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當心!這種代購可能判刑進監獄,在海外,有些錢賺不得,有些忙幫不得……

當心!這種代購可能判刑進監獄,在海外,有些錢賺不得,有些忙幫不得……

最近,一部國產片《我不是葯神》在朋友圈引起熱議。

電影主人公程勇原本是個小商販,因故結識白血病人,開始在印度代購「格列寧」這種仿製葯,雖然涉嫌違法,但因為救了很多人的命,最終被減刑。

《我不是葯神》電影片段

葯神的故事根據真人真事改編。身患慢粒白血病的陸勇迫於經濟壓力,選擇使用印度仿製抗癌藥格列衛並為上千名病友代購此葯,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銷售假藥罪起訴。

但幾百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法院最終決定,鑒於陸勇只是幫助病友代購,不屬違法行為,撤回對陸勇的起訴,陸勇獲釋。

陸勇生活照 孫權 攝

陸勇案揭開了藥品代購的灰色圈,也揭示了為什麼代購藥品行為層出不窮?

因為許多救命特效藥都需要進口,而進口葯因為專利保護、關稅和成本問題,加之審批周期長,要麼沒有上市,要麼價格高昂。

「陸勇案」就是典型。格列衛在中國的售價為2萬元左右,而印度的仿製葯價格僅為200元,為原研葯的百分之一。

《我不是葯神》電影片段

由於專利保護的原因,印度產的仿製格列衛並沒有通過中國葯監局審批,因此並不能在國內的藥店銷售。在此情況下,一些經濟條件並不好的白血病患者只能選擇找人代購印度格列衛。

電影里一個命不久矣的老太太說:誰家沒個病人?

從排號難,到看病難,再到買葯難,中國人在看病這件事上耗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引起了大家的共鳴。陸勇銷售假藥案後,國家加快了醫保改革:

進口抗癌藥在2018年5月1號之後實施零關稅,葯價有望降低;

國家正在研究綜合措施,儘快將患者急需的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進一步降低癌症家庭的負擔;

鬆綁國內臨床試驗審批制度,加快創新葯上市。

或許,不少在海外生活的人,都有代購藥物,保健品的經歷。但是,這種代購卻可能一不小心把你帶進監牢里,惹上麻煩!

蘇州女子錢某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間,在自己的三家淘寶網店售賣德國藥品,因沒有國家審批的藥品經營許可,且沒有經過進口審批,沒有藥品批准文號,遭到公安機關及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聯合查處。

最終,錢某因犯銷售假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6萬元。

海外代購藥品的案例中,也有一部分是無銷售資格的人到海外旅遊或者求學時「人肉」代購,這種行為也屬於違法行為。

一名博士在日本攻讀學位時從事藥品、化妝品代購,因藥品被鑒定為未經過國家批准的「假藥」,該留日博士被法院判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不但中國,美國、加拿大對藥物監管也十分嚴格。代購藥物過關被扣的新聞也不少,輕則藥品被沒收罰款,重則判刑坐牢。

我們日常生活中理解的假藥,可能是成份不符、假冒偽劣,或者江湖郎中胡亂配製的「害人葯」。上述案例中海外代購回來的葯,在當地確實是正規合法的真葯,怎麼回國就成了「假藥」了呢?

原因是,藥品的真假並不是在藥物本身功效,而是要看該葯有沒有取得中國的《進口藥品註冊證》。

根據國家藥品管理規定,未經政府部門審批、沒有獲得註冊批文的進口藥品一律視為「假藥」,代購銷售此類進口藥品會觸犯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1條第二款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葯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是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相關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最高刑罰,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1條第一款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畢竟,代購藥品也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尤其是那些來路不明的藥品,萬一消費者出問題,代購者要承擔首要責任。

除了藥品需要合法批文之外,其實眾多代購賣的美瞳、隱形眼鏡屬於三類醫療器械,商家也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才能販賣。

果要給人代購藥品回國,

記得要慎重啊!

小心回國一出機場

就被警察帶走...

素材來源:法律讀庫、法制網、城市畫報等

編輯:周乾憲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一網荷蘭 的精彩文章:

汽車中找到炸彈,比利時警察粉碎一宗對法國的恐怖襲擊
如果氣候協議公布天然氣加稅,我們要增加支出多少?

TAG:一網荷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