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互聯網商業模式的三次進化:微軟、谷歌之後是什麼?

互聯網商業模式的三次進化:微軟、谷歌之後是什麼?

在互聯網的創業熱潮中,投資者和創業者「炒」過很多賽道、模式和生態等等,也做了很多PPT。但實質上,真正形成一個量級的成功企業的,就寥寥無幾。

本篇報告的作者是Eric Feng,曾經在微軟研究院工作,後來擔任了Flipboard的CTO。這篇報告是回溯了他自己在微軟年代的一次重要的討論,這個討論最終改變了微軟的商業模式,「微軟復活了」。

作者用微軟的視角分析了互聯網的商業模式的進化。

結論

1、本報告研究對象所包括的互聯網巨頭是: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微軟(Microsoft)、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阿里巴巴(Alibaba)、騰訊(Tencent)、奈飛(Netflix)

2、互聯網的商業模式進化到今天,已經被商業驗證的商業模式只有三種

(1)直接銷售模式(Direct Sales)

(2)廣告支持模式(Advertising Supported)

(3)價值分享模式(Shared Value)

3、直接銷售模式的代表是,蘋果、微軟和奈飛:使用者付費後獲得產品或服務。

4、廣告支持模式的代表是,谷歌和臉書:廣告商付費,使用者免費獲得產品或服務。

5、價值分享模式的代表是,亞馬遜、阿里巴巴和騰訊:極少數使用者支付了全部費用,大多數使用者免費獲得產品或服務。

6、研究報告所覆蓋的八大巨頭,目前均採取混合模式:即以一種模式為基礎,同時會吸收其他模式。

谷歌如何打趴微軟

作者回憶起2002年的微軟內部的第一次大討論,是關於互聯網對於微軟的影響。微軟的研究者們發現,大家在瀏覽器上耗費的時間,遠遠超過了其他任何的電腦軟體,包括但不限於微軟最為驕傲的Office。

但後來發現,微軟錯誤地理解這個挑戰,以為只需要應對的是「瀏覽器作為入口」的挑戰,但實質上是商業模式的進化

微軟是一個很成功的企業,微軟累計的流入現金已經達到了1300億美元。但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微軟的商業模式「直接銷售」(Direct Sales):要使用微軟任何服務的使用者,都必須通過各種方法向微軟付費(使用者=付費者)

微軟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們研發出世界級的生產力工具。不過,谷歌採取了另外一種商業模式「廣告支持」(Advertising Supported):廣告商付錢,使用谷歌的任何服務不需要付錢(使用者免費,廣告商付費)

Google(搜索工具)、Gmail(電子郵箱)、Youtube(視頻網站)、Google Voice(語音通話)、Android(操作系統),通通不需要使用者付費,因為廣告商付費了。Google目前控制了全球網路廣告市場的超過50%的市場份額,依靠的就是免費服務所帶來的廣泛用戶量。

在2004年,谷歌上市的時候,美國付費搜索工具的市場才只有25億美元,微軟一個月的收入就已經超過30億美元。微軟不認為谷歌是競爭對手。

之後,谷歌在微軟的全部領域均提供了免費服務,微軟的研究人員終於發現「如果雙方都提供同樣的服務,建立於直接銷售模式的企業是無法戰勝建立於廣告支持模式的企業」。這時候已經是2010年,谷歌已經是世界網路廣告的巨頭。

2010年後,美國的商學院開始出現這類型討論(因為大型傳統企業的管理層都在問):如果我們的競爭對手(基於廣告支持模式的企業)採取了免費策略,我們(基於直接銷售模式的企業)怎樣應對?【其實,內地更為嚴重,因為很多不是採取免費策略,而是補貼策略,即價格為負。我不知道內地商學院是否討論出應對策略。】

廣告支持模式也是有缺陷的

核心的缺陷在於,絕大多數用戶都不喜歡廣告,絕大多數用戶都不喜歡廣告,絕大多數用戶都不喜歡廣告。除非廣告是極具創意,但這些佔比可以說寥寥無幾。

第二個問題在於,在谷歌的年代,「平等地對待每一個用戶,因此無法精準投放到特定用戶,以實現廣告效果最大化」。這是受制於搜索工具對用戶數據收集的精度不夠,因此,谷歌必須在Google之後,增加了大量的服務,例如Gmail(電子郵箱)、Youtube(視頻網站)、Google Voice(語音通話)、Android(操作系統),就是為了提高精度。

然而,這一切的努力,都輸給了臉書(Facebook)。微軟研究人員發現,「任何服務,都比不上社交工具對用戶數據收集的精確度」。簡單而言,臉書的廣告投放效果將會優於谷歌的廣告投放效果,只要兩者都採取合理的數據模型的話。

基於上述的兩點,(1)用戶不喜歡廣告;(2)對用戶數據的收集精度越來越高,投放越來越精準,這會導致了:以廣告支持模式的公司將會面臨越來越大的聲譽風險。作者舉例說明了,內地讀者只要想像一個「百度」這個例子就可以秒懂:用戶體驗只要不是太差就可以,核心在於怎樣讓廣告商更為精準地投放廣告,但這真的很噁心

當然,後來「廣告支持」也衍生出一個變種,「付費免廣告」,他們有很多的名字,例如「VIP免廣告」、「會員特權」等等。只不過比例不高,否則「廣告支持」模式將會回歸到「直接銷售」模式。例如,Netflix就是必須支付每月的訂閱費用,才可以觀看他的各類網路影視節目。

花錢最多的用戶就是最好的用戶

作者並不是批評廣告支持模式是一個不好的商業模式,至少作為雙寡頭,谷歌和臉書在2017年獲得了1350億美元的廣告收入。只不過,如果谷歌和臉書不剋制,有可能在廣告商和用戶之間會出現失衡。

2010年微軟終於發現了谷歌和臉書這種「廣告支持」的商業模式的恐怖之處,找到了應對的方法。這種新的商業模式稱為「價值分享模式」,核心的代表就是亞馬遜。

亞馬遜有一個會員服務叫做Amazon Prime。根據摩根士丹利的估算,Amazon Prime的會員的年度購買金額是其他亞馬遜用戶的4.5倍。微軟研究人員估算,在銷售額最大的前100萬的Amazon Prime的會員,消費金額甚至可以達到了其他亞馬遜用戶的10倍

換言之,實質上亞馬遜的全部產品和服務就是Amazon Prime的核心用戶支付的,但是其他用戶也可以免費享受。例如,快速送貨服務、不限量的照片儲存空間、免費電子書、免費影視節目等等。在「價值分享模式」中,花錢最多的用戶就是最好的用戶,因為他們承擔了公司的全部的成本和費用。

當Netflix遇上了Amazon

Netflix每年大約花費80億美元去採購網路影視節目,而Amazon每年大約花費50億美元同樣去採購網路影視節目,兩者是美國網路影視節目的老大和老二。

Netflix是採取「直接銷售」模式,每月使用者需要支付5美元的訂閱費用。不過,Amazon則是完全不同的打法,如果您是Amazon Prime會員觀看全部影視節目均不需要再次付費(只要支付一次Amazon Prime會員費用即可,而且這個會員資格還可以豁免全部快遞費用、不限量閱讀訂閱庫中電子書等等各項福利)。即便您不是Amazon Prime的會員,也可以觀看不少數量的影視節目。

如果說,Netflix的採購預算完全依靠訂閱費用的話,Amazon的影視採購預算,其實就是依賴於Amazon Prime的會員費的某個百分比。

微軟研究人員認為,騰訊在手機遊戲上也是充分發揮了「價值分享模式」:實質上人民幣玩家(充值買裝備)已經覆蓋了遊戲的成本、費用和利潤;因此,其他玩家可以免費享受這些遊戲的快樂。

巨頭的融合和混戰

並沒有一個巨頭只採取一個商業模式,基本上都是多種商業模式的混合。例如

1、臉書(Facebook)推出了市集(Marketplace)的新服務,可以在社交平台上買賣商品。

2、微軟推出了Office365的訂閱服務,同時在很多的電子郵件網站(例如,QQ郵箱、126郵箱)提供了免費的Office文檔的預覽、簡單修訂等功能。

結論

1、互聯網的商業模式進化到今天,已經被商業驗證的商業模式只有三種

(1)直接銷售模式(Direct Sales)

(2)廣告支持模式(Advertising Supported)

(3)價值分享模式(Shared Value)

2、直接銷售模式的代表是,蘋果、微軟和奈飛:使用者付費後獲得產品或服務。

3、廣告支持模式的代表是,谷歌和臉書:廣告商付費,使用者免費獲得產品或服務。

4、價值分享模式的代表是,亞馬遜、阿里巴巴和騰訊:極少數使用者支付了全部費用,大多數使用者免費獲得產品或服務。

封面圖片是Photo by rawpixel on Unsplash。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何老師的行動教室 的精彩文章:

TAG:何老師的行動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