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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重大科研改革詳解:能在學術道路上逆襲的,只有這四種人!

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不將論文、外語、專利、計算機水平作為應用型人才、基層一線人才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那麼《意見》對於各位學者有哪些新的要求?《意見》發布後我們的科研工作將會有哪些大的變革?一起了解一下!

科研項目評審最新導向,一看便知!

最新導向一: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逐步實行年度指南定期發布制度。自然科學類項目指南應關注重大原創性、顛覆性、交叉學科創新等。哲學社會科學類項目指南應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學術創新、社會效益、實踐價值等。

最新導向二:對於企業牽頭的技術創新項目,應對企業的資質、技術創新能力和財務情況提出明確要求,鼓勵企業共同投入並組織實施。

最新導向三:不同類別國家科技計劃應根據實際情況,在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綜合考慮負責人和團隊實際能力以及項目要求,不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獲獎等情況作為限制性條件。

最新導向四:根據項目類型特點,合理確定評審專家遴選條件和專家組組成原則,原則上應主要選取活躍在科研一線、真懂此行此項的專家參與評審。建立完善評審專家的誠信記錄、動態調整、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規範專家評審行為。

最新導向五:完善國家科技專家庫入庫標準和評審專家遴選規範,明確推薦單位在專家推薦和管理等方面的權責,強化推薦單位對專家信息的審核把關責任,建立專家入庫信息定期更新機制。

最新導向六:項目承擔單位對本單位科研成果管理負主體責任,要組織對本單位科研人員擬公布的成果進行真實性審查。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科研單位的科研成果每年要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非涉密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成果驗收前,應在遵守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納入國家科技報告系統,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最新導向七:改革現行由政府下達指標、科技人員申報、單位推薦的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提名者承擔推薦、答辯、異議答覆等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根據《意見》來看,

以後能在科研路上越走越遠的,只有這四類人!

《意見》著重強調了以下四點人才評價方式:

其一,《意見》強調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加大對優秀人才和團隊穩定支持。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把學科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重要學術組織或期刊任職、研發成果原創性、成果轉化效益、科技服務滿意度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引進海外人才要加強對其海外教育和科研經歷的調查驗證。注重發揮同行評議機制在人才評價過程中的作用。

其二,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物質利益簡單、直接掛鉤。鼓勵人才合理流動,引導人才良性競爭和有序流動,探索人才共享機制。

其三,堅持評用結合,支持用人單位健全科技人才評價組織管理,根據單位實際建立人才分類評價指標體系,突出崗位履職評價,完善內部監督機制,使人才發展與單位使命更好協調統一。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類完善職稱評價標準,不將論文、外語、專利、計算機水平作為應用型人才、基層一線人才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

其四,國家實驗室等的全職科研人員及團隊不參與申請除國家人才計劃之外的競爭性科研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中長期目標導向的持續穩定經費支持。推動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基本科研業務費的內部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對青年科研人員的傾斜支持。

判斷一個科研單位好不好,關鍵要看這些指標!

《意見》提出,建立中長期績效評價制度,5年為一個評價周期。根據科研機構從事的科研活動類型,分類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避免簡單以高層次人才數量評價科研事業單位。建立綜合評價與年度抽查評價相結合的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長效機制。5年為評價周期,對科研事業單位開展綜合評價,涵蓋職責定位、科技產出、創新效益等方面。5年期間,每年按一定比例,聚焦年度績效完成情況等重點方面,開展年度抽查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與科研管理機制的銜接,充分發揮績效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

《意見》提出,針對科技計劃整體情況組織開展績效評估,重點評估計劃目標完成、管理、產出、效果、影響等績效。績效評估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擇優委託第三方開展,以獨立、專業、負責為基本要求,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機構作用,根據需要引入國際評估。加強對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規範和監督,逐步建立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結果負責制和信用評價機制。

《意見》提出,對各類基地的評價要有利於人才隊伍建設、能力提升和可持續發展。建立與評價結果掛鉤的動態管理機制,堅持優勝劣汰、有進有出,實現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運行的良性循環。

資料來源:新華社、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卓晶 排版編輯:宗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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