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追趕逃逸者致死」案當事人獲見義勇為確認書
新聞
07-05
7月4日上午,朱振彪從唐山市曹妃甸區綜治辦領到了《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書》。
紅星新聞曾報道,2017年1月9日,唐山小伙朱振彪追趕肇事逃逸者張永煥致其被火車撞身亡,隨後遭其家屬索賠60餘萬元。2018年2月12日,唐山市灤南縣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書中提到:張永煥的肇事逃逸行為構成違法,被告朱振彪作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行為,屬於見義勇為,應予以支持和鼓勵。一審後,死者親屬曾提起上訴又申請撤訴。
7月5日,朱振彪告訴紅星新聞,拿到這個證書很欣慰,之後將與律師商量,看能不能去參評河北省見義勇為稱號。以後面對類似的事情,朱振彪說還是會伸出援助之手。「雖然折騰,最終還是獲得了滿意的結果。我希望以後社會上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少。」他說。(紅星新聞記者 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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