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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這樣一個縣令,因為做錯事內疚而自殺身亡

李鍾岳(1855—1907.10.29),一作李宗岳,字崧生,又字申甫,清末官吏,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中進士。此後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縣縣令。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月調任山陰縣令。後因處死秋瑾而感到內疚,自縊身亡。

秋瑾,第一批為推翻滿清政權和數千年封建統治而犧牲的革命先驅。1907年因同是光復會的徐錫麟起義被殺害,其弟徐偉的供詞中牽連秋瑾,事泄。清政府便安排李鍾岳抓捕秋瑾。李鍾岳之前就聽說過秋瑾,據說,還一直在用她的「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來教育兒子,對於她的思想,一直很是認同。

剛開始,李鍾岳因為其上司要求,要查抄大通學堂,但他去向知府勸說:「學堂無越軌行為,不能引起大家的爭議,建議暗中調查。」上司雖沒反對,但也沒有同意,李鍾岳也沒有辦法,只好拖時間,好讓該校師生儘早逃走。沒過兩日,上司就再去找他,問他是何居心,不執行命令。讓他立刻去查抄學堂,師生全部殺掉。因實在不忍殺掉該校師生,還走在前面,不讓士兵開槍傷人,這才抓到秋瑾等師生八人。

李鍾岳奉命提審秋瑾。他卻不忍對秋瑾下毒手,稍加審問後,便令文案將程毅等7人帶到公堂審訊,自己則破例設座,讓秋瑾坐於椅上,同其單獨交談。奈何李鍾岳已經把他所有能做的都做了,也沒救下秋謹,最後李鍾岳被迫押秋瑾至紹興軒亭口赴刑,一代女傑義士從容就義。

在之後,李鍾岳因為在秋謹案中屢屢的消極表現,最後,李鍾岳因為「庇護女犯罪」被革職。離任之即,紹興府的父老鄉親集合數百人,乘船數十隻,送到30多里外,仍不忍其離去。他對送行的人說:「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李鍾岳離職後住在杭州寓所里,他終日悶悶不樂,反覆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對秋瑾之死深感內疚。

《續安丘新志》載;「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後,乃為立祠西湖上,歲時祀之。」民國成立,真相大白,「秋案」昭雪,李的神位入祀秋瑾祠。秋、李兩家遂成為至交。從此,李鍾岳與秋瑾兩位志士的事迹並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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