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喜歡你,就有多想上你
我有多喜歡你
就有多想上你
——吳三瘋
怎麼算對一個人有好感?
該是達到哪樣的地步才算喜歡對方?
是怎樣的深情又是怎樣的執念才稱得算愛?
How Ilikeyou
前幾天,一個朋友來找我訴苦,他失戀了。
我微微一笑,「那真是可惜了當初我替你改的情書了呢。」
朋友的情書是我幫他改的,當時我一再推脫畢竟這種走心的東西還是自己來比較好,朋友皺眉,「我寫的太差了,怕表達不出我對她喜歡的十分之一。」
忽地想起,不久以前,我在開展寫信給陌生人的活動時,一位女孩子找到我,她想給一個喜歡了很久的男孩子寫信,但怕自己控制不住情感流露出喜歡,所以想借我手給她寫一封。
你看,一個是怕自己表達不出愛意,一個又怕自己太過容易表達愛意。
事情的最終,這兩個人我都答應了下來,並盡我所能完成此事。
但歸根結底,究竟怎樣才算喜歡。
無數個人問我,我也無數次問自己。
我是一個永遠分不清好感、喜歡與愛的人,無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只要心動我就會義無反顧地向前沖,每次朋友都講,「你看,她又犯傻了。」
可我,真的傻嗎?
I only wantYou
高中時期喜歡我們班裡的一名學霸,他理科超強,而我只不過是默默無聞的女同學,給大家留下印象最深的算是我語文作文,畢竟我總能得到全班最低分,因為我每每都寫跑題,為此語文老師特意給我封了個「跑題大王」的名號。
這實在稱不上是榮耀,但無可奈何,我的思路每次都能跟出題者的意圖背道而馳。
直到某次,宣布作文分時我竟是班裡第一,我愣了,全班也嘩然,老師給大家傳閱我的作文,班裡起鬨說:「呀,瘋子,你這寫的不是那誰嗎?」
「對啊對啊,怎麼,你暗戀他這麼久啊?」
頓時,我臉漲得通紅,他站了起來收回卷子遞給我,「大家都是開玩笑,你別在意。」
我點點頭。
那次作文主題是青春,我寫的是一個以偶像為目標不懈努力的平凡人,最後站在與偶像比肩的高度,那是一篇類似幻想的小說,也是我無數次的深夜寫在日記本里想對他說的話。
畢業酒會那天,趁著微醺,鼓起勇氣將他叫出,踮起腳吻了他,他眼神微閃,摸著我頭:「你喝醉了。」
「沒有,我就是想說我喜歡你,一直以來都很喜歡你,當時那篇作文就是以你為原型寫的。」我噼里啪啦地說了一堆。
他微微一笑,「謝謝。」
話說出後的那一瞬間我就知道,我的第一份喜歡,以失敗告終。
大學我來到他的家鄉,邁著他曾走過的地方,望他當年看過的天空,呼吸著與他相同的氧氣。
我知道做的這些無濟於事,也知道這些不過是我的一廂情願,可,又如何呢?
我在追逐他的路上前進,到達了我曾想像不到的高度,因為他,我變得更好,因為他我遇見了更多的人,見了更多的風景,寫了更多的故事。
我有多喜歡你,大抵是醒來的朦朧間腦子裡全是你的身影,又或許是我在沒有你的日子裡依然想你,想你的一顰一笑,想你嘴邊的溫度,當年借著酒醉的吻我一點也不後悔,那是我對自己最好的交代。
經久的心動換來好感,日久彌新的好感得來喜歡,沉澱下來的喜歡變為愛。
失戀的朋友問我究竟什麼是喜歡?
我回答:上他,只想上他,他的身上全部存留我的痕迹,心裡亦如是。
「你真霸道。」
是了,我真霸道,我有多喜歡你,就有多想上你。
。
。
空白
「橘色的燈光把情慾燃燒成灰
折耳貓靜靜的盤在角落裡
電影里的畫面一幀又一幀
床上的兩具軀體大汗淋漓
閉著眼睛粗聲喘氣
時間彷彿靜止在這一刻
屏氣凝神
空氣里都能擰出水來
只因你的一句我愛你
便軟了我的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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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瘋
一個勵志成為暢銷書作家的女人
願你遍歷人間仍覺人間值得
?I only wan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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