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年到底有多長距離,什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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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光年一般是用來量度很大的距離,如太陽跟另一恆星的距離。光年不是時間單位。在天文學,秒差距是另一個常用的距離單位,1秒差距=3.26光年。
1676年以前,人們普遍相信光的傳播是不需要時間的。1676年,丹麥科學家O.C.羅默首先作出了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的設想。1671年,羅默開始觀測木星的衛星(木衛一)。
他發現木星掩衛的時間(由木衛一躲到木星背對地球的一面開始到它再次出現在地球上可觀測到的區域之間的時間間隔)並不是一個定值。當木星離地球較遠時,掩衛過程所用的時間更長。
但是直到18世紀上半葉,主流科學界才逐漸接受了光速有限的想法。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詹姆斯·布拉德雷給出了另一種測量光速的方法,得出光的速度大約是301000公里每秒。
1838年,德國天文學家弗里德里希·威廉·貝塞爾首先使用「光年」一詞,作為天文學測量上的單位。他測量出天鵝座61與地球之間的距離是10.3光年。
光年的準確長度:以1年=31556925.9747秒,光速=299,792,458米/秒來計算,1光年=9 460 528 404 879.3588126千米。(9.4605×101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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