形態在實在生命層面的表現不同。主人公福貴的一生(前期與後期)是這兩種意義形態的顯著代表。

前期的福貴是一個「活著」的人。他活在生活里。儘管這種生活是頹廢的、墮落的(賭博、嫖娼、敗家),但始終算是一種生活——實實在在的。可以這麼說,他的父母、妻子以及其他出現在他生命中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是「活著」的人。他們全部的奮鬥都只為生命能夠繼續。活著,以及更好地活著,便是一切,其餘充其量只是手段。但這不絕對意味著「活著」的人不關注精神層面的東西,如果他們尚未完全忽視精神性的話。他們所做的一切(對靈魂的叩問)只是為了獲得一份慰藉,為了在與生活的抗爭中活得不那麼過於辛苦。也就是說,對「活著」的人而言,對精神性的渴求是為實在生命服務的。相比「不自殺」的人,「活著」的人更樂意生活在「此岸世界」。

生命的存在就是時間的存在。「活著」的人對時間「無感」。儘管他們也知道時間有限、生命短暫,但那也就只是一種「知道」。「不自殺」的人對時間的感知是對生存的感知。兩者都在時間中經歷和體驗生命的成長與衰亡,但「活著」的人從時間中得到的是焦慮(狀態),「不自殺」的人則為安然(狀態)。由於對人終有一死的焦慮和恐懼,「活著」的人或者在有限的生命中極力創造能被自己(或者只是他人)所認可的價值,或者純粹是得過且過(如前期的福貴)。「不自殺」的人的生命意義已被確定,因為他們從時間的桎梏中超脫出來。同時這體現了「活著」的人與「不自殺」的人在面對無限(永恆)時的分歧。

「活著」的人並不在乎永恆。他們努力做到托爾斯泰所說的「一個人為了能夠活下去,他就要對永恆視而不見」。「活著」的人儘可能把握眼前所能把握的,儘可能抓住手中所能抓住的。他們對確定無疑的事物有著由衷的愛好。這些確定無疑的事物確立了他們生活的界限。而「不自殺」的人超越了有限(時空限制以及自我邊界)。「活著」的人活在生活中,就像魚活在水中(這個類比倒不是指他們的活著是自由的,而是說外部環境只是他們生活的場所)。「不自殺」的人活於生活則是「水活在水中」。

問一個人為什麼「活著」他只需回答支持他活著的理由。但問一個人為什麼「不自殺」——他就必須面對死亡的問題,冥思死亡(同時也就是冥思生)。對死亡的冥思並不使人將其變為實際行動,因為「死的意義不在於實在的死」。「死指對有限生命的自我意識,對感性存在的有限性的領會,迫使人們去關切自身的生存意義」。(劉小楓《詩化哲學》)

因此,「不自殺」的人的活著不僅是肉體的活著。同時,他們的活著與死亡的意念息息相關。福貴,這個紈絝子弟,先後歷經父母、朋友、孩子、妻子以及孫子的死亡,忍住悲痛活了下來;年輕時在戰場上九死一生,政治鬥爭中逃過一劫,晚年與一頭老牛相依為命,給它取了一個和自己相同的名字。他的活著,無所謂樂觀,也無所謂堅強。死亡,以及活著,本身就帶有一種荒謬的氣息。一生中,他見證了各種形式的生,也見證了各種形式的死。前期的他,陷於生活所以不能覺知生活。當「人生的玩笑」(財產敗盡、被抓壯丁、親人死亡等等)接二連三向他打來時,一張生的圖像就徐徐展開。由於被意識到了,他的生最終暴露出它的真實與荒謬。他的親人,還有出現在他生命中的每一個人,他們的人生就是他人生的一部分,他們的死亡也是他的死亡。

在自我保存方面,「活著」的人倒不是說擅長,而是他們並不想著做出威脅自己的事。縱使存在威脅,但也很少來自自身內部。

「不自殺」的人在這一方面處於兩種極端(或說是兩種形式)。他們有可能儘力保存自己(如福貴)也可能毀滅自己(如海子)。「不自殺」的人,尤其是後一類的,他們的生活就是一場又一場的戰鬥。他們直面一切,不屑埋怨,拒絕虛無。有時,這類「不自殺」的人身上還會體現出一種偏執狂的氣質。他們並不需要知道結果如何——但他們具備一種敏感:死神這個「朋友」始終坐在自己的身旁。縱使結局是毀滅他們也會奮不顧身投入對生活和生命的戰鬥中。這倒不是說他們勇敢,而是總存在著一些他們所不能忍受的以及所必需執著的東西催動著他們敢冒空無一切的危險追尋幸福。這種幸福在「活著」的人眼中是可笑的。「活著」的人最大的幸福是保存自己(肉體的生命),「不自殺」的人最大的幸福也是保存自己——靈魂的生命。當在幸福與平安之中只能選其一時,「不自殺」的人果斷地選擇幸福,拒絕平安。

但也有「幸運者」如托爾斯泰。曾經有段時間托爾斯泰從早到晚都拿著一根繩子,甚至睡覺時手裡都握著它。後來,他囑咐僕人將繩子藏起來,因為他整整一天都想著用這根繩子懸樑自盡。

他很幸運,活了下來,找到了一條解救自己的路,把自己從死亡的呼喚中掙脫出來。他說,他之所以對生命留戀並非出於怯懦,而是有一種說不清的力量使他的思想處於「無效」狀態,使他一時無法依靠自己的「理性」來行動。賦予他這種力量的是一些農民。托爾斯泰發現,這些農民承受著生活的艱辛,但他們的生命依舊健康活潑。因為這些農民乾脆不去考慮生命是否有意義,他們只要坦然地活著。

生長在農民中間的敘利亞詩人阿多尼斯也驚訝地發現,他從未聽到哪個農民以擔憂、恐懼的口吻談起死亡。「他們都在談論死,好像那是另外一個春天。如果有人遠去了,他們便說他又獲得了新生。對那些已經在生活中體驗了各種形式的死亡的人們來說,死亡,不過是普通的事情,尋常的消息」。(《門後的童年》)阿多尼斯最終在農民身上明白了一種生的智慧:「對他們(農民)而言,存在是一個完整的結構,或者如同渾然一體的一首詩一樣:生命是開端,死亡是尾聲。在詩歌中,開端和尾聲是同一朵浪花。」

後期的福貴就是這群農民的兄弟。他們都是「不自殺」的人,在生活中體驗了各種形式的生與死。他們不去思考生命的意義並不表示他們不知道生命的意義。在他們身上,生命的意義表現為「緘默」,但閃著光。「不自殺」的人承受著痛苦和悲傷,同時又無所謂痛苦和悲傷。他們歷經靈魂與肉體的雙重痛苦,無論是人生的起伏還是時代的風雲變幻,對人生的艱苦、不公、荒謬,他們做的不是埋怨,而是「承認」。這種「承認」也是一種「緘默」。「不自殺」的人比「活著」的人擁有更多的「緘默」,因此對生命也就看得更清。他們活著,但這種「活著」表現出的不是「活著」的意義而是「不自殺」的意義。在他們那,生與死得到和解。時間(非物理意義上的時間)在他們身上停止,他們從時間的限制中超脫出來,因此,他們不埋怨,不焦慮,不恐懼,不惘也不惑。他們腳底所踩的土地依舊是雙腳覆蓋的面積那麼大,但超越了那一小塊地。面對自己生命的(同時也是時間的)盡頭——死亡,他們與之坦然相擁。

一個人持有哪種精神意志並不取決於他最終的行動(活著或者自殺)。對於持有「活著」意義的人,哪怕他最後自殺了,他的生命表現的還是「活著」的意義,他們只是在與生活的抗爭中失敗了。而持有「不自殺」意義的人縱使最後選擇了自殺,他的生命表現的也還是「不自殺」的意義。比如海子。這類擁有「不自殺」意義的人對一般人眼中極其枯燥乏味的生活有很強的忍耐力,但同時,在他們眼中最無法忍受的生活又是一目了然、一層不變的生活。他們從不是渾渾噩噩的人。他們只是拒絕庸俗的生活,拒絕生活的碎片化。

「不自殺」的人在自我保存的能力方面比「活著」的人弱是因為他們對純與真有著更強烈的堅持。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持有「不自殺」意義的人很容易陷入「To be or not to be」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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