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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漢殺死鄰居焚屍拋灑骨灰擬獲減刑 此前被判死緩

(原標題:65歲老漢大年夜殺死鄰居,竟還挫骨揚灰!只因這點小事……)

因為鄰居張某欠300元沒給,2015年大年三十夜裡,65歲的李奇興與張某發生爭執,張某拿刀威脅李奇興,於是李奇興用VCD機將張某打死,然後將張某的屍體焚燒成骨灰後拋灑。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李奇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

法院宣判現場,受害人的家屬抹眼淚。 資料圖

2018年7月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示了李奇興減刑案,2018年6月2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李奇興在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為由,建議減為無期徒刑。公示期從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7月9日止。

為收欠款300元起爭執 打死鄰居

2015年2月18日是農曆甲午馬年的最後一天,65歲的李奇興開車來到昌平區十三陵鎮果庄村找到張某要錢,張某答應晚上給錢。

張某欠下的300元錢起因是2014年夏天,李奇興以「乾爹」張永秀的名義在果庄村買了一處平房院落後,邀請兩位朋友來採摘。在半路上李奇興碰到住在不遠處的張某,張某便邀請李奇興和朋友一起到他的院落里採摘,沒想到張某家的狗,咬傷了李奇興的朋友。後來,張某答應給李奇興300元作為補償,但李奇興數次索要,張某均未給錢。

眼看到了大年三十,李奇興想著過年了,把錢要回來。於是,他在一名村民家吃過午飯後,拿著酒去找張某一起喝酒,喝著喝著,李奇興提起索要300塊錢的事情,結果被張某拒絕,兩個人爭吵起來。「我倆吵起來,他從廚房裡拿出一把刀,罵我『滾蛋』讓我趕緊走,我當時不知道怎麼想的,沒走反而衝上去了。」李奇興在庭審時供述說。

爭執當中,李奇興將張某撲倒,順手用張某家中的VCD機擊打張某頭部,將張某打死。

為掩人耳目 將死者焚燒後挫骨揚灰

李奇興為了掩人耳目,想到了要毀屍滅跡。根據他自己供述的說法,他本來想將張某的屍體拉回自己家燒了,但張某太沉了,他根本抬不動。於是,李奇興將張某的屍體肢解,然後運回自己家中焚燒。又回到張某家清理了現場。

李奇興在庭審時說,「我知道張某離婚後跟家裡人很少來往,想把他屍體處理掉,然後他家人找不到,就報個人口走失,把這件事情瞞過去。」

李奇興說,他在家中焚燒張某屍體的時候,第二天早上家裡還來了熟人拿東西,看見他在灶台燒東西,李奇興跟那個熟人說,自己正在給狗做狗糧,那個熟人也沒有懷疑就走了。

將張某的遺體火化後,李奇興把張某的骨灰拋灑到十三陵鎮黃花峪隧道入口西北的路邊。

家人發現死者失聯 警方比對血跡抓獲兇手

一審開庭的時候,張某的女兒張女士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父母1994年離婚,父親一個人居住,平時就是姑姑照顧父親。案發前兩天,母親做完手術剛出院,父親給母親打了一個電話,但因為忙別的事,母親沒有接到電話,此後父親沒再聯繫她們。

到了2015年2月28日,姑姑給她打來電話,說一直都聯繫不上她父親張某。後來其姑姑到張某居住的地方查看,發現了現場的血跡。感覺張某「出事了」。

張某家人報警後,警方對村裡人進行了排查,要求村裡人驗血進行DNA比對,結果發現李奇興與現場血跡吻合,隨即對李奇興進行審訊,李奇興承認了殺人的行為。

在庭審時,李奇興表示自己並非故意殺人,是失手,因為害怕被發現,才做了毀屍滅跡挫骨揚灰之事。李奇興說,「我住的房子地勢高,沒有水,所以平時經常到張某家打水,再加上我喜歡養鳥,他也喜歡養鳥,所以我倆經常一起聊天,關係不錯。」

北京法院公示李奇興減刑案

死者張某的女兒當庭要求判處李奇興死刑立即執行,並附帶民事賠償200餘萬元。

最終,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李奇興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限制其減刑。

此後,李奇興在北京市延慶監獄服刑。2018年6月2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李奇興在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為由,建議減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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