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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市旅發委提醒:「群旅遊」出遊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隨著暑假逐漸深入,我市開始進入旅遊旺季,親子游、夏令營、周邊游等形式,成為大家出門遊玩的首選。同時,隨著自助戶外游流行,我市一些微信群、QQ群、「車友會」在群主或群內人員的帶領下,打著AA制、非營利的幌子組織、吸引一些市民外出旅遊,行非法盈利、獲利之實。

遼陽市旅發委提醒

「誠信經營 品質旅遊」

「群旅遊」出遊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群旅遊」的陷阱

1

領隊無資質 服務難保障

群游組織不會和參與者簽訂旅遊協議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出現安全或服務質量方面問題,領隊常會解釋為自由選擇的結伴出遊,不承擔任何責任。正規旅行社按照《旅遊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用於因旅行社原因出現責任事故時保障遊客的合法權益,可「群旅遊」沒有此項保險,一旦發生事故,賠償就無從談起。

2

安全無保障 監管難度大

群游組織者既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也未在有關部門辦理證照,監管難度大。即便發生損害事故和投訴,管理部門也無從收集證據,旅遊者維權困難。「群旅遊」屬於個人達成的約定,因為缺乏監管,所以在組織旅遊活動時常有夜間行車等危及遊客安全的行為發生。

3

追責無依據 遊客難維權

「群」組團游的付款方式一般是轉賬為主,沒有發票、保險,也不簽合同。如果出現糾紛或損害事故,出遊者很難舉證維權。在法律層面,旅遊管理部門對「群旅遊」引發的民事糾紛無法受理。

溫馨提示

在此,為保障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防止市民旅遊遇陷阱,遼陽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提醒廣大遊客注意以下幾點:

1、選擇旅遊企業要了解對方資質。經營旅遊業務的企業,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即要在醒目位置懸掛經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和服務網點也要有《營業執照》,市民選擇旅遊一定要審驗這「一照一證」,方可交款報名。

2、報名時一定要簽訂旅遊合同。一要看旅遊合同是否蓋有旅行社公章;二要詳細閱讀合同的條款,以及行程單或出團通知中的內容,包括住宿、餐飲、交通、遊覽等,以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3、不要輕信而盲從參加旅遊。切勿相信無資質機構和個人在網路平台發布的宣傳消息;切勿輕信通過微信群、QQ群、老年協會、藥店保健會員、保險公司會員等非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切勿輕信閑散人員的「拉客」行為,否則一旦發生意外情況,遊客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4、簽訂旅遊合同後,要將旅遊團款轉至旅行社業務專用賬戶,切勿將團款轉至個人銀行賬戶或以微信形式轉款,特別是對出境游旅行社收取的保證金,一般數額較高,要通過銀行、旅行社及個人三方擔保的方式辦理,切勿以現金方式交納,避免造成個人損失。

5、請廣大市民自覺抵制上述行為,如遇上述情況請謹慎決策,同時及時向當地工商、旅遊部門諮詢了解。

【文字來源:遼陽旅遊 責任編輯:郝帥 監製: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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