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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里濫殺無辜的梁山人還能稱得上「好漢」嗎?細思極恐!

《水滸》里的慘案很多,讓人尤為扼腕嘆息的是在一場場打鬥中那些遭殃的老百姓。梁山人為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濫殺無辜。從這個角度講,北宋末年的老百姓不但遭受貪官污吏的欺壓,還遭受了平白降臨的「匪患」。

第一場慘案發生在青州城老百姓身上。起因是宋江等人讓秦明上山壯大自己的隊伍。宋江派人穿戴了秦明的行頭,假扮秦明反戈一擊去攻打青州城。果然起到了「反間」效果,斷了秦明後路,讓他再也無法光明正大回到原來隊伍中去。

秦明從梁山下來後回城,發現「原來舊有數百人家,卻都被火燒做白地,一片瓦礫場上,橫七豎八,殺死的男子婦人,不計其數。」書中是這樣描寫慘案的:「火堆里,送數百間屋宇人家;刀斧叢中,殺一二千殘生性命。」「慕容知府立在城上女牆邊大喝道:『反賊,你如何不識羞恥!昨夜引人馬來打城子,把許多好百姓殺了,又把許多房屋燒了,今日兀自又來賺哄城門。朝廷須不曾虧負了你,你這廝倒如何行此不仁!已自差人奏聞朝廷去了,早晚拿住你時,把你這廝碎屍萬段!』」秦明這才回過味兒來,但是為時已晚,他也付出了妻兒被殺害的代價。

在梁山人眼裡這一兩千老百姓的命根本不是命,秦明家眷的命也不值錢,只有梁山的利益最重要。如此思維方式不斷複製,讓梁山人釀造的慘案接連不斷。

第二場梁山好漢集體行動造成的慘案是在江州。當時為救法場上的宋江,梁山人精心策划了一番,分別假扮成弄蛇的丐者、腳夫、客商等。但是此間「第一個出力,殺人最多」的是還未加入梁山隊伍的李逵,只見這個「虎形黑大漢,脫得赤條條的,兩隻手握兩把板斧,大吼一聲,卻似半天起個霹靂,從半空中跳將下來」,李逵只顧砍殺,充分展示了濫殺無辜的「才能」。「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傾翻的,不計其數。」

晁蓋還算有些覺悟,「挺朴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但是李逵早已殺紅了眼「哪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這次江州法場慘案讓吃瓜群眾死傷無數,街頭熱鬧還是少看為妙。

在大名府劫法場救盧俊義一章中,梁山人再次集體出馬釀造慘案。這次殺人第一主角是石秀,「手舉鋼刀,殺人似砍瓜切菜,走不迭的,殺翻十數個」,又是一台功能運轉良好的殺人機器。王太守善後時,「就城中計點被傷人數,殺死的有七八十個,跌傷頭面,磕損皮膚,撞折腿腳者,不計其數。」

愛看燈的宋江每次看燈都要惹禍。第一次是在清風鎮看元宵節花燈,結果被劉高老婆認出來,當作強盜給綁了,吃了皮肉苦不說,還惹出了後來一連串的打鬧,讓清風鎮連帶青州的老百姓都不太平。

當上梁山泊老大後,宋江愛上了享受,元宵節帶親信去京城看花燈,還與花魁娘子李師師喝酒。結果李逵羨慕嫉妒恨,拿倒霉蛋楊太尉撒氣,弄出了大鬧東京的事。後來「抄點城中被傷人數,計有四五百人,推倒跌損者,不計其數。」宋江每次看燈都要給老百姓引來禍患,實在是罪過!

還有梁山好漢搞的那些「借糧行動」,每次都讓老百姓死傷無數。而且梁山好漢製造的小規模慘案從來就沒有間斷過。

打祝家莊時,變態殺人狂李逵無緣無故滅了不干事的扈家的門;武松為復仇,在鴛鴦樓殺害了張督監一家十幾口,丫鬟僕人都不放過,行兇完後還很拽地在牆上題字:「殺人者,打虎武松也」;十字坡的張青孫二娘夫婦開的人肉作坊,專挑揀往來客商「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這些殘害生靈的故事讓人讀後不寒而慄,所謂的「好漢」不過是江湖強盜而已,「好漢」這個語義已完全失去了褒揚。

作者:劉櫻姝,魚羊秘史簽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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